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朝阳凌源市纪委监委持续发力,下沉工作力量,扎实开展“微腐败”大清扫行动,通过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治理重复举报等方式,既查深查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又积极推动化解信访人的个人诉求。
压实责任,跟踪督办。新年伊始,凌源市纪委监委率先出击主动作为,制定《凌源市纪委监委关于在全市开展“微腐败”大清扫行动方案(试行)》,全面推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包案制度,切实发挥领导协调抓总作用,强化统筹指导,严把核查质效。同时实行“每周汇总、半月调度、一案一报告”机制,采取台账管理、动态更新、对账销号等措施抓实跟踪督办,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夯实责任,确保大清扫行动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55件问题线索的初核及复查复核工作。
重拳出击,从严治理。“室组地”联动对结后复访案件全面开展“回头看”,对初信初访未办结线索全面“清仓起底”,严格落实分析研判、调查核实、分类处置、回复反馈工作机制,坚持“一案一警示,一案一反思,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整改”工作原则,通过常委会、案件分析会进行全程督导,层层把关,确保每个案件查深查细查透,确保群众反映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在办理实名检举四合当镇某村党支部书记张某违纪问题时,市县两级纪委监委联合查办,对于核查中发现的张某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等行为,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案件办结后核查组耐心与实名检举控告人进行结果反馈,不但向其详细介绍了核查结果,还化解了反映人与被反映人多年积攒的邻里恩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纪信联动,案结事了。凌源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职能,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构建信访部门、属地党委政府协同化解机制,协同做好信访人的思想教育解释工作,依法规范信访人行为,做到合理诉求处理到位,政策法规解释到位,切实利益问题关心到位。同时,对于反映不实或没有证据证明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案件,全面开展澄清正名,对于缠访闹访、无事生非等涉嫌诬告陷害的反映人依法严厉打击处理,现已澄清正名案件23件,澄清正名率85%,有效保障了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