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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卖部承包了村办公楼的修理工程?

  • 时间:2022-07-02
  • 文章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你们是巡察组的同志吧,我要实名举报2015年村里公款报销了三千多元香烟款。”今年3月23日,临海市委第五村(社)巡察组进驻江南街道上江三村的当天,就有村民上门向巡察组反映问题。

  了解到这一线索后,巡察组立刻派出财务组人员去街道“三资”办调阅财务账册。然而,翻遍了2015年的所有账册,都没有发现香烟报销的相关凭证,也没有看到过香烟品牌的字样。

  “会不会是村里假借其他名义报销,我们试着从举报人提到的金额入手倒查。”巡察组再次对村账进行清查,重点排查金额接近三千元的凭证。

  很快,一张“特别”的村办公楼修理费用凭证进入了巡察组视线。这张凭证是在2015年2月份报销的,没有附相关财务发票,也没有任何支出清单,只附了两张领款收据,总金额合计3190.5元,恰恰与信访人反映的3000元左右金额相符。

  2015年村内财务怎么还存在“白条入账”的情况?这背后会不会有其他隐情?

  “你是这张领款收据上的审批人,记得当时修理了哪些项目吗?”带着疑问,巡察组随即找来该村原党支部书记周某了解情况。

  “这个应该就是当时村办公楼修理的费用支出,时间过去这么久,修了什么我也记不清了,至于‘白条’,可能是当时财务不太规范......”面对询问,周某以时间久远为由打起了“太极拳”。

  见周某含糊其辞,巡察组随即将调查重心转向了领款收据上的收款人。令人颇感意外的是,收款人应某和孔某,竟然是村里小卖部的老板,难道小卖部还承接了村办公楼的修理工程?

  “请你们看看这两张凭证上的收款人的名字是谁签的,这3190.5元又是什么钱,为什么支付给你们?”巡察组立刻找来应某、孔某谈话核实。

  应某接过票据说道:“我们小店平时主要卖零食、饮料和烟酒,这票据上的名字确实是我签的,以前村里有买过一些香烟挂账的,到年底统一结算,这笔3000多元钱可能是香烟钱。”

  “看来是时候和周某再谈谈了。”巡察组组长罗炳池提议。

  谈话室里,面对罗组长的接连发问和政策攻心,密密麻麻的汗珠沁满了周某的额头,他终于交代出了实情:“组长,这个确实是村里之前买香烟用的钱,当时我自作聪明,想着借办公楼修理的名义报销,还以为这样隐蔽不会被人发现......”

  看似“天衣无缝”的操作,实际上处处是马脚,又怎可能真的“瞒天过海”。2022年5月,周某因违规使用公款购买香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原村民委员会主任黄某和村文书朱某因审核把关不严,受到批评教育处理,违规报销款如数退回村集体账户。

  “我们将继续用好巡察利剑,督促做好以案促改工作,严格村集体资金审批流程,用制度管住人、权、事,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临海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临海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xunshixuncha/202206/t20220623_63524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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