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李某去年6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目前仍在处分期内,不适宜推荐作为提拔对象。”近日,郧西县纪委案件审理室在对有关部门提交的廉政审查对象进行“画像”时,慎重提出回复意见。
今年是换届年,为扎实开展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把好选人用人“廉洁关”,该县纪委监委按照“归口受理、统一回复”原则,由案管室、信访室、党风室、审理室等部门联合会审、签字背书,及时向征求意见单位提供真实、全面、准确的回复意见,做到既不耽误干部提拔任用和评先评优,也坚决杜绝了“带病提拔”。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聚焦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彰优等事项已开展廉政审查1656人次,提出否定意见26人次。
“要推进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当好廉政审查‘守门员’,维护良好的政治生态。”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向华群 蒋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