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北州委原常委、门源县委原书记白顺兴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海北州委原常委、门源县委原书记白顺兴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白顺兴在任海北藏族自治州财政局局长和门源回族自治县县委书记期间,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组织领导打击黑恶势力工作不力,致使当地的政治生态受到严重破坏,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严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隐匿和转移涉案款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谈话时,故意隐瞒,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接受私营企业主为其家属提供并支付费用的旅游;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承发包,违规干预司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之便套取并占有财政资金,涉嫌贪污犯罪;非法收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涉嫌行贿犯罪。
白顺兴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作为部门和地区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严重失职失责,违规选人用人,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道德败坏。纪法意识淡薄,聚敛钱财,贪占国家财产,大搞权钱交易,收受巨额贿赂,并向他人行贿,涉嫌职务犯罪。对任职地区的政治生态造成严重破坏,且在党中央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情况下,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白顺兴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财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