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1年8月12日至9月29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省外办党组开展了巡视“回头看”。2021年11月2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外办党组反馈了巡视“回头看”意见。按照巡视工作要求,现将巡视“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2021年11月2日,巡视反馈会结束当天,办党组即召开党组会议,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要求全办坚决落实省委安排部署,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我办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以更高的站位、更强的责任、更实的举措推进巡视整改工作,确保巡视发现问题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12月10日,召开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对全方位抓好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完善工作机制,制定整改方案。成立办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党组书记负总责,全面督促落实巡视整改任务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实行巡视整改“挂图作战”,制定整改时间表、路线图,严格执行整改事项“销号”制度、“周报”制度,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党组督查督办重点事项予以全力推进;办党组会议及时研究审议并按时上报了《2021年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三)落实主体责任,汇聚整改合力。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十余次组织集体研究,保持与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及时沟通,扎实推进各项整改任务;各党组成员积极认领问题,切实担当负责,及时牵头分管处室研提整改措施并严格按计划开展工作。
(四)加强统筹领导,全面推进落实。办党组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的原则,对能马上改的立行立改,从“态度、速度、力度”入手,全力以赴抓好重点难点问题整改落实,坚持建章立制,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先后8次召开党组会、班子成员碰头会、处长会等,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推进整改事项落实,坚决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二、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
(一)关于上轮巡视整改方面。一是切实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领会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相关党内法规;着力强化组织领导,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方案并向省纪委省监委、省委组织部报送了整改方案,召开由全办干部职工参加的省外办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要求,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切实将中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纳入党组集体研究决策。强化“一把手”责任落实。办党组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及《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并下发《省外办党组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办法》。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在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中,主动认领问题,召集牵头整改事项所涉处室的主要负责人逐条逐项逐个问题进行认真梳理、研究,推动整改。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会议制度,在研究办内机构设置调整、处级领导干部轮岗、职务提拔、职级晋升等重大事项时,认真落实“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十六字方针,提高了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质量。进一步清理机关服务中心账务往来,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着力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先后8次召开住宅区省外办住户代表、离退休人员代表参加的会议,就成立业主委员会、引入物业公司推进住宅区社会化管理共同研究、征求意见并相应做工作。四是针对相关工作推进缓慢的情况,2022年2月24日,由办党组书记牵头负责,成立工作专班,每周会商推进,全方位、多渠道开展工作。二是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监督目标任务、方式和重点,建立省外办巡视“回头看”整改联络员制度,对省外办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进行靠前监督、全程监督。从严审阅整改材料,对省外办巡视“回头看”整改方案和相关整改材料进行认真审阅,提出监督意见。积极参加省外办巡视“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办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情况、研究整改举措情况、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等进行严格监督。制定实施《省外办对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实施办法》。建立纪检督查工作长效机制,每季度末由机关纪委对各党支部日常党风廉政建设进行随机抽查。强化组织人事部门日常监督,下发了《省外办巡视“回头看”整改组织人事部门监督工作方案》,通过定期或不定期跟踪检查,实时掌握动态整改效果,并以此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于2021年12月两次向各处室下发通知,督促党员干部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休假制度、探亲制度等。三是制定《省外办重要事项决策规定》,修订《省外办党组工作规则》《省外办工作规则》,以进一步增强办机关制度建设的一致性、关联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制定了《省外办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经办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下发执行。全面开展了针对干部人事基础信息、干部人事档案和《干部任免审批表》自检自查,认真做好干部人事基础信息日常采集工作。针对中央3轮巡视反馈意见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和研究,对2017年中央巡视反馈的共性问题,要求各级党组织进一步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政治生态建设和廉政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着力厘清部门职责。加强向省委编办请示报告、沟通协商,结合新形势下外事工作需要,向省委编办上报请示并经批复同意,对办内相关处室进行了机构设置调整,解决了少数部门职责划分不清的问题。不断推进“外交外事进党校、下基层”,将配合外交部开展“外交外事进党校”作为工作重点上报外交部;积极推动办党组班子成员到党校、高校、企业、州市讲授、宣介外交外事政策知识。
(二)关于巡视“回头看”方面。一是制定《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涉省外办任务实施方案。深入推进《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外事工作规划(2021-2025)》贯彻实施,结合中央和我省对外工作部署要求,研究制定《省外办外事工作规划项目化清单》。拟制《2022年外事工作服务州市、部门、企业“三服务”清单》,经报省委外事委同意,下发各州市、各部门参照实施。进一步健全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责任领导亲自抓、综合处室总协调、业务处室具体办”的工作机制,成立“省外办推进临沧、德宏、西双版纳现场办公会重点任务工作专班”,规范有序推进相关工作任务落实。二是坚持党组会议首议题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我省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多渠道邀请专家来办授课交流。根据外事工作新形势、新任务需要,及时调整优化机构设置;秉持“外事为民”理念,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外事服务保障;大力推动滇港澳经贸合作,为企业“走出去”牵线搭桥。研究制定《省外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立行立改,专题研究推进外事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国际传播工作等业务工作。依托“智慧党建”平台,不断推进机关各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狠抓“三会一课”达标率,加大对支部规范化建设、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的考核力度。出台《省外办重要事项决策规定》,对省外办决策事项(包括“三重一大”)列了清单,明确了决策方式、决策原则、决策要求,并通过《省外办党组工作规则》《省外办工作规则》的制度设定。制定《省外办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方案》,在全办扎实开展处室、干部个人廉政风险排查;制定《省外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及负面清单》。加大社会组织“走出去”工作力度,完善云南社会组织参加中促会民间组织活动制度,推动我省社会组织“走出去”。三是健全完善省外办边境防疫工作领导机制,成立工作专班,抽调各处室业务骨干参与防疫办工作,举全办之力做好疫情防控涉外涉边工作,把办内工作与指挥部外事组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制定实施《云南省外事系统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三级联动机制及工作方案》,办领导带队,全体党员参与,下沉边境一线,指导基层做好疫情联防联控、拦阻设施建设等工作。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成功举办中老铁路通车仪式等多场次外事活动,持续保持对外交往热度、力度。推动举办第3届中国—南亚合作论坛,进一步完善第3届中国—南亚合作论坛方案,积极启动论坛各项筹备工作。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争取承办国家主场外交活动及高级别代表团访滇活动;积极筹备COP15第二阶段会议相关外事工作;认真做好省领导出席线上外事活动相关工作,助力省内各部门国际交流活动开展。克服疫情影响,发挥外事资源优势,做好外国使节团访滇、中老铁路开通运营等宣传工作,筹备中国—南亚媒体论坛,加强外宣体系建设,助力云南国际传播能力建设,营造良好舆论。主动与港澳特区政府公务员管理机构、香港文汇管理学院和云南省驻香港商务代表处沟通,制定交流计划,推动滇港澳公务员交流合作。四是出台《省外办重要事项决策规定》《省外办基建项目管理办法》,向7个驻外使领馆发出《关于调整服务单位的函》,进一步规范支付款工作程序,修订完善报销规范制度,严格报销手续。严格制度管理,规范小额零星费用报销的具体程序。
三、下步工作打算
省外办党组将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全力破解巡视反馈问题。严格按要求及时上报后续整改情况,以“钉钉子”精神强化跟踪督办,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防止问题变异反弹,切实巩固整改成效;进一步落实政治责任,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拓展,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外事干部队伍;进一步突出政治引领,放大巡视整改工作成果,不断深化外事体制机制改革,推动我省外事工作开创新局面,更好地服务中央总体外交大局,服务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1-64098071;地址:昆明市大观路230号;电子邮箱:liuxing@yfao.yn.gov.cn。
中共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党组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