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1年9月13日至11月26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宁波大学党委进行了巡视。2022年1月6日,省委巡视组向宁波大学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宁波大学党委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巡视整改作为谋发展、促发展的具体行动抓实抓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扛起整改责任。先后召开党委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巡视整改推进会、二级党组织书记例会等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整改要求,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校党委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负总责,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工作专班,全面压实整改责任。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针对反馈的4个方面15类45个具体问题,形成227条具体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推进,并组织开展巡视整改专项督查,督促提高整改实效。
在巡视整改工作中,给予党纪处分1人(党内警告1人);组织处理1人(调离岗位1人);诫勉4人,书面检讨4人,教育提醒43人次,建立完善制度44项,退回款项16730.6元。
一、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不够有力,校党委抓‘双一流’高校建设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实施举校推进机制。召开党委会和“双一流”建设推进会,深入学习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编制完成《“双一流”建设高校整体建设方案》《一流学科建设方案》等。成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工作专班,制定重点建设任务作战图,建立“一竿子插到底”一流学科建设推进体制,做到经费资源直达、支持政策直通、建设任务直管。实施例会制度,形成力学学科与学校职能部门深度协同和“决策-执行-反馈”的工作闭环机制。
(二)优化学科结构布局。通过对标分析世界一流高校顶尖学科,结合学校力学学科优势特色和师资队伍情况,强化顶层设计,凝练学科方向,按照“1+3+N”学科结构布局,打造“爆炸与冲击动力学”1个学科高峰,“智能结构与器件力学”“多相流与非牛顿流体力学”“极端环境材料力学”3个学科高地,拓展力学与土木、机械、信息、能源、海洋、环境、生命、体育等N个“力学+”交叉领域。
(三)建立力学学科特区。围绕教育部关于“双一流”建设整体发展水平、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成长提升程度三个评价维度,制定《力学学科特区建设管理办法》,给予力学学科政策资源倾斜。实施“两个不设上限”政策,即学科建设经费不设上限、学科引才经费不设上限,提高学科专项建设经费至上一年度的2.7倍。建立成果导向的资源配置机制,设置人才引育、科研创新平台、成果奖项、学科影响力提升等四类攻关项目,共遴选确定学科特区项目12项;同时设立“力学+”青年创新基金,2022年度投入专项资金500万元。扩大力学拔尖创新人才班规模,增加研究生招生专项指标,统筹规划预留力学学科人才引进和科研实验室空间。
(四)超常规引进高层次人才。拓宽引才渠道,通过力学国际人才论坛、校地合作引才、以才引才、同行专家荐才、相关组织荐才等方式拓展人才源头。实施A类人才校领导直管机制,建立引才对象清单,强化跟进落实。实施力学学科引才提升举措,提高力学人才引进待遇标准,对全职引进A类人才的力学二级学科,给予引才绩效奖励。目前,已引进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国家级人才3名、空气动力学专家等4名学术骨干,强力助推力学学科快速发展。
(五)完善各方共同参与机制。完善省市政府支持学校发展的机制,省市政府高度重视学校“双一流”建设,正在起草支持宁波大学加快建设“双一流”高校的意见,提出一揽子支持政策。完善社会参与机制,2022年6月举办浙江大学-宁波大学力学战略合作研讨会,与浙江大学建立共建共享、合作发展机制,促进学校“双一流”建设发展。2022年7月举办宁波大学“双一流”建设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重大工程与交叉前沿关键力学问题高端论坛,汇聚社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力学学科建设。
(六)加大服务地方力度。主动对接国家、省市重大发展战略,举办首届“单项冠军企业宁大行”活动,邀请近30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现场签约金额6550万元;发起成立宁波市“力学+”智能制造产学研联盟,第一批50余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科研院所加入,促成23个校企合作项目,合作总金额7150万元。推进法人实体研究院建设,与镇海区政府签约共建宁波质谱技术研究院和宁波数字经济研究院,合同金额达3000万元。加快推进三门青蟹产业研究院的企业法人化建设工作。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围绕安全防护、压电微声等技术,与港珠澳大桥管理局等行业领军企业合作,形成2000余万元的技术合作项目。加强与中铁华东院、中铁港航局、浙江交投集团和宁波轨交集团等央国企合作,相关技术应用到白鹤滩水电站、舟山港主航道等国家重大工程中。
二、关于“贯彻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教育改革新要求。校党委多次召开会议深入学习领会全国教育大会等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委对推进高校思政理论课教育教学改革提出的一系列新要求和新部署,在加强课程思政建设、促进学生刻苦学习、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打造一流本科专业、聚焦学科内涵建设、深化协同育人机制、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强化主体责任等方面形成了持续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共识和相关研究成果《“四新”改革因何而兴、由何而定、依何而进》等。
(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修订并落实《中共宁波大学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宁波大学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宁波大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议事决策程序,提高党委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推进办公会议OA系统建设,建立健全议题会前集中审核机制,加强前置把关,加强会议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
(三)提升思政教育质量。出台《宁波大学进一步推动专职思政课教师发展实施方案(试行)》。加强思政教育本科专业建设,在招生指标、办学经费、师资队伍等方面予以必要保障,思政专业入选国家一流建设专业。推进思政理论课教学改革创新,形成“聚焦信仰共同体建设的‘四位一体’本科生思政课教学改革”模式,并获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推进小班化思政理论课教学,实现中小班化教学百分百覆盖。推进思政理论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建成基地25个,并持续到实践教学基地开展活动。落实领导干部和教学督导听思政理论课制度。
(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落实《中共宁波大学委员会 宁波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督促二级单位切实履行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师德教育激励,出台《宁波大学教职工入职宣誓仪式和荣休仪式实施办法》《宁波大学“最美宁大人”系列评选办法》,组织开展“最美宁大人”等师德优秀典型表彰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对于师德失范问题,依纪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五)推进一流专业建设。制定《宁波大学“十四五”专业建设规划》,从科学规划专业、完善培养方案等六个方面持续推进专业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围绕国家战略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对专业的动态调整考核,减少、优化专业共29个,新增新工科、新文科专业3个。目前学校共有38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位列省属高校前列,占本科招生专业总数的64.4%。另有省一流专业建设点11个,除去近三年新增专业,现有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数量占本科招生专业总数的近90%。
(六)聚焦学科内涵发展。深入研究部署高峰学科和交叉学科建设,落实《宁波大学“十四五”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开展高峰学科对标培育工作,引导学科以关键指标为抓手推动内涵建设。起草《宁波大学博士学位点申报评估工作实施办法》,以博士点申报为载体,加大优势特色学科培育工作。学校已有8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总数在省属高校并列第一。
(七)夯实安全稳定工作。建立校党委定期研判安全稳定工作机制。修订平安校园考核评估标准,进一步明确责任机制,加强隐患问题自查整改。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实验室管制类危化品和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及时调整学校重点要害部位并加强巡查检查。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工作,开设北区与东区之间的勤学公交专线,满足师生出行需求。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完善心理危机干预流程,建立健全工作队伍培训机制。加强继续教育领域安全稳定工作,将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2022年学院专项目标考核。加强危房管理,将鉴定结果为危楼的楼宇按照等次进行改造或拆除。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还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教师评价破五唯力度。加强人才政策顶层设计,进一步优化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出台《宁波大学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宁波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不同层次人才的评价标准。进一步统筹平衡教学、科研激励机制,出台《宁波大学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补充实施意见》《宁波大学教学工作业绩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宁波大学自然科学科研业绩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等,分层分类激励广大教职工创新争优。坚持问题导向,在制定第八轮岗聘文件中深入落实破五唯要求。
(二)构建五育并举教育体系。着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启动新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将劳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增设《劳动通论》《社会劳动与实践》等课程。推进劳育融入专业教育,在专业方向模块部分改造原专业实习课程。推进劳动教育实践平台建设,以“学年劳动周”为载体,形成教学、管理和后勤等部门联合育人的劳动教育机制。开展公共体育课程改革,将大学体育课程的开设延伸至大学三年级。开展课外体育锻炼跑步打卡活动,加强体质健康测试工作,2022年体测成绩明显提升。加强美育工作,制定《宁波大学加强新时代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打造“行走的美育课堂”品牌活动。
(四)推动马克思主义学院高质量发展。高度重视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修订《关于加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若干意见》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和建设步骤。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领导小组,并将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写入年度党委会重要议题清单。继续与宁波市委宣传部开展好共建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作。推进部校共建“共同富裕示范区研究中心”。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及相关文件、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提升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学院和部门层层落实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二)加强阵地建设与管理。出台《宁波大学校园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办法》,理顺校院两级新媒体的信息采编、审核和发布机制。修订《宁波大学校园文化阵地管理办法》,对各类阵地管理中的意识形态问题提出明确要求。修订《宁波大学馆藏图书资料审查制度》,成立教材审核与选用委员会,加强和规范教材的审核和选用。
五、关于“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成效不够凸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增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动性。召开党政班子务虚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推进会,深刻反思短板与不足,形成改革发展共识。巡视整改以来,学校与10余个省市政府部门和近200家企业开展交流合作,主动组织科研人员申报省市政府计划项目;结合学校学科专业优势,与宁波市应急管理局联合成立宁波大学应急管理学院,与宁波市商务局共建宁波开放型经济研究院。
(二)提升学科专业与区域经济社会的适配度。聚焦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制定实施《宁波大学“十四五”学科发展与建设规划》《宁波大学“十四五”专业建设规划》。启动学科“登峰”计划,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凝练学校优势学科方向(领域)。实施《宁波大学一流本科“双万计划”建设实施方案》,对接行业最新需求,动态调整专业设置,优化实践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搭建校企协同、校地协同的人才培养平台,构建专业建设长效机制。加强交叉合作平台建设,建成力学与建筑学、地理学与信息学等交叉合作平台,形成结合力学和体育学的运动装备设计项目、结合力学与建筑学的轨道设施研发项目。
(三)探索校企校地合作的新机制。设立校级成果转化中心,成立法人实体技术转移公司,制定《宁波大学科技合作平台管理办法》等文件,推进市场化、专业化的科技合作模式。加强平台管理与考核,对已有52个平台进行梳理,已对11个未继续建设和建设效果不佳的平台进行撤销和整改。加强产业学院建设,起草《宁波大学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导性实施方案》。积极落实宁波市“医学高峰”计划、“甬有健康”品牌活动等决策部署,制定《宁波大学关于超常规推进医学部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宁波大学医学部建设方案》,全面提升医学教育工作。
(四)增强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性。修订《宁波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办法》,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流程,突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职能。常态化遴选高价值专利,第一阶段已遴选20个目标专利并进行重点布局。布局驻校外技术转移机构,已与苍南和义乌分别签约共建苍南农业技术转移中心、义乌技术转移中心,同时在周边县市区洽谈筹建1至2家技术转移中心,逐步构建功能化的驻校外技术转移机构体系。已与宁波市大学科技园管委会共建市场化、专业化的技术转移公司,努力打造功能完善、体制健全、运行高效的市级科技成果交易中心,形成覆盖浙江、辐射长三角的技术交易市场。
六、关于“校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常态化压实主体责任。出台《中共宁波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五张责任清单”》,细化“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重点。印发《中共宁波大学委员会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有计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定《中共宁波大学委员会“第一议题”制度》,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按期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推进工作落实。
(二)健全责任传导机制。开展二级纪委书记述职评议工作,加强对二级纪委落实清廉学院建设“监督责任”的监督检查。对相关8个二级学院党组织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压实清廉学院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清廉宁大”建设作为重要检查内容,列入2022年巡察工作计划,对8个学院开展巡察监督。开展“清廉宁大”建设情况专项检查,对二级学院党组织、纪委有关工作报告材料进行分类分项检查,检查发现,从2021年以来二级学院能按要求推进清廉学院建设。
(三)加强风险管控措施。开展干部选任和监督制度文件专题学习,提升干部选任和监督的政策水平。实施《宁波大学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办法(试行)》,健全教职工兼职管理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兼职报告机制,实行及时报告与年度报告双报告机制。开展兼职问题专项清理与研判。推进“一清理两专项”工作,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进行专题研究,对兼职监督与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目前全体中层干部已履行兼职报批手续。已向8名兼职超过规定届期或年限的干部发放告知书,要求辞去不符合规定的兼职职务。
七、关于“校纪委落实监管责任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日常监督力度。校纪委与党委组织部、党委巡察办、审计处,分别制订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或有关事项移交会商制度,健全部门协同监督机制。制订实施《宁波大学二级独立法人单位上报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数据工作指引》,建立二级单位信息报送机制,及时分析研判政治生态。探索实践“重点事项监督清单”制度,开展全校廉政风险点排查与防控。推进数字监督工作,结合学校数字化改革,筹划数字监督应用场景,已谋划“科研经费管理监督”等模块,探索在学校整体数字管理平台实施嵌入式监督,提高日常监督效能。
(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开展纪法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纪检队伍监督执纪能力水平。组织案件“回头看”专项检查和整改,对个别案件存在的程序手续、文档资料不规范情形进行整改。严格处置巡视移交的11件信访件,对附属医院1名人员进行立案审查,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名人员进行诫勉谈话,3名人员进行批评教育,1名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做好内部审计发现1名教师存在虚构业务套取经费问题的后续处置工作,对教师本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并修订《宁波大学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科研启动费的管理和使用规定。
八、关于“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范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制定《宁波大学教职工关联企业往来交易规定》,强化制度约束,防范利益输送风险,在完成打印费联合审计基础上,开展视频制作费年度审计工作。
(二)强化采购和基建项目管理。强化采购问题整改,专题研究集中采购电脑、服务器等通用设备的实施方案,明确统一通过协议采购、政采云网上超市、网上询价等方式实施采购。修订《宁波大学工程建设项目采购与招投标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采购招投标行为。修订《宁波大学修缮工程管理办法》,从立项源头加强管理,将拆分列入审核重点。开展专项检查,并根据问题修订《宁波大学采购管理办法》。
(三)加强对医学院附属医院的廉政监管。对医学院附属医院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督促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订实施校院两级“五张责任清单”,加强对医学院附属医院“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加强医院廉政风险排查,明确责任人员,出台《医院小微权利清单》《医师多点执业实施办法》,开展无红包医院创建,召开干部纪律教育专题会,推动清廉医院建设。完善医院的廉政监管机制,建立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定期上报机制和研判机制。
九、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广大师生增强责任担当和廉洁自律意识,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纵深推进“清廉宁大”建设。召开二级单位办公室主任培训会,对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宣贯和指导。
(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公务接待问题整改,责令清退国家审计、校内巡察发现的公务接待不符合规定、超标准等公务接待费16730.6元。修订《宁波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进一步严格规范公务接待费报销。加强对国际会议的申请、报销等环节的审核把关。修订《后勤管理处油料及IC卡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年底专项检查制度,对年终大额用款进行监督。进一步强化报销审核,坚决杜绝年终集中突击花钱现象。
(三)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开展议事协调机构排摸清理工作,将原144个调整为89个。同时拟定《宁波大学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加强对学校议事协调机构的管理。编制并落实年度校领导班子“八进九联系”工作方案。积极回应师生诉求,做好梅山校区教学楼中央空调安装工作。对梅山校区师生出行需求进行分类调研,根据调研结果,通过合理规划校际班车车次、争取公交公司支持以及增设共享单车等方式,满足师生出行需求。加强对梅山校区外包食堂服务的过程监督和管理,制定巡查监督方案,并逐步转为自主经营,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十、关于“领导班子建设还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班子政治建设。加强理论学习的制度性和系统性,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进一步明确学习范围、组织方式和学习要求。制定《宁波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计划》,创新中心组学习形式,新增专题调研、参观考察等形式。出台《宁波大学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制度(试行)》,强化对二级党组织的监督与指导。制定“五张责任清单”,形成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施工图”。
(二)加强班子能力建设。编制《宁波大学2022年度工作要点》,提出七大攻坚任务,提高领导班子把大局、抓重点的能力。出台《宁波大学党政领导班子开展调查研究实施办法》,党政班子领衔课题开展研究,进一步提高能力水平。编制完成《宁波大学“十四五”改革和发展规划》以及8个专项规划和21个学科性学院改革发展规划,形成“十四五”规划体系,推动学校总规划落实落细。发布《关于建立“十四五”规划执行情况监测评估机制的通知》,提高领导班子抓督查、抓落实能力。
(三)强化班子制度规矩意识。针对“执行动议有关要求不严格”问题,开展专项调查核实工作。针对相关同志以知识产权入股公司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整改,并向省教育厅提交兼职补办申请。开展干部选任政策学习,强化干部选任规矩意识,达成严格遵守干部选任制度与程序共识,不断提升学校选人用人工作规范化水平。
十一、关于“干部队伍担当精神还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监督主体责任。出台并执行《中共宁波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五张责任清单”》,建立监督清单制度,落实校党委书记、党委班子、党政班子成员、纪委、组织部五大主体监督责任。
(二)加强谈心谈话督促。执行《宁波大学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规定,对考核排名末位的中层干部个人或排名末位的班子开展谈话教育13人次,指出存在问题,激发干部担当精神,激励班子凝心聚力、干事创业。
(三)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调整将至退休年龄的9名干部提前退出领导岗位,提升干部队伍活力。结合干部个人优势和能力,调整有关干部岗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四)加快推进重点工作。将数字宁大建设作为年度攻坚任务之一,研究制定2022年学校数改工作整体推进方案,明确数字化建设目标、内容、实施步骤等核心内容。推进数字化项目管理平台建设,有序推进“风华宁大”APP、校园无线网络升级改造、数据开放共享门户平台等三大项目,以及数字教工、数字学工、数字教学、数字资产、数字生活等五大数字化改革项目。计划设立实体化专班,以专业技术队伍深入落实学校数字化改革目标任务。
十二、关于“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谋划干部队伍建设。制定《宁波大学干部队伍建设“十四五”规划》,加强对干部队伍建设的科学化布局。开展干部工作专项调研与分析研判,着眼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发现掌握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启动新一轮优秀年轻干部调研工作,排摸掌握一批优秀年轻干部,扩充干部储备资源。执行《宁波大学外派锻炼干部管理办法》《宁波大学干部校内挂职锻炼实施办法》,为年轻干部成长创造平台。
(二)强化人才引育顶层设计。出台《宁波大学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宁波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加强人才政策顶层设计。组织起草《宁波大学浙东人才系列培养实施办法》,加强国家级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的校内储备,争取实现高级别人才培育的突破。
(三)规范干部选拔任用。专题学习并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和监督制度文件,提升干部选任工作的制度意识。修订《宁波大学中层干部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选任程序,将在学校第八轮中层干部换届时实施。在干部选任过程中,已严格落实廉政“双签字”、民主党派拟任人选征求党派意见、群众反映问题核查落实等相关要求。
(四)加强干部监督力度。出台《宁波大学中层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实施办法》,发布工作通知并召开专题培训会,明确填报标准和纪律要求。开展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各3人次,并纳入年度警示教育内容。强化个人报告事项工作的责任传导,推动工作责任层层落实。提高集中填报个人事项查核抽查比例至20%,加大监督力度。
(五)严把人才引进政治审核关。出台《宁波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凡进必审”,并规范政审流程。构建联动机制,建立以用人单位和部门党政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人才引进政审工作把关机制。加强外部沟通,强化对外籍或境外高层次人才的审核把关。强化教育提醒,对出现引进人员入职前有违法情况未被发现问题的有关学院进行批评教育。
十三、关于“抓基层党建工作还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校党委会2022年研究全面从严治党议题清单,明确校党委会年度专题研究任务。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的通知》,指导30个二级党组织制定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各班子、书记和班子成员工作责任。建立二级党组织书记和党支部书记例会制度,指导各二级党组织制定年度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议题清单。落实二级党组织抓党建工作“两清单一项目”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完善二级党组织考核办法和《党组织星级动态考评实施办法》。形成“书记抓,抓书记”,层层抓落实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推进党建与业务双融双促。实施“四个融合”行动和“抓院促系、整校建强”工程,出台《中共宁波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党建和业务双融双促的实施办法》,在全校建立35个党建和业务双融双促示范点,开展党建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和管理服务双融双促六大专项行动。突出党建和业务同考核,党建占二级学院综合绩效考核23%以上,将党建和思政工作标志性成果纳入二级学院重大业绩目标任务。突出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组建疫情防控“党员先锋队”60余个,千余名党员奋战在核酸检测、物资供应和安全保障第一线;开展党员带头攻坚行动,党员在课程思政改革、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科技成果转化中贡献率70%以上。
(三)规范基层党建工作。开展全面自查,组建校内检查组深入30个二级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发现24个落实不规范问题,形成65条整改举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开展专题学习,全校各级党组织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共宁波大学委员会“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开展专题培训,实施“卓越组工工程”,依托党校举办二级党组织宣传委员、统战委员、教师党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机关党支部书记专题培训班,常态化举办专职组织员党建工作“双周课堂”。加强过程监督,进一步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作为校内巡察、年终党建考核重点检查内容,纳入全年工作持续抓落实。
十四、关于巡视“回头看”、审计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高度重视历史遗留问题。党委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督促整改进度。学校党委和相关职能部门分别召开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分管校领导组织召开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进一步研讨有关事项推进工作。
(二)有序推进巡视、审计历史遗留问题整改。大力推进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加大与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资产管理。
下一步,宁波大学党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政治定力,持续抓好整改工作。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回过头来再审视”的政治态度,不断深化完善整改措施。二是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牢牢抓住巡视反馈中发现的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等问题,查漏补缺,形成一系列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三是坚持“四个融入”,促进学校事业发展。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和加强学校党的建设的重要抓手,按照“四个融入”要求,切实推动党建工作优势转化为学校事业发展优势,为浙江省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为宁波市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作出宁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4-87600000;邮政信箱: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办公室16号信箱;电子邮箱:shuji@nbu.edu.cn。
中共宁波大学委员会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