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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绍兴文理学院委员会关于十四届省委第十三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时间:2022-07-06
  • 文章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1年9月14日至11月26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绍兴文理学院党委进行了巡视。2022年1月10日,省委巡视组向绍兴文理学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绍兴文理学院党委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学校党委通过党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工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逐条学习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深刻领会把握整改要求,把抓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1月21日,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视反馈问题,班子成员切实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结合职责分工和思想工作实际,深入剖析根源,认真反躬自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学校党委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校党委书记任组长,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研究、部署和推动整改工作。校党委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巡视整改负首责、负总责、负全责;校长对行政领域整改工作负责;其他班子成员结合分管联系工作落实“一岗双责”,履行分管领域的整改责任。学校党委针对巡视反馈的10个主要问题、25个问题描述、46个具体问题表现,对标对表、逐项逐条研究提出整改举措132项,并形成整改方案及“四张清单”,每项整改举措均明确牵头的责任领导、任务清单、时间清单和责任清单,同步推进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整改,确保整改落实无遗漏、全覆盖。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学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注重加强对整改过程的指导和督查,建立周例会制度,召开定期通报整改进展,研究分析整改情况,协调推进整改工作。强化压力传导,推动全校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形成上下联动抓整改、齐心协力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加强整改督促,及时建立工作提示单制度,健全跟踪问效机制,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集中整改期间,共召开党委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校性工作会议和推进会等31次。四是巩固整改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学校党委坚持整改工作与制度建设统筹抓,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全面改与重点改相结合、具体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既盯紧具体问题精准发力、确保实效,又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在巡视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立案3件,了结3件,给予党纪处分3人(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2人),组织处理2人,诫勉8人,教育提醒13人,建立完善制度36项,清退款项163.933402万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243.552429万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入学习领悟。学校党委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第一议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重温学习和深刻感悟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对绍兴有关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推动学校与地方融合发展,着力构建校地融合、全域覆盖的开放协作机制与开放办学体系,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全力提升地方服务显示度和贡献度。

  (二)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培养地方急需人才。聚焦绍兴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需求,制订出台《绍兴文理学院集成电路产业学院人才共育实施方案》,成立学校集成电路产业学院人才共育领导小组,设立专项经费订单式培养急需人才,扩大2022年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生和集成电路器件物理与工程研究生招生规模。二是完善高质量服务地方发展长效机制。增设地方合作与成果转化办公室,制定出台《绍兴文理学院关于深化与地方产业创新驱动融合发展若干意见》,修订出台《绍兴文理学院科研人员赴政府、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实施办法》及《绍兴文理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中“社会服务与推广型”的申报条件,为教师参与合作、服务地方提供制度保障和政策激励。

  (三)传承弘扬地方优秀传统文化。一是主动加强对接交流。进一步健全市校科技合作、文化传承创新、决策咨询等定期会商研究落实机制,举行校地文化交流合作启动仪式,制订《绍兴地方文化交流合作实施方案》,建立每半年1次的绍兴文化研究校地交流机制。二是加强越地文化研究。主动对标文化强市建设,编制出台《绍兴文理学院越文化研究中长期规划(2022-2030)》,充实越文化学术委员会,调整越文化研究方向,强化对传统文化的当代价值研究。举行《浙江通志·越文化专志》新书发布暨越文化研讨会,积极扩大学术影响力和对地方文化建设的贡献度。加大越文化、浙东唐诗之路等地方文化平台建设管理与考核力度,推动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三是加强对阳明文化资源的研究发掘。组织攻关团队,高质量推进浙江文化研究工程重大课题《阳明后学年谱系列(第一辑)》研究。认真筹备2022年度全国大学生知行合一传习论坛,推进《大学生阳明研究专辑》编辑出版工作,打造具有全国影响的大学生王阳明研究标志性品牌。深化绍兴文化资源转化为学生学习教学资源研究与实践,该项目成果获2021年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

  二、关于“校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统筹推进内涵建设。一是对标落实建设任务。建立健全同类高校核心指标年度比较分析研判机制,编制《绍兴文理学院省内分类评价近三年考核情况分析报告》和学校年度发展报告,分解落实核心指标目标,作为学校职能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年度主要工作目标任务,纳入部门和中层干部年终考核评价指标。二是推动发挥高层次人才的整体作用。组建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工作小组,专项调研分析高层次人才队伍,重点对近五年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进行绩效评估,修订《绍兴文理学院“鉴湖学者”遴选与管理办法》《绍兴文理学院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绍兴文理学院校内岗位设置与聘任办法》等制度,实行三年考核不合格解聘制度,加强新引进人才的聘期考核和校内新一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

  (二)加大重点工作攻坚力度。一是强化推动发展核心指标落实。编制《绍兴文理学院“十三五”未完成指标问题情况分析报告》,按照“一以贯之,持续推进”原则,将“十三五”规划未完成指标中涉及内涵建设的关键指标纳入学校“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制定《绍兴文理学院“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表》,实行年度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加强2022年度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检查评估。二是扎实推进数字化改革。出台《绍兴文理学院数字化改革工作方案》,投资1467万元实施网控中心改造工程建设,召开学校数字化改革推进会,推进“1+1+6+N”模式改革。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充实信息化工作力量,投入使用“设备采购全流程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全面预算管理系统”“科研管理系统”,启动“智慧思政”平台运行,统筹推进数据资源共享和数字技术与教育教学、服务管理深度融合。2021年底学校获批省教育厅首批高校智慧思政特色应用试点单位。

  三、关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严格落实《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将校领导思政课教学任务纳入教学计划,列入思政课(含形势政策课)课表,党委书记、校长给学生讲授思政课不少于4课时,其他班子成员不少于讲授思政课2课时。出台《绍兴文理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思政理论课教师实施办法》,落实党委班子成员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一对一”常态化联系机制。全校思政课(含形势政策课)教学班学生数严格执行规定标准。努力推进元培学院思政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做好思政理论课教师选派支援等工作。

  (二)坚持“马院姓马”的政治导向。高度重视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严格执行《绍兴文理学院关于加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党的建设,突出政治首位标准,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力量,增配副院长1名。修订出台《中共绍兴文理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守课堂政治纪律的规定》《绍兴文理学院思政理论课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办法》,全面突出政治建设要求和立德树人导向。组织召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师德规范和政治纪律专题教育会,开展师德师风和政治纪律专题警示教育,全体思政课教师签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师德规范和政治纪律承诺书”。

  四、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层层传导压实主体责任。一是压紧压实校院两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中共绍兴文理学院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办法》,细化制定《学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2年度任务清单》《二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健全每季度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分析会议制度和党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机制,落实各二级党组织每年底向学校党委和纪委报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二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专项督查,抓实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二是制度化加强警示教育。出台《中共绍兴文理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召开校院两级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进会暨全校警示教育大会,通报2016年以来学校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例,实现警示教育教职工全覆盖。将警示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二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建立身边违纪违法案例通报机制,推动警示教育制度化常态化。三是完善内控体系建设。修订出台《绍兴文理学院四项教学经费管理办法》《绍兴文理学院低值耐用品、易耗品、材料管理办法》,实行财务“一支笔”审批,严格规范二级学院财务审批管理,建立二级学院(部门)年度经费核对确认制度,定期开展经费收支的监督与检查,加强财务信息公开和专项经费审计工作。对人文学院原办公室主任、学生科科长汪晓华严重违纪违法案实行“一案双查”,给予时任人文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和现任党委书记,院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等6位同志诫勉谈话处理。对违反廉洁纪律的现任院长、1位党员教师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内警告处分,并退缴违纪所得。

  (二)从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效能。组成纪检审计联合调查组,对资产经营公司管理人员取酬开展专项检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清退违规取酬费用,并对时任资产经营公司总经理给予诫勉处理。责成资产经营公司修订《绍兴文理学院教育培训中心办学奖励和补贴实施办法》,废除资产经营公司管理人员不合理取酬条款,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加强对元培学院教职工纪律教育,对同单位瞒报配偶违规情况的教职工依规给予通报批评处理。开展全校教职工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确保应交尽交。

  (三)切实提高校内巡察和审计工作质量。一是提高巡察工作质量。出台《绍兴文理学院巡察报告问题底稿管理办法》,做实巡察报告问题底稿,提高巡察报告质量。对7家二级党组织开展校内巡察,同步开展被巡察党委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情况检查和近三年教学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审计,突出监督重点,提高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改进审计工作方法。修订出台《绍兴文理学院审计工作业务规范流程》,进一步细化内部审计规程。用好社会中介力量,发布《学校2022年部分审计项目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公告》,委托审计15项,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与成效。三是提高巡察、审计发现问题能力。吸纳熟悉基层党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充实巡察工作人才库,举办全校巡察干部业务培训班,提升巡察干部政策水平和履职能力。将非学历教育纳入审计监督,对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非学历教育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应收账款留存合作教学点开展专项审计,落实留存合作教学点的未收款项全部收回工作。上线“科研管理系统”,联动开展近三年全校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全面排查,形成横向科研监管合力,防范廉洁风险。

  五、关于“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廉洁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对合作办学的监管。全面理清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财务账目,开展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2016-2021年财务收支专项审计工作,将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财务工作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及时做好与各教学点的财务核算与结算工作,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制定出台《绍兴文理学院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绍兴文理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考核评优实施办法》,实施学生收费信息化管理,全力开展教学点学费催缴工作,确保现有教学点全部欠缴学费应缴尽缴、应收尽收。

  (二)加强对下属国有企业监管。对资产经营公司下属国有企业进行全面自查,制定出台《绍兴文理学院国有企业管理规定》,全面加强对校属国有企业的监管。成立绍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注销清算工作小组,制订注销工作方案,停止检验所公司经营活动并对其成立以来的经营活动进行全面检查,完成医检所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及实验室资产处置。对绍兴市眼视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债务处置不当造成部分国有资产流失相关问题进行核查,分批收回绍兴市眼视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亏损款。

  (三)加强对专著出版资助管理。对15项超标准资助的出版专著进行专项审计并分类处理,按规定完成超标准资助的著作超标资助费用退缴工作。修订出台《绍兴文理学院越文化研究院(浙江省越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中心)优秀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明确资助标准,同时规定资助工作由人文社科处统一管理,并将其纳入科研经费审计范围。

  六、关于“‘四风’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化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进会暨全校警示教育大会,校院联动开展强化“四风”方面问题专项督查,督促附属医院党委将检视“酒局”“牌局”等“四风”问题作为2021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制定出台《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党委关于深化清廉医院建设实施方案》,召开党的建设工作暨清廉医院建设工作推进大会,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组织干部职工签订《关于坚决拒绝违规组织、参与“酒局”“牌局”和KTV的承诺书》,切实增强规矩意识。

  (二)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修订出台《绍兴文理学院会议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年度全校性大型会议审核机制,从严控制会议数量和时间,制订2022年度的全校性会议计划,实现2022年全校性会议同比减少10%。严格执行《中共绍兴文理学院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提交会议议题会前充分酝酿、沟通机制,落实重要议题会前研究情况报告单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决议或决定。

  (三)规范干部职工兼职取酬工作。成立兼职取酬专项核查处置工作组,对2016年至2021年医学院和附属医院干部职工在司法鉴定中心兼职取酬情况开展专项核查,清退22名兼职人员管理薪酬和其他不合理薪酬90.49万元。出台《绍兴文理学院司法鉴定中心管理办法》,理顺司法鉴定中心管理体制,规范经营管理和薪酬管理。依纪依规对违规兼职取酬、未如实报告薪酬的干部进行处置,给予医学院常务副院长兼司法鉴定中心主任党内警告处分并免去其司法鉴定中心主任职务,医学院党委委员兼司法鉴定中心常务副主任免去其医学院党委委员职务。

  七、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顶层设计,出台《绍兴文理学院“十四五”时期干部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综合分析研判,每半年开展1次重点分析,及时掌握中层干部思想动态,并将其作为调整干部、优化班子的重要依据。开展干部队伍现状摸底调研,制定《绍兴文理学院内设机构及中层干部岗位职数设置方案》,为中层干部集中调整做好准备工作。加大35岁以下中层干部选任力度,建立完善优秀年轻干部人才信息库,突出年轻干部到一线去、优秀干部从一线来的用人导向,已选拔35岁以下中层干部2名,选派4名干部教师赴教育部、团中央、社区等挂职锻炼。做好9个中层缺配岗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二)充分发挥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把关作用。对照《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等上级文件和最新要求,修订《绍兴文理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办法》,将校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纳入参加民主推荐、考察测评的人员范围,进一步发挥党委领导把关作用。

  (三)及时做好干部交流调整工作。对在同一岗位任职超过10年未交流的3名中层干部进行轮岗交流或免去职务。对即将达到任职交流年限的中层干部进行重点分析研判,及时进行调整。

  八、关于“基层党建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切实增强二级学院党组织成员履职意识。对存在党组织成员履职意识不强问题的人文学院党委班子开展谈话教育,调整履职不到位党委委员1人,督促指导人文学院党委进一步规范党委会会议流程,严肃会议请假管理。对全校二级学院党组织班子成员履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促相关二级党组织有针对性地加强相关党务干部培训学习和业务能力建设,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提升干部履职能力。

  (二)规范开展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进一步压实学校党委、二级党组织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校党委每半年对全校基层党支部设置、党支部书记配备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建立党支部任期届满换届动态提醒机制,督促指导二级党组织做好党支部设置和换届等工作。组织开展党务干部业务能力培训会,对党支部任期届满换届工作进行专题培训。3个二级党组织按要求开展党支部换届问题整改工作。

  (三)高质量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专项检查,修订出台《绍兴文理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基本流程和操作规范》,组织召开发展党员工作专题培训会,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精准摸排、动态更新近五年新引进教职工、非党员高知群体数据库,建立高知群体“一对一”“多对一”联系制度,加大对高知群体培养教育力度,常态化做好政治吸纳工作。统筹做好民主党派成员发展工作。

  九、关于“对巡视指出的违规招投标问题整改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上一轮巡视以来的工程、设备等招投标与采购项目的标书审核、备案及项目拆分情况和2021年度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审查。完善招标文件审核机制,将元培学院、附属医院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第三方代理机构代理的招标采购项目标书纳入学校审核体系,将未进入“金财系统”的招标采购项目全部纳入备案范围,做好备案工作闭环管理。修订出台《绍兴文理学院仪器设备购置管理办法》《绍兴文理学院基建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细化规范仪器设备采购流程,完善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加强廉政风险防范能力建设,组织召开招投标与采购业务培训会暨廉政警示教育会,签订廉洁承诺书。

  十、关于“审计指出的部分问题仍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指出二级学院继续教育分散办学、分头招生问题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理顺职业与继续教育处与二级学院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体制,明确所有教学点由职业与继续教育处负责统一管理,承担招生、收费、过程管理职能,二级学院作为教学业务单位,承担教学任务实施职能,实现“管办分离”。

  下一步,绍兴文理学院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更加注重政治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和教育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担负起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内涵建设,彰显办学特色,注重人才引育,深化产教融合,努力把党的政治优势、高校最鲜明的特色在办学实践中充分彰显出来。二是更加注重理论武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持续抓好“三进”工作,深入学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绍兴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提升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能力。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强马克思主义学院,提升思想政治理论课质量,不断提高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能力。三是更加注重组织建设。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着力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统筹谋划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重点岗位干部的培养与交流,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严实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双带头人”党建工作水平,发挥高层次人才整体作用,充分调动教职工干事创业积极性,促进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四是更加注重从严治党。切实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深化落实“五张责任清单”要求,完善“四责协同”机制,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深化校内巡察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锲而不舍纠治“四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坚定不移推进巡视整改,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全面推进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浙江建设“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和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更大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5-88342357;邮政信箱: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环城西路508号绍兴文理学院党委办公室;电子邮箱:xszg@usx.edu.cn。

  中共绍兴文理学院委员会

  2022年7月5日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xunshixuncha/202207/t20220704_64212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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