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招投标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我办严格清标程序,加强日常监管,同时出台《新昌县政务服务办公室招标投标领域问题线索移送制度》,及时移送违法违规行为线索。”近日,新昌县政务服务办向县委提交了十四届县委巡察发现体制机制方面问题专项整改报告,为此次整改工作交上答卷。
体制机制改革增效的背后,是巡察监督的赋能。“我们通过巡察发现,全县各级各部门在内部机制运行、工程建设管理、财经制度执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很大部分是因为在体制机制上存在困境、存有瓶颈,亟待破解。”新昌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认为,体制机制不畅、不完善制约着内生动力的增长转换。
今年2月,新昌县委巡察办全面梳理十四届县委巡察工作,分析汇总巡察发现的六大方面18个具有典型性的体制机制性问题,向县委呈送调研分析报告,并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分解落实责任部门,召开专题整改部署会,要求各部门在限期3个月内全面办结。
“此次巡察关注的问题,也是我们工作中已经发现,但是靠自己比较难解决的问题。”在县委巡察办牵头召开的问题整改专题部署研商会上,作为“编外用工管理机制未跟进”问题的牵头整改责任部门,县委编办负责人直言。对此,县委巡察办统筹工作,确定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等部门为牵头整改部门,并协调县委组织部、县国资办等部门配合解决。
在巡察监督的“加持”下,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制定出台《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县委组织部牵头就编外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作了进一步规范,县国资办对加强县国有企业用工管理方面作了相应补足。妥善解决了诸如编外人员存在管理不统一、待遇不平衡、人员老龄化等“老大难”问题。
此外,理顺权责关系也是体制机制运行的中的重要一环。针对巡察发现的基层矛盾化解和信访处置职责不明的问题,新昌县纪委监委、县信访局联合制定信访积案“履责双查”实施办法,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规范信访积案“履责双查”工作。“信访事项办理职责的进一步压实,不但提升了案件的办理质效,也推动了信访积案及重复检举控告件案结事了、化解清零。”新昌县信访局负责人说道,目前,由县信访局牵头的“七张问题清单”信访分清单指数排名已连续多月位列全市第1,并跻身全省前3。
机制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如若执行不到位,责任悬空会直接导致制度出台后形同虚设,缺乏约束力和管控力。因此,机制的集中整改最终着力点还是在强化执行上。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各被巡察单位围绕履行整改责任、推动整改进展、建立长效机制等内容,全面进行自查自纠,着力将制度建设整体软实力转化为干部履职尽责的硬功夫。例如,县总工会对工会经费的收取和使用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再明确,并在全县面上开展大排查大纠治;县发改局等部门牵头对《新昌县政府投资项目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的适用对象及范围进行了再划分,进一步厘清责任边界,压缩了制度执行中的弹性空间。
“本次集中整改成效明显,现已有26项工作机制体系得以建立、完善和强化。”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下阶段,我们将进一步深化政治巡察,注重将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相结合,督促各级各部门举一反三、堵塞漏洞,推动全面整治。”
此外,在十五届县委第一轮巡察中,各巡察组根据巡察工作开展情况及巡察中发现的突出、典型问题,提交专题调研报告5篇,从体制机制和工作流程完善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为县委工作战略全面实施推进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新昌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