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甘肃省纪委监委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社保、住房就业、安全生产、食药安全、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在全省部署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监督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从4月开始至12月结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行业部门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问责,严查一批重点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专项整治分领域、分专项开展,既梳理面上“通病”,也查找“行业病”“地方病”。为增强整治针对性,省纪委监委督促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群众关切、行业乱点乱象和“风”“腐”易发环节,全面摸排查找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找准找实监督监管领域风险隐患。
“查摆存在问题是切入点,创新监督模式、切实解决存在问题是落脚点。”据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专项整治采取行业主管部门主责治、纪检监察机关跟进督、发动群众参与评的模式。
具体实施方面,由省纪委监委第四至第八监督检查室按照对口联系原则,分别会同派驻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人社厅等纪检监察组及驻在部门,综合研判群众举报投诉、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行业主管部门日常监管等方面情况,分类梳理整治重点,开展靶向整治。
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将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省纪委监委将加强对行业主管部门专项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严肃追责问责。省市县同步起底2018年以来受理处置的重点领域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采取提级办理、直查直办、督办交办等方式,加大问题线索查办力度。
“对涉及‘关键少数’、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力大的案件,要重点查、优先查,形成强大震慑。”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在各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部门网站发布整治公告,拓宽信访举报受理渠道,坚持开门搞整治,及时通报曝光,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整治效果。(甘肃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于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