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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二十二条措施”提升市县巡察精准发现问题能力

  • 时间:2022-05-30
  • 文章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
  • 作者:佚名

  福建省龙岩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省委、市委“三提三效”行动和巡察机构“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制定出台提升市县巡察精准发现问题能力二十二条措施。“二十二条措施”突出见人见事见效,推动解决巡察不聚焦、不深透、不精准、不主动、不专业等问题,引导市县两级巡察干部坚持学干并重、查改贯通、建治结合、破立并举,以求实的工作态度、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职,把精准发现问题、精准报告问题、精准推动解决问题贯穿巡察工作始终。

  “二十二条措施”要求巡察机构及干部聚焦“国之大者”,找准巡察定位,强化系统思维,通过综合运用“1托N”、点题式、板块式、机动式、点穴式等巡察方式方法,精准发现问题;紧扣职能职责,找准切入口和突破口,用好相关平台,通过信息共享、数据协查、大数据分析、比对碰撞等多种方式,为巡察发现问题赋能增效;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发现被巡察党组织面临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对专业性较强或特别重要的问题,及时商请财政、审计、国有资产监管等职能部门,深度参与巡察工作;打破层级壁垒,统筹市县巡察联动任务,推进“四项监督”贯通融合,积极探索巡审同步进驻模式,提高发现问题的准度和深度;建立健全巡察人才库、师资库、资料库,不断提高巡察组人员结构与巡察任务匹配度,进而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龙岩市委巡察办)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xsgzxcdt/1712361.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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