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了13年的补偿款终于拿到了,日子也能宽裕些。”近日,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村尾村村民刘大爷拿到期盼已久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款后开心地说。
2010年以来,村尾村每年都会收到上级下拨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款,但这笔钱一直“躺”在村集体账户,直到前年区委组织的专项巡察组进驻,这个问题才浮出水面。
经仔细核查村账,并向镇林业部门咨询,巡察组发现村尾村历年来共有60余万元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款“躺”在村集体账户里。
巡察组到村尾村实地了解情况后发现,该村每年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款并不多,加上村尾村曾一度风传要整村移民搬迁,重大利益牵扯下,回迁人员较多,情况复杂。村“两委”对如何分配补偿款难以达成一致,于是便一直搁置着。
巡察组随即将了解到的情况向新圩镇党委反馈,并明确镇纪委跟进监督,巡纪接力推动问题整改。
“这笔钱为何分不下去?”镇纪委工作人员到村尾村现场办公,组织召开村“两委”会议,督促落实惠民政策,尽快完成发放。村“两委”很快制定出分配方案,并在村民代表大会上表决通过。
然而,村民们对此却议论纷纷。“我家的人口比别人多,凭什么发的比别人少?”“我女儿虽已出嫁但户口始终没迁,分配名单上怎么没有她?”……
眼见村民意见不统一,村党支部书记王某生产生了畏难情绪,分配工作暂时搁置,问题又回到了原点。
“你是书记,对群众关切的问题不能回避,一定要敢于担当。”镇纪委及时对王某生进行谈话提醒。与此同时,镇纪委工作人员走村入户,倾听村民意见,详细了解人口信息,督促包村工作组会同村“两委”重新制定分配方案,并对分配的每个环节实时公开,及时修改和优化方案。
经过充分调研和及时公开,新的分配方案在村民代表大会上获得一致通过,并得到广大村民的认可,搁置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款顺利发到村民手中。
为彻底解决类似问题,翔安区纪委监委举一反三,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生态公益林补偿款、征地补偿款等发放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共推动全区有关村(社区)发放上级已拨付到位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款373万余元、征地补偿款60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