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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重复领取报酬谁之过?

  • 时间:2022-06-14
  • 文章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组长,这笔支出有问题,杨某作为村监会主任,已从村里领取了报酬,不应再从街道领取!”近日,台州市椒江区委第三巡察组在对章安街道前街村开展巡察时,巡察干部小张在账册中发现了“猫腻”。

  “杨某领了多少钱?仔细看看前几年是否也存在同样的情况?”巡察组组长提醒小张道。

  “我查过了,杨某先于2021年1月领取了村里发放的2020年1-11月报酬2.8万元,又于同年7月领取了街道发放的2020年1-11月报酬1.085万元,而且他在2020年11月已不再担任村监会主任,多领取的钱应该退回来才是。不过暂时没有发现前几年有重复领取的情况,我马上找杨某来核实。”小张翻着账本说。

  面对巡察组的询问,杨某对重复领取报酬的事实供认不讳,并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以为自己不再担任村监会主任,发我的报酬拿了就拿了,没有人会知道。唉,小便宜贪不得呀,我马上把多领的钱退还组织。”

  然而事情到此并没有结束。虽然从账面看,杨某领了“双份”工资,理应退还,但村里和街道对此事是否知晓,有没有向他催讨过,而且发给杨某的报酬不仅金额不一样,时间也有先后,村监会主任的工资究竟是如何发放的,这中间到底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凭借多年的巡察经验,巡察组组长觉得此事并没有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他决定带领巡察组打破砂锅问到底,全面了解村监会主任报酬发放情况。

  根据《椒江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履职考核及基酬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村监会主任报酬可在村集体与街道发放标准中取其高者。目前大多数村集体所定标准均高于街道,因此往年都由村集体按照本村标准先行将报酬发放给村监会主任,街道在区财政下拨专项经费后,再分别汇至各村集体账户,所以并不会导致重复发放的问题产生。从2021年开始,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村监会主任的报酬须由街道统一发放至其个人市民卡,但章安街道在操作过程中并没有将这一规定及时告知所辖村集体,故多数村依旧按照惯例先于街道发放了2020年报酬。

  至此,杨某重复领取报酬一事的来龙去脉终于水落石出。杨某思想认识不到位,街道和村集体对重复发放的报酬也是一头雾水,导致该笔款项一直“遗落”在他的口袋中,直到巡察发现。

  “从调查情况来看,重复领取报酬现象可能不只是个案,我们既然来了,就要巡个彻底。”巡察组组长冷静地分析道。于是巡察组趁热打铁,对本次巡察范围内的章安街道5个村级党组织开展专项排查,全面梳理章安街道近五年来各村历届干部的报酬发放情况,共发现类似情况7起,并已将问题线索移交相关部门。

  立足“当下改”,更要注重“长久立”,本着既盯个案治标,又谋全局治本的理念,区委巡察办根据第三巡察组的反馈,主动对接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和章安街道党工委,持续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通过发放《巡察建议书》等形式,要求章安街道就村干部报酬发放问题与各村加强沟通,建议区委组织部着力从制度层面完善发放办法,建议区纪委监委加大对村干部重复领取报酬问题的监督问责力度,切实规范村干部报酬发放工作,增强基层治理实效。

  “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村干部重复领取报酬,不仅反映出部分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淡薄,还折射出个别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意识不强、内部管理混乱、监管责任缺失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动村(社)管理相关体制机制的健全完善,以巡促改,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区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

  (台州市椒江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xunshixuncha/202205/t20220522_61402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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