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1年9月11日至11月26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省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党委进行了巡视。2022年1月10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担保集团集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巡视工作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省担保集团党委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1月10日上午省委第四巡视组向集团党委反馈巡视情况之后,当天下午集团党委书记就召集党办、组织、党群等部门,第一时间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研究部署。1月11日,集团党委迅速召开专题党委会,传达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成立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要求全体员工把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作为检验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载体,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的重要契机,不折不扣抓紧抓实抓到位。后续又相继召开7次领导小组会议和整改工作推进会议,研究确定整改方案,协调推进整改落实举措,确保巡视整改顺利推进。1月26日,集团还召开了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集团领导班子及成员结合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开展深入查摆,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集团专门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两名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推进中,领导小组建立专班运作机制,6名班子成员各领衔1个工作专班,牵头分管领域内问题的整改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委专职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集团公司各部门和子公司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三是突出问题导向,精准落实整改。精心制定《中共浙江省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完成时限,形成“四张清单”。为确保整改高效落实,集团党委采取动态管理、台账推进、挂账销号的办法,建立跟踪督办机制,成立督查组定期汇总归集各专班整改进展情况,对进展滞后或未按时报告进展的挂牌重点督办,确保巡视整改扎实有序推进。四是注重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构建“长久立”的机制,同步跟进建章立制,从根本上铲除问题滋生的土壤,从源头上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以整改工作实际成效推动集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坚持统筹兼顾,自觉把巡视整改与加快数智浙担建设、助推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体系改革深化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其转化为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助力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强大动力。
在巡视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组织处理3人(对原手续不全的3人在巡视整改中重新认定,予以清退),教育提醒7人(部分人员责令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作出深刻对照检查),建立完善制度37项,清退款项1.51万元。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持续提升政治理论学习的系统性深入性。一是对党委成立前未组织学习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等内容专门安排两天时间进行补学,并进一步重温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二是对2017年至2019年3月集团党委成立前理论学习特别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的情况进行了再次排摸,确保与集团相关的重点内容应学尽学。三是制定集团党委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实施办法,明确了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总体要求、主要学习内容、参学人员和学习组织程序,突出强调学习的计划性和议题安排的合理性,确保学习时间和质量。
(二)充分发挥党委对集团改革发展的领导作用。一是将集团“十四五”发展规划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单位)和责任人,明确责任要求。二是健全规划落实执行情况监测评估机制,对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重点任务等实施进度进行监测评估和督导检查,并列入集团重大事项督办内容。三是集团党委班子将巡视整改所涉问题纳入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进行了深刻剖析。
(三)着力完善集团治理结构。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想方设法解决集团董监高缺配问题,省委组织部已为集团增配1名副总经理,省财政厅党组为集团配备的5名外部董事也已到任。
(四)进一步加强党委会对董事会、经理层用权的监督。一是完善党委监督董事会、经理层用权制度。制定集团党委决定和研究讨论重大事项清单,建立向集团党委报告重大经营事项制度,将董事会工作报告和总经理工作报告纳入向党委报告的重大经营事项清单范围。二是支持监事会按照章程开展监督。落实监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和专题监督报告要求,向省财政厅递交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的报告,并针对集团银行存款管理开展了专题监督。
(五)补齐贯彻落实‘六稳’‘六保’工作的短板。一是抓好2020年疫情期间担保费减免优惠政策执行不够到位问题整改,责成子公司省再担保公司督促相关地方担保机构,就80家企业的再担保费减免提起退费申请,确保应退尽退。现退费已全部完成,共退还79家企业再担保费23.77万元,另有1家企业已破产,省再担保公司已履行代偿责任,不再退费处理。二是抓实嘉兴地区再担保费退费未落实的企业问题整改。责成省再担保公司督促嘉兴信保基金公司退费给相关企业。目前,嘉兴信保基金公司已完成670笔业务涉及的20.93万元再担保费退还;另有450笔业务符合嘉兴信保基金保费减免政策,已于2020年度直接减免保费313.4万元,涵盖了省再担保公司25.04万元退费;还有10笔因企业注销等原因不再做退费处理,涉及保费0.25万元。三是针对退费不及时问题,责成再担保公司对退费滞后问题进行深刻反思,进一步优化内部退费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现再担保公司提出了流程优化修改建议,并将其纳入业务系统优化需求,着力缩短退费时间。四是党委加强督办,压实责任,确保“六稳”“六保”工作落实到位。今年以来,集团党委认真落实省府办关于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支持小微企业汇率避险增信服务的要求,指导体系内担保机构创新开展小微企业汇率避险增信业务,现已有27家合作机构获90.65亿元的“浙担·汇率避险保”专项再担保授信额度。
二、关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职能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加大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力度。一是设置专项研究课题,调研摸清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需求底数。联合浙大金融研究院等专业机构,争取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浙江银保监局等省级职能部门支持,对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需求底数展开专项研究,努力提升服务精准性。二是着力提升市县担保机构服务小微企业融资的能力。集团党委持续加大助推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体系改革力度,用好股权投资、“数智浙担”、党建联盟等手段,支持市级担保机构做大做强,着力解决县级担保机构小而弱、能力不强等问题。三是以更大力度更大作为拓展融资担保业务。结合认真落实我省经济稳进提质攻坚行动和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的要求,制定出台了政府性融资担保助力稳住经济大盘、促进经济稳进提质的实施意见和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从扩大再担保业务规模、力争年底纳入国担基金再担保业务超1000亿元,加大对受疫情影响的交通运输、零售、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小微企业及制造业企业、外贸企业再担保费减免力度,大力推广见贷即保和见保即贷批量担保业务提高担保效率,实施担保额度、期限、费率政策倾斜等9个方面助企纾困,助力我省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进一步强化担保增信业务职能的履行发挥。一是集团党委进一步增强增信服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针对国有企业和龙头骨干企业发债贷款需求较为集中的山区26县,研究出台专门意见,将当地优质企业发债增信业务列入重点支持范围,给予政策倾斜。二是进一步调研摸底全省企业发债增信需求,通过向券商机构问卷调查、组织力量赴县市实地调研等方式,对全省(除宁波外)地区增信需求情况摸排调查,初步梳理出全省9个设区市42个县有增信需求的75个发债项目。同时,集团下属省融资担保公司专门制定综合金融服务实施方案,明确了综合金融服务总体思路、主要举措、保障措施等。三是进一步加大推进企业发债增信工作力度,重点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服务山区26县和偏远海岛地区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发债项目,积极探索为民营中小微企业发债增信业务。一季度,省融资担保公司完成相关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担保授信额度148.8亿元,授信户数27户;累计担保金额77.9亿元,担保户数18户;在保余额72.196亿元,在保户数15户,其中涉及山区26县和偏远海岛地区在保余额32.7亿元。四是积极探索民营中小微企业发债增信业务,成功发行了温州技术产权资产支持票据1.8亿元、技术产权资产支持计划1.8亿元,服务当地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36家。五是将企业发债增信业务目标列入省融资担保公司经理层契约化管理重点考核指标,加大管理考核力度。
(三)充分发挥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体系龙头引领作用。一是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制定下发《关于深化区域党建联盟标准化建设助推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以标准化形式固化“四联四送”主动服务机制。去年以来,各区域党建联盟通过汇编优秀案例,制定统一的担保业务规范、操作规范、公司治理指引、尽职免责细则等制度,提供业务系统接入或应用,举办业务骨干培训和交流论坛等形式,帮助基层机构解决专业人才培养、治理体系和保障机制完善、业务和风控智能化提升等难题,在全省体系内构建起统一操作标准、统一业务规范的统一话语体系,营造出省市县三级联动、政银担多跨协同的格局,全面推动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提质增效,成为党史学习教育“三为”实践典型案例。结对以来,相关机构业务平均增速近200%。经争取,两年集团已累计获得国家融担基金股权投资3.47亿元(占全国总投资20%,居全国首位),并向6家市级担保机构投资6.8亿元,获多位省领导批示肯定。二是强化分类指导服务。制定《浙江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再担保合作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22版)》,并向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作了《关于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实施分类管理的建议》专题汇报,通过完善再担保合作机构评价、准入和退出机制,强化对市县机构的主动服务和分类指导,着力帮助有基础的机构达到再担保合作准入条件。今年以来,新将义乌农信、云和担保、诸暨担保、瑞安担保4家机构纳入再担保合作范围。三是统一标准规范促进业务能力提升。专门制定下发《浙江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规范(试行)》《浙江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操作规范(试行)》,并举办专门培训进行解读,帮助市县担保机构统一业务标准和操作规范,促进市县担保机构的业务能力和服务能力提升。
三、关于深化国企改革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持续加大助推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体系改革的力度。一是制定下发《浙江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规范(试行)》《浙江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操作规范(试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公司治理建设指引》等制度,帮助市县担保机构统一业务标准和操作规范,优化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培训。今年以来,已组织体系内机构举行了“两个规范”视频培训会、再担保合作政策讲解、汇率避险产品知识培训等系列培训,并通过召开风险管理交流会和建立《资产保全工作简报》分享追偿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大对基层机构的培训指导,提升全流程业务能力。三是持续推进股权投资。在2021年12月完成对湖州正策、绍兴融担和衢州信保三家机构总计2.4亿元股权投资的基础上,进一步主动对接国担基金,了解2022年股权投资计划及标准,确定金华、丽水两市市级担保机构作为意向机构,现已完成走访调研、符合性审查、跟踪辅导等工作。四是加快“数智浙担”建设进程。以数字化助推体系改革步伐,2021年12月已实现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全部应用或接入全省一体化业务管理系统,“浙里担保”门户已完成应用注册和主体功能开发。截至2022年5月末,集团合作的市县担保机构从40家增加到44家,合作机构中放大倍数不足1倍的从8家减少至4家,担保余额不足2亿元的从12家减少至7家。2022年一季度,全省(不含宁波)再担保业务在保规模715.22亿元,同比增长67.04%;省内各地市业务分布进一步均衡。
(二)优化提升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一是提升党委风险防范意识。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论述精神,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强调部署重点领域的风险管控处置问题,进一步强化党委对业务发展和风险防控的统筹领导。二是健全党委领导风险管理的机制。集团党委专门研究制定了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办法和重大决策专家论证管理办法,从评估和专家论证的事项范围、内容、程序、结果应用及决策实施跟踪等11个方面,规范了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工作和提高了专家论证工作质效,增强了集团党委统筹业务发展和风险管控力度。三是明确担保业务风险管控具体要求。印发了集团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从人员组成、职责权限、议事规则三大方面18项条款规范了风控委员会运作程序,明确了风控委员会履职要求。同时,结合浙江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规范和操作规范制定,明确提出了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的风险偏好标准。四是积极推动风控数字化提升。已按照浙江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规范和操作规范要求,将业务标准和风控规则嵌入到数智浙担全省一体化业务管理系统需求中。截至2022年5月,集团担保业务责任代偿率仅为0.63%,累计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16.62亿元,风险控制水平和风险应急能力居全国同业前列。
(三)健全完善“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风险审查管控机制。一是增加“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风险防控措施。制定“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保后检查办法,从检查原则、检查要求、职责分工等三个方面,用14项举措明确“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风险防控措施,着重强调保后检查工作针对客户与业务的现场抽查及保后跟踪监控要求。二是组织专项检查和现场抽查。先后走访浙商银行和稠州银行两家合作银行的5个地市经营机构(含下属支行),现场抽查“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资料30户,走访在保客户8户,形成了专项检查报告。针对检查中发现14条问题,在现场反馈基础上,专门出具工作联系函,督促银行落实整改举措。
(四)加大再担保合作机构风险管控力度。一是督促省再担保公司制定下发了合作机构风险管理评价暂行办法,要求从风险管理、合规经营、内部控制三个方面建立15个指标体系,每年对合作机构在一个完整自然年度的风险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评价。二是督促省再担保公司对再担保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办法从业务准入规定、再担保责任与收费、业务报送规定、再担保责任履行、追偿与解保、专项再担保业务等7个方面,明确业务准入标准,规范了代偿追偿操作规程。三是优化再担保合作协议,2022年版的协议明确了聚焦主责主业的合作原则,细化了业务准入标准,精简了合作流程,充实了合作内容,增加了年度再担保业务合作政策和再担保业务核心数据标准。四是加大追偿力度。持续跟踪督促合作机构已分担项目追偿情况,强化联动协同追偿,保证合作机构及时按比例返还我司追偿款项;同时建立《资产保全工作简报》向体系内机构分享追偿工作典型案例,丰富追偿工作手段。一季度,原再担保分担的1.59亿元已追偿返还3238.9万元,增加984.1万元,回收率从14.46%提升到20.45%。
(五)加快数字化改革推进步伐。一是加快融入全省数字化改革步伐。2021年10月,数智浙担被浙江省数字化改革领导小组纳入《全省数字化改革重大应用“一本账S1”目录》,作为数字经济浙里金融综合服务应用。2021年12月,数智浙担完成接入政务资源网主体工程,实现了担保与省数字化资源体系的共享互通,利用政务网数据资源和服务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有效提升。二是全面展开数智浙担项目建设。在制定下发《“数智浙担”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编制完成《“数智浙担”浙江省政府性融资担保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实施方案》的基础上,于2021年12月全面浙江省政府性融资担保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三是加快全省业务管理系统一体化的运用推广。2021年12月23日,全省一体化业务系统实现市级担保机构应用或接入全覆盖;2022年1月14日,省融资担保公司业务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四是制定集团信息系统需求开发、测试及投产管理办法,对系统运维、管理、测试等提出明确要求,确保系统平稳运行。
四、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一是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集团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的问题,逐一研究提出整改目标和举措,并将其作为2022年度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任务,落实至各部门和子公司。二是在集团内部全面推广借鉴融担公司清廉小剧场、“四书四签”等党风廉政建设特色做法,并将其作为2022年度集团警示教育方案和再担保公司创建清廉国企标杆点建设的重要举措,创新廉政宣教机制手段。三是组织开展新一轮廉政风险点排查更新,结合排查情况对2022年度廉政责任书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提升责任内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四是建立集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机制,明确重点监督内容和检查方式要求,并组建一支由13名党外人士、群众代表组成的监督员队伍,在春节、五一等重要节点开展专项检查。结合年度大党建考核,由集团领导带队,对各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提出意见建议7条,并督促落实整改。
(二)层层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是对照省委十三项机制和“五张清单”要求,制定下发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七张责任清单”,明确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专责监督责任和职能监督责任。二是修订完善“四责协同”机制,修订后的文件增设一章,从经常性交换意见、实时相互监督提醒、支持建立完善大监督格局等方面,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协同机制进行了具体明确。三是落实专题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要求,2021年12月以来,集团党委通过组织专项检查、召开专题党委会等方式,对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和政治生态建设情况进行了总结和分析研判,研究了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明确了下步改进举措和方向。四是加强责任传导和督查。集团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专门主持召开集体谈心谈话会,听取集团班子成员2021年度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班子成员分别召开分管部门(企业)会议,听取2021年度履责情况汇报,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效传导下去。
(三)进一步增强监督合力。一是集团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党内谈心谈话和“一岗双责”责任落实推进,强化了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日常沟通交流,常态化征求和听取意见建议;派驻纪检监察组结合上级纪委有关政策精神的宣贯和项目化监督的开展,经常性与领导班子成员交换意见,双方沟通协调进一步顺畅。二是党委加大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的支持力度,要求集团纪检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提出的专项监督和联合检查要求。2021年12月以来,已按照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要求针对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违规利用公共资源进行虚拟货币“挖矿”问题等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三是党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联合召开上级精神学习会、专项工作部署会、集中警示教育会和季度工作会商会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双方沟通协作,持续增强监督合力。
(四)整合强化协同监督作用。一是集团党委制定下发构建大监督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审计、监事、风控、法务、财务等相关部门职能监督职责,完善机构管理运行制度,明确机构会议协商、监督协同方式等具体事宜,进一步整合力量发挥协同监督作用。二是针对监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集团党委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组织内部监督人员专题培训,对财务、审计、纪检队伍人员开展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和监督实效。
五、关于“四风”问题屡禁屡犯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一是对于抽查发现违规接待问题进行核查,对超出接待范围的2人共计791元接待费用,由参与接待人员退赔至集团账户。相关人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作出深刻对照检查。二是对2019年以来公司接待情况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三是在咨询相关主管部门和参考省属企业做法后,制定集团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明确公务接待的标准要求和禁止性行为。四是每季度对业务招待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审计部门将公务接待列入专项检查计划。现一季度自查已完成。
(二)严格规范纪念品发放。一是对巡视指出和自查发现的违规发放的纪念品,责成相关人员及时退还,已使用或无法退还的,按原价退赔。目前,共退还电源、手环、音响、耳机12件,退赔现金12157.5元,实物加现金折合总价值13249元。二是制定下发集团业务宣传费管理办法,把纪念品统一规范为业务宣传品,并从严规范了业务宣传涉及费用的使用范围、使用要求、开支标准、采购应遵循的要求、领用审批程序、内部监督管理,明确了业务宣传的禁止性行为。三是从2022年起,每月对宣传品等固定资产、日常消耗品发放清单等进行例行检查。今年已组织了5次检查,暂未发现问题。
(三)严格规范公车费用支出管理。一是集团将2019年1月至2020年9月间产生的17.3万元车位租赁费退还至两家子公司。二是专门组织召开集团办公室后勤管理人员和财务管理部门人员专题教育会,要求深刻吸取该问题的经验教训,并举一反三,在日常工作强化内控管理和合规操作意识,严格按照合同和财务支出管理制度办事,确保不发生类似问题。
(四)严明公车使用管理纪律。一是全面排查对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间派车记录和停车费报销记录,并将相关问题线索按干部管理权限移交至集团纪检部门,经集团党群部初步调查后已报派驻纪检监察组。目前,派驻纪检监察组正在做进一步调查,后续将提出具体处置意见。二是制定下发集团经营业务车辆管理办法,加强了对公车入库管理,进一步严明公车私用、公车借用的处理纪律,增加了监督管理章节。三是建立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定期不定期对车辆入库等情况进行检查,集团办公室每月对相关情况进行自查。今年已组织开展了5次检查,暂未发现问题。
六、关于“部分领域廉洁风险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对资金竞争性存放的规范管理。一是对集团党委成立前未实施竞争性存放的两笔大额资金,今年1月到期后统一实施竞争性存放。二是针对资金竞争性存放中发现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梳理,对招标文件中的评分指标进行了完善,一方面进一步突出利率导向,完善利率分计算方法,有效体现保值增值、利率最大化原则;另一方面加大业务增量分值,更好调动银行业务合作的积极性。三是对集团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重点完善了五方面内容:完善竞标银行准入条件,进一步扩大参与银行范围;强化资金安全,将银保监评级、人行评级纳入评分指标;对单家银行存放金额进行上限管理;适当降低第一名中标银行存放资金比例,避免资金过于集中于单家银行。四是严格执行利益相关人回避制度。要求涉及资金竞争性存放数据的人员必须签订专项保密承诺书。要求集团中层以上人员直系亲属(直系亲属为父母、配偶、子女、子女的配偶)和本人、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任职的分支机构一律不得作为存款落地承办行。同时,由集团计划财务部会同组织部排查原资金竞争性存放领导小组成员、评审内部专家库成员、计划财务部成员是否存在直系亲属和本人、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银行任职情况。根据排查结果和回避制度,及时对领导小组成员和专家库成员进行调整,3人不再担任相关小组成员。五是安排集团内部纪检部门参与竞争性存放的全过程监督工作。
(二)严格规范财务管理。一是进一步重申采购报销等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要求并督促严格执行,财务部门加强对报销工作的审核把关,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2022年以来,未发生大额采购报销借款和大额采购报销直接打到员工个人银行卡的情况。二是责成财务部门深入分析报销打款、个人借款中发现的问题及产生原因,在此基础上对集团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加强对大额采购报销、垫付、借款的管理,明确计划财务部加强借款监控和催收责任要求,对逾期不核销借款的员工依规依纪严肃处理。三是专门组织全员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培训,集中宣讲集团主要财务制度、报销费用的类别、费用报销审批流程、报销要求、报销注意要点等内容要求,增强员工合规意识。四是将财务报销及借款等财务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年度内审的重点内容,加强常态化监督。一季度已对集团银行存款管理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
(三)严格规范食堂管理。一是厘清2020年2月以来食堂出入库登记、固定资产台账、采购清单、账务账目等资料,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待派驻纪检监察组调查完成后根据事实情况作出相应处理。二是责令相关人员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作出深刻反思。三是制定集团食堂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食堂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具体要求。四是制定下发《集团食堂采购管理制度》,修订《集团食堂出入库管理制度》,规范采购流程,严禁违规走账,加强清单管理,做到账实相符。五是要求食堂每月对采购、台账等制度落实及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并安排相关职能部门不定期对食堂的制度落实及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今年以来暂未发现违规情况。
七、关于领导班子建设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紧扣今年省属金融企业外部董事制度改革契机,积极争取上级对集团“两会一层”建设的支持。二是领导班子成员通过党内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日常工作例会、务虚会、专题会等渠道,进一步加强了日常交流沟通,常态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工作整体合力进一步提升。三是制定集团领导班子成员AB角工作补位制度,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合作机制,促进相互协作。
(二)严格规范党委议事决策机制。对集团党委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规定党委会议列席的人员和事项范围及发言要求,明确指出,根据工作需要,党委会议审议和研究经营管理类等事项时,可以请不是党委委员的领导班子成员列席。会议召集人可以根据议题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经会议召集人指定或同意,列席党委会议的人员可以就议题进行说明或汇报。有关议题讨论完毕后,无关列席人员即可退席。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请派驻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参加党委会议。
(三)完善了党委议事回避规定。在修订后的集团党委议事规则中明确提出,将党委会议回避人员范围由之前的党委委员扩大至全体有关人员。
八、关于干部人事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队伍建设的统筹谋划。一是根据省委组织部立项督查件要求,党委书记亲自部署,成立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领衔的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立项督查问题核查小组,对2016年和2017年员工招聘中的问题进行核查。通过广泛谈话问询、细致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历次招聘和面试工作开展情况、招录人员后续工作表现、信访反映及处置情况,形成核查情况报告并报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二是修订完善集团员工招聘录用管理办法,对招聘录用全流程作进一步规范完善,并对背景调查、查阅人事档案、核实人员信息等提出具体要求,着力把好员工进口关。三是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和规范程序开展2022年度员工招聘工作,邀请集团纪检部门全过程监督,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
(二)进一步严格规范干部选任程序。一是对集团党委成立前3批次干部选任进行深入排查,对问题产生原因进行分析,形成《关于集团党委成立前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问题核查情况的报告》,并责令相关组织人事干部员工在各自支部组织生活会上深刻对照检查,严肃自我批评。二是修订完善集团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落实凡提四必、任前公示等要求,规范履行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三是开展集团公司本级及子公司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接受广大员工监督。四是专门开展涵盖廉洁教育、干部队伍干部工作系统性重塑、选人用人“一体系三机制”等5个专题的组织人事部门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三)做好员工违规兼职取薪专项整治后半篇文章。一是制定下发集团中层管理人员兼职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从严从实做好干部员工兼职管理工作。二是于2021年1月对集团中层及以下员工兼职行为进行了专项治理,形成《关于干部员工个人兼职行为专项治理情况的报告》。三是完成一名员工违规兼职取酬问题的清退工作,涉及人员已于2021年10月递交独立董事辞职申请,两家单位已书面同意请辞并出具书面答复,第三家单位答复同意请辞,但因涉及企业上市,形式变更手续需待相应流程完成后进行。
(四)加强员工因私出国(境)管理。针对巡视指出的2019年6月前集团员工因私出国(境)处于失管状态问题,一是于对集团组建以来因私出国(境)情况开展了全面排查,对2019年6月前集团员工因私出国(境)处于失管状态进行了全面分析,形成《关于干部员工因私出国(境)情况全面摸排工作的报告》。二是制定集团出国(境)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干部员工出国(境)审批、报备、证件管理。
九、关于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从严从实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一是结合2022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要点的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建立了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三张清单”,以清单化项目化形式推进责任落实。二是结合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总结考评和2022年工作谋划,加大统筹领导和督查检查力度,提升基层组织和领导干部的党建责任意识。三是坚持实干导向、效果导向,在2022年度书记“领办项目”、班子成员“攻关项目”、支部“创新项目”和党员干部“实事项目”征集中,要求项目必须紧密结合集团改革发展中重难点,不得以一般常规工作任务作为攻坚克难对象,不得以调研报告代替项目成果,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基层党建规范化建设。一是结合2021年度党建考核组织实施,对集团党建工作考核方案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完善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方法和流程,并明确了集团本部支部书记现场述职要求。二是将堡垒指数考评纳入2021年度党建考核细则,结合年度党建考评对各支部“堡垒指数”进行考评,评定2个支部为五星党支部,3个支部为四星党支部。三是对集团党委建立以来发布的、目前仍然适用的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类20项制度进行了全面评估,形成了评估检查报告,指出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
(三)从严加强党员日常管理。一是结合廉洁风险点排查工作,同步开展党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排查,发现了党员教育针对性不够强、形式不够灵活等薄弱环节,已形成分析报告。二是组建档案审核专班,严格规范新入职员工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要求,并着手对集团员工人事档案和党员档案召开全面核查。举办集团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档案审核专项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三是针对此前查处的集团员工隐瞒党员身份案件形成警示案例,以案促学、加强警示。
(四)有效发挥党建带团建群建作用。一是责成相关部门(单位)对2020年6月以来8名离职年轻员工离职原因逐一分析,提出针对性举措。二是督促集团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围绕公司发展愿景、干部员工担当作为情况、个人的想法和打算、对集团及本部门(公司)各项工作意见建议等四个方面开展谈心谈话,整体评估员工思想动态。三是于2021年11月开展年轻员工考核鉴定,4人鉴定结果为优秀。今后将按照员工职位管理办法,常态化开展此项工作,建立正向考核激励机制。四是集团群团组织通过座谈会、谈心谈话等多渠道收集员工困难诉求和意见建议,关心关注员工的思想动态,按照“员工所盼、符合要求、公司所能”的原则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并建立常态化反馈机制。
十、关于落实审计整改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着力提升再担保合作机构和业务的覆盖面。一是发挥系统龙头作用,制定浙江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规范和操作规范,帮助市县担保机构统一业务操作标准,并举办专门培训进行解读,促进市县担保机构的业务能力提升。二是制定再担保合作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完善再担保合作机构评价、准入和退出机制,强化对市县机构的主动服务和分类指导,着力帮助有基础的机构达到再担保合作准入条件。今年以来,新将义乌农信、云和担保、诸暨担保、瑞安担保4家机构纳入再担保合作范围。三是对因代偿率高等原因暂不符合再担保合作准入要求的区县,已推动市级担保机构业务覆盖延伸至县域,确保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省域全覆盖。
下一步,省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继续强化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政治责任不松、整改标准不降、工作力度不减,紧紧围绕巡视整改方案,继续抓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要切实加以巩固提升,适时开展“回头看”,做实整改成果。尚未完成全部整改任务的问题,将强化持续跟踪督促,逐项推进整改举措落地落实,同步做好台账记录,确保巡视反馈的每个问题得到全面整改、彻底整改。二是健全巡视整改落实的常态长效机制。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国企改革发展和党建工作的要求,在现有修订、新建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由点及面、由表及里,让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成果落地生根,实现源头治理防控。强化制度的刚性执行和跟踪督查,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优化管理方法,完善管理流程,夯实管理基础,持续提升集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三是做好巡视整改成果的运用推广。进一步强化巡视成果运用,将其与助推体系改革深化、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覆盖面等主责主业履行结合起来,与助力稳住经济大盘、促进经济稳进提质、服务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等重大战略结合起来,推动集团各项工作再提升、作风再锤炼、精气神再提振,向省委省政府和集团干部员工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1-87560069;邮政信箱:浙江省杭州市环城北路165号汇金国际D座23楼党群工作部;电子邮箱zjsdbjt@zjsdbjt.com。
中共浙江省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