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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西:突出边巡边移 强化巡察震慑

  • 时间:2022-06-22
  • 文章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 作者:佚名

  “巡察组进驻巡察才刚结束呀?我们村委原副主任黄某夺向申请危房改造的农户黄某某索取好处费的事,纪委这么快就公布处分了,大家看看以后还有哪位村干敢做损害群众利益,违反规定的事。”在禄峒镇标亮村,村民们听到原村委成员被处分的消息后感慨道。

  

  原来,在该市委第二巡察组正式进驻禄峒镇标亮村开展巡察后,发现原村委原副主任黄某夺向申请危房改造的农户黄某某索取好处费的问题线索后,随即按照处置流程,边巡边移,移交纪委深入调查处置。从巡察组发现问题到纪委监委审查调查结束,并在巡察工作进行期间公布处分通报,前后只用了20天。

  

  这是靖西市坚持巡察“边巡边移边处”工作机制的一个缩影。

  

  自2019年以来,为破解基层巡察震慑力不足,群众配合度不高的难题,靖西市委巡察机构坚持积极探索,创新巡察工作方式方法,通过建立“边巡边移边处”工作机制,强化各巡察组与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室、案管室、派驻纪检机构工作对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立即启动“组办室”会商机制,坚持边巡边移,边巡边改,对移交的问题线索做到随交随办、快查严办。对查清的违纪事实,由纪委快速处置,力争在巡察工作期间向被巡察党组织公布处分情况,释放巡察震慑效应。

  

  巡察期间,巡察组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对接纪检监察相关部门沟通征求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纪委监委案管室、相关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参与问题线索研讨、给予业务指导,确保巡察震慑作用发挥到最大化。对发现群众反映强烈的、可查性较高的“加急”问题线索,市纪委监委实行提前介入、锁定证据、优先研判、提前处置。对具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线索,结合巡前市纪委监察委、市委组织部当面通报意见,以及纪检监察室指导意见,“相互借力”,相互印证,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精准度”,实现信息共享和人员联动。对不具体、不确定的问题线索,列入“暂缓组”,通过查阅资料、谈话了解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印证。巡察进驻结束后,针对了解的实际情况再按程序确定是否移交。

  

  截至目前,巡察机构向市纪委移交问题线索49条,转立案16件,移交的问题线索均在规定的时间内反馈办结。巡察震慑作用进一步加大。

  

  “2021年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中,我们坚持‘边巡边移边处’工作机制,巡中移交的有关问题线索,尽管案情复杂,涉及时间较久,涉及人数多,核查组仍用较短时间查清问题,到进驻结束后一个月内,已立案4件4人,持续释放巡察利剑的震慑作用,以切切实实的巡察成果回应群众期盼。”靖西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靖西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20412/gxjjw6254e1e9-1701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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