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辽阳市辽阳县纪委监委深入推进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在分析研判、“上访变下访”、审查调查、监督检查四个方面持续发力,着力整治基层“微腐败”问题,全力清除基层政治生态“污染源”,维护基层政治生态的风清气正。
在分析研判上持续发力。严格执行线索排查“两审制”,定期召开以案管室、信访室为核心的工作会议,对问题线索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后上报至问题线索排查会议研究讨论,对处置意见无异议的,按照初审意见进行办理,对部分疑难、重要的线索逐一“会诊”,提高线索排查效率和处置准确率。今年以来,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领导包办案件共113件,党纪政务处分及组织处理共计127人,其中乡科级10人,一般干部18人,村干部等人员99人。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公职人员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工作作风不实,村干部在换届选举、评定低保户贫困户等工作过程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以及农村“三资”管理、“三务”公开等方面。
在“上访变下访”上持续发力。结合基层腐败问题大核查、信访问题大化解、信访秩序大整治,持续在“上访变下访”上发力。针对基层“微腐败”案件中重信重访、久拖不决、社会热点难点等信访问题,分领域、分层级,按照一事一策,建立重点人、重点问题台账。实行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联乡镇全覆盖,走出机关、走进群众,带头落实“五包”责任制。推行县乡联动,组成乡镇党委为主要成员的化解小组,采用“告知书+听证会”方式,一次性告知权利义务,力争一次性解决到位,努力做到案结事了。
在审查调查上持续发力。由每个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三个乡镇纪委,坚持实体和程序并重,严把核查关和量纪关,做到线索、人员和办案资源统一调配管理,强化办案队伍战斗力。为进一步推动审查调查质效,实行案件办理进展情况周通报制度,每周一将包案办理情况进行通报,通过在各办案部门之间进行横向比较,激发承办人员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案件查办完毕,对于实名举报,办理结果既向举报人反馈,也向被反映人所在单位和党组织反馈,对于涉及“三务”公开或群众匿名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及时召开村民代表及全体党员会议进行反馈,并由参会人员签字备案,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提高群众满意度。截至目前,已办结案件113件,立结案件50件,党纪政务处分93人,组织处理34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收缴违纪违法所得50.386万元。
在监督检查上持续发力。确保大清扫行动取得扎实成效。综合运用巡察等监督检查方式,加大对扶贫、民生等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着力发现基层“微腐败”问题。严格执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的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督查制,由分管领导带队对各乡镇“微腐败”大清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对“微腐败”案件的启动、查办、反馈以及成卷情况进行督查,帮助解决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案件及时有效查办,推动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取得扎实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