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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五条禁令”提醒卡 念好干部管理“紧箍咒”

  • 时间:2022-08-06
  • 文章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严禁违规办案、以案谋私;严禁跑风漏气、串通包庇;严禁插手工程、干预人事;严禁违规经商、非法牟利;严禁颐指气使、恣意乱为。”8月2日,许昌市建安区纪委监委办公室干部李亚茹一边诵读着手中身份证大小的小卡片,一边默记这五条纪检监察干部不可逾越的纪律红线。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严防“灯下黑”五条禁令》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行为,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日前,建安区纪委监委将“五条禁令”内容印制成可以随身携带的“五条禁令”小卡片,该区2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人手一张,随处学习,时时警示,对照检查,接受监督。

  “小卡片放在工作证里随身携带,时刻提醒自己执纪执法时哪些事不能做。”“卡片上的‘五条禁令’,对我们来说是一种约束,更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一种关心和爱护。”学习“五条禁令”后,建安区纪检监察干部纷纷感慨道。

  “省纪委《严防‘灯下黑’五条禁令》出台后,我们立即组织召开了机关全体干部会议进行传达学习,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遵守纪律要求,切实树立执纪铁军形象。”建安区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主任刘凯介绍,该区纪委监委在做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引领学、室部交流讨论学、个人在岗经常学等常规学习的同时,创新自选动作,不但统一制发了可以随身携带的“五条禁令”小卡片,还通过在办公桌摆放桌面提醒牌,在委机关大屏幕滚动播放“五条禁令”内容,签订《牢记“五条禁令” 严防“灯下黑”承诺书》等方式,提醒纪检监察干部时刻紧绷“自律弦”,做“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过硬、绝对可靠”的纪检监察人。

  “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建安区监委委员米永辉介绍,该区纪委监委灵活运用多种学习形式,目的就是要让《严防灯下黑“五条禁令”》的学习教育入脑入心。同时,对违反“五条禁令”的纪检监察干部,将刀刃向内,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清理出纪检监察队伍。(李孟丽)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dfzf/article73deae6b9907477581647646de28698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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