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组长,我们发现该单位在发放油茶苗过程中,一棵油茶苗收取一元钱保证金。”组务会上,巡察专员把当天发现的问题向组长作了简单汇报。
“一元钱也关系到群众利益,群众利益无小事,看看收取保证金有没有政策依据,先把情况弄清楚。”和以往巡察一样,巡察组把群众的利益时刻放在心上。
第二天,巡察专员带队到林木种苗站,向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座谈了解有关情况。
“可站长,我县油茶种植情况怎么样?”“我县从2008年开始大力推广、推动油茶产业。油茶树苗是经济林,有经济效益,主要为农户增加收入。每斤鲜果1.5元,丰产后每亩可产果2000斤左右……”可站长一口气讲完了栽植油茶的好处,说话非常朴实,没有回避巡察组的问题。显然,他对全县的油茶工作非常熟悉。
“可站长,群众反映您们在发放油茶苗时,还要收1元保证金,我们在财务账上也证实了,共有20多万元,为什么要收取这个钱?有什么政策依据吗?”
“确实有这个事,收取保证金是2018年林业局党组研究决定的,没有上级文件依据。”
“没有政策依据,为什么要收呢?”
“主要原因是我们想提高油茶苗的成活率,每年验收成活率达到80%以上,就退这1块钱的保证金。”
“党组决策应当合法合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不得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不得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你们想提高油茶苗的成活率,可以经常性地去技术指导,不能以收费代替管理。你们这种行为已经涉嫌违反群众纪律。”
“原林业局机构改革后已经合并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这种涉嫌违纪问题,种苗站要及时向新党组汇报,决不能‘新官不理旧账’,考虑到目前这些钱在账上,未造成损失,也未造成恶劣影响,建议你单位立行立改。”巡察组把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向站长宣读释义,随后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出《巡察立行立改函》。截止目前,油茶苗保证金已基本清退完。(谷城县委巡察办 宋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