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见贤思齐,树立忠诚干净担当、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授予乌鲁木齐市纪委监委第七审查调查室等29个单位“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杨国峰等99名同志“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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