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事创业,关键在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坚强领导下,省纪委监委带领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政治机关,聚焦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忠诚干净担当”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持续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有力助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突出政治本色,引领纪检监察干部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的、长期的政治任务。省纪委常委会以上率下,建立“第一议题”制度,召开省纪委常委会议首先学习贯彻上一次会议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第一议题”制度建立以来,共71次集体学习持续跟进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力求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确保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通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工作务虚会,组织专题读书班,开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学习月和班子成员支部领讲、基层宣讲等活动,示范推动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真学真信真懂真用,以理论上的清醒保证政治上的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深入开展党内集中教育。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始终坚持把践行党的初心使命体现到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上。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持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汲取智慧力量,组织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以及纪检监察史,回顾总结吉林纪检监察工作历程和经验。省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头讲授专题党课、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不断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切实增强自信、把握规律、推进工作。在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工作中,针对“庸散怕浮奢”等不良作风,省纪委监委机关强化问题导向,制定落实具体整改措施11项,进一步优化机关作风。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省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分工抓好分管战线党建工作。严格落实定期议党和专题议党制度,认真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党支部“1+1”研讨交流、主题党日等基层组织活动。2019年以来,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7次为机关干部、相关省属高校师生、党建联系点干部职工讲授党课、思政课。
深化改革创新,强力推动制度优势持续转化为治理效能
2017年10月23日,中央印发《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正式启动。省委、省纪委以高度的政治担当和改革创新精神,审时度势、蹄疾步稳、有序推开我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2017年12月1日,我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获批,省纪委紧密部署、精细施工、认真指导,仅仅14天后我省首个县级监察委员会在和龙市挂牌成立,同时完成人员转隶、机构调整、线索交接和干部配备等工作。2018年1月8日,我省首个市级监察委员会在通化市挂牌成立。2018年2月10日,省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标志着我省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2018年,全省监察对象由20.6万人增加至67.95万人,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是派驻监督提质增效的前提。结合我省实际,省纪委监委研究制定派驻机构改革方案和深化派驻机构改革“1+3”文件,统筹谋划、分类实施、上下贯通,稳妥推进省市县三级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有效解决以往派驻机构领导体制不顺、规程缺失、国企高校纪检组织建设薄弱等问题。通过改革创新,省纪委监委向省级机关、省属金融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44个,向省直机关工委、长白山开发区派出纪检监察工委2个;在12户省管企业、33所省属高校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派驻监察专员;市县级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705个、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929个,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
“要在更大范围整合运用监督力量,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能力”,这是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提出的明确要求。通过实地调研、认真谋划、征求意见,针对基层监督特点,省纪委监委决定在县级纪委监委探索实践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工作,2020年11月起在集安市、通化县先行开展试点。一年多来,试点单位通过探索开展协作区模式、设立监督工作联络站、配套完善相关运行制度等,县及以下监督力量薄弱、分散的局面得到有效改善,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数量和质量明显上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强化顶层设计,以系统思维统筹推进高质量干部队伍建设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是关系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件大事。2021年,省纪委监委通过近距离、面对面、多维度对全省特别是市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深入调研后,立足适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和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需要,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从加强政治建设、选优配强领导班子、提高干部选用水平、强化专业能力训练、严格干部管理监督等9个方面对我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进行了科学谋划,明确了工作重点,提供了制度保障。
2021年是市县纪委“换届年”,做好市县纪委换届工作,事关未来五年我省纪检监察工作质量。省纪委监委提早谋划、认真准备,着眼选优配强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加强换届政策指导,对市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提名年龄、年轻干部配备、新提名班子成员学历经历等方面,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建议。换届后,市县纪委领导班子年龄结构更加合理,班子成员平均年龄明显降低,主要领导平均年龄降低2岁左右;干部来源更加多元,纪检监察系统外新任市县纪委书记占比21%;知识层次更加提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比95%,领导班子总体结构更加优化、整体功能显著增强。
事业第一、以事择人。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是选优配强干部。省纪委监委结合纪检监察工作特点和要求,依据有关规定制定了《省纪委监委干部调入管理办法》,坚持标准和程序,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作风关、能力关、廉洁关,切实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各级监委组建后,一大批党建、法律、财会、金融、审计、信息等专业人才加入,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着眼推动形成“一池活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所管理各板块、各岗位干部交流力度,通过轮岗交流、交叉任职、上挂下派,极大激发了干部的活力和干劲。
事业的长足发展需要人才的持续培养储备。省纪委监委精心设计、组织实施“441”人才队伍培养储备,在纪检监察信访、党风政风监督、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等领域打造400名工作骨干;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领域优选400名业务能手,建立审查调查人才库;培养1000名优秀年轻干部,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实践锻炼,侧重安排到案件查办、专项整治、追责问责、巡视巡察等工作中。对近年来新招录进入纪检监察系统的公务员、选调生等年轻干部,实行“导师制”跟踪培养,采取“师傅带徒弟”方式开展“传帮带”,切实提高年轻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本领。
主动适应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分级分类实施全员培训。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第一课,围绕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技能、工作规程等方面内容,采取系统化设计+模块化推进、政治培训+实务培训、大课堂+小讲堂、学习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结合编制《工作手册》、梳理岗位职责、绘制业务流程图等方法,努力使纪检监察干部成为各自岗位上的行家里手。5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累计培训干部3.9万余人次。
坚持从严管理,切实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明确权力边界,严格内控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对执纪执法权的监督制约,保证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省纪委监委先后制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实施细则、纪检监察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实施意见、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报备及责任追究规定等制度举措,持续扎紧制度的“笼子”,确保有权必有约束、用权必受监督。省市县三级联动加强内部监督管理,自查纪检监察权力风险点,省纪委监委机关共排查出乱用滥用、不用弃用权力风险隐患5类21方面154个,完善制度措施200余项,形成“1+20+N”制度体系。制定纪检监察机关“六条禁令”,划出规范用权行为底线。制定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实施意见,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制定特邀监督员工作办法,聘请45名特邀监督员监督省监委相关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省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理念贯穿自身建设,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加强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坚持刀刃向内,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失职失责等问题,坚决斩断围猎纪检监察干部利益链条,持续降低发生腐败风险。5年来,全省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2095件,立案44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428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25人,以零容忍、强高压、长震慑的态度和手段,坚决守住纪检监察干部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王立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