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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关于巡视“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时间:2022-06-14
  • 文章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1年8月12日至9月29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开展了巡视“回头看”。2021年11月4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视整改政治自觉。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及时召开党组会、专题会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化思想发动,增强抓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高质量召开巡视“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坚决的态度、扎实的作风全力抓好整改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落实落细巡视整改方案举措。印发《省委第七巡视组对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以及省委第七巡视组《关于推动我省“三医联动”改革的报告》指出的问题,进一步细化分解为94个具体任务,针对性地提出264项整改措施,形成整改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四张清单”,细化实化措施,压紧压实责任。

  (三)持续深入推进,着力夯实巡视整改工作基础。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巡视整改台账管理办法》《巡视整改销号管理办法》和周报告制度,建立“建账、交账、督账、销账”的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实行“挂图作战”,进行全过程动态监控。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及时跟进监督指导。召开8次委党组会、4次领导小组会议和10次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部署、落实巡视整改工作。

  (四)强化系统观念,持续推动巡视整改提质增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四个融入”,以巡视整改推动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为国守门,扛起疫情防控重大政治责任,有力守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共新建(修订)各类规章制度 69 个。

  二、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

  (一)关于上轮巡视整改方面。一是及时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切实担起“第一责任”,班子成员扎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对标对表,高质量召开巡视“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及时向驻委纪检监察组通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监督。以省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为枢纽,推动全省卫生健康信息互通共享,建成云南省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平台并投入使用。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难题,122 所县医院达到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271 家医疗机构、278 个院区接入“一部手机办事通”预约挂号平台。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推动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常态化开展“清廉医院”建设活动,委党组坚持刀刃向内,对机关处室局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情况开展督导检查,驻委纪检监察组对相关案件复盘纠偏,坚持“实事求是办”和“促进治理纠”。建立“四责”协同机制,齐心协力推进整改落实。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机关纪委履行专责监督职责,持续强化业务知识的学习,探寻建立“项目模块监督工作法”,用政治监督理念明确监督重点项目,“组委联动”召开巡视“回头看”整改会议 7 次,把巡视整改纳入日常监督重点内容。深化组织监督,多次召开委党组会、巡视整改专题会、集体约谈会,对委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自查,严格坚持“凡提四必”,对 24 家直属单位开展干部人事工作全覆盖专题调研,建立与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干部监督的沟通机制。召开委管社会组织和相关处室局专题会议,开展调研切实摸清社会组织底数,印发《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委管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工作的意见》,准确把握领导干部兼职政策要求,印发《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干部兼职审批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管理领导干部兼职。

  (二)关于巡视“回头看”方面。一是常态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修订完善《省级卫生健康系统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等文件,切实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参与云南省辐射中心建设“十四五”规划的编制,设置“构建周边卫生健康共同体”专栏,牵头草拟《构建滇老卫生健康共同体行动计划》;牵头起草《关于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医改经验 深化三医联动改革的若干措施》《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结合国家、省“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好“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提升州市县及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二是制定《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实施办法》,举办省级卫生健康系统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示范培训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从严从实开好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修订《中共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工作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2021年共召开党组会48次,党组班子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高,团结干事整体合力不断加强。按规定程序全部启动所属单位党组织换届,建立基层党组织换届提醒机制;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印发《省级卫生健康系统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全省公立医院党建重点任务清单》,全省338个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完成党建工作写入医院章程。三是出台《关于印发健康云南行动(2020—2030年)的通知》等文件,上报《健康云南行动监测评估实施方案和指标体系(试行)》,将卫生县城(城市)创建指标纳入“7个专项行动”内容,一体谋划、一体推进,全省129个县(市、区)全部达到国家卫生县城(城市)标准。印发《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快推进落实〈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的通知》,12 个州市已制定配套措施;制定《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落实扩大医疗卫生机构相关自主权的实施方案》,组织4家单位试点印发《云南省医师资格考试奖补资金分配使用工作方案》,争取临床技能中心建设经费1.2亿元,支持 16个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28个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三是积极推进“双提升”工程工作进展,全力推动问题整改,35个新建项目正常推进,其中29个项目已完成主体结构封顶施工。实施进一步提升全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配备724台PCR核酸检测仪、416台全自动核酸提取仪、4个方舱实验室、37辆移动微生物检测车。四是纵深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抽调112名消防安全专家开展地毯式、全覆盖消防安全督导检查4轮,清查消除隐患947项,起草《云南省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督促各级医疗机构建立消防安全固定投入机制;省老年病医院组织专家对氧气罐进行风险评估,提出专业化整改意见,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五是全面落实《“清廉医院”建设活动方案》,印发《关于开展“清廉医院”暨行风建设督导的通知》,在全省开展“清廉医院”暨行风建设督导,积极发挥省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大案件的查办与信息推送力度;加强医疗服务行为监管,制定出台《云南省卫生健康委财务管理办法》等文件,持续开展节假日纪律作风“交叉式”监督检查,编印《云南省卫生健康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每季度下发《党风廉政教育学习资料目录》。六是建立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申报创伤、神经区域医疗中心为国家第三批建设试点项目,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同步开展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

  三、下步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化理论武装,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提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效,坚定践行“两个维护”,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全力推动全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进一步扛牢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强化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领导,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分类指导,切实履行“两个责任”,一体推进“四责协同”,深入推进“清廉机关”“清廉医院”等“清廉单元”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进一步强化担当作为,全力以赴推动全省卫生健康工作取得新成效。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疫情防控和边境管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扎牢境外输入引发本土疫情的口子,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疫情的底线,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筑牢公共卫生安全屏障,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四)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驰而不息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始终保持高度政治自觉,扛稳抓牢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坚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深化标本兼治,推动作风革命,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坚持“四个融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推动全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和有力举措。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1-65861297;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国贸路309号政通大厦;电子邮箱:ynwjwjgjw@126.com。

  中共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党组

  2022年5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xunshixuncha_0525/1094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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