近日,昌吉州成立7个回访督查组,组织开展十一届昌吉州党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访督查工作,对77个单位党组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访督查。
回访督查组由该州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党委组织部、各县(市)巡察机构工作骨干和相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将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组织实施整改、建立长效机制、推动规范化建设等情况作为回访督查的重点,紧盯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巡察反馈问题是否整改,整改进度、成效如何。
回访督查坚持问题导向,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措施一条一条盘点,一项一项对账,看整改期间建立的制度是否执行,“四风”问题是否得到纠治,重点难点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回访发现的问题由回访督导组和州党委巡察办共同分析,逐项认定,特别是对专业性较强的问题,充分听取被巡察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的意见,按照专业要求落实整改,杜绝出现“文字整改、材料整改”等形式主义问题,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此外,充分发挥巡察统筹协调等作用,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对个别巡察整改监督单位存在的巡察移交反馈材料未完全分类登记、未定期梳理汇总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情况、未认真审核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方案和整改进展报告等问题下发工作提示,形成巡察整改工作闭环。(昌吉州党委巡察办 樊怡 廖慧源 | 责任编辑 郭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