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后才知道,原来‘三资’管理过程中存在诸多廉政风险点,给我们敲响了警钟。”7月20日上午,参加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题辅导课程后,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某村干部表示。
这场培训源于荔城区纪委监委开展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点题整治工作。该区纪委监委综合运用委领导挂钩监督和“派驻+”靶向监督模式,对“三资”管理不规范、合同不规范、个别资产资源被无偿占用等问题开展监督,靶向破解“三资”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整治过程中,荔城区纪委监委发现,新度镇扬美村原副主任张某明(项目现场负责人)未经会议研究,虚报清淤过程中造成的堤坡垮塌修复费用两万余元。区纪委监委给予张某明和报账员张某香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村党支部书记张某军诫勉谈话处理。
针对案件暴露出“三资”监管不到位问题,荔城区纪委监委向区农业农村局和新度镇政府发出监察建议,督促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同时督促区农业农村局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题辅导,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业务与政策理论水平,目前已累计培训241人次。
“农村集体‘三资’规模不断增长,存在形式和运行方式逐渐复杂,可能存在相关责任人制度执行不严和日常监督乏力并存问题。”荔城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荔城区纪委监委组建专班,对资产较多、资金量较大、村级工程项目较多及信访问题集中的重点村(社区)同步开展“三资”管理提级监督,从严从快查处“三资”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难题。
截至目前,共发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36个,推动整改到位32个,收回资金累计809.84万元。(荔城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