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系统治理村级工程领域腐败问题,立案18起18人,党政纪处分7人,留置4人;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实施全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问题专项治理,推动行政立案25件,刑事立案6件,涉及项目标的额1.6亿元……这是温州市深入推进市县巡察发现问题“全面对照、全线整改、全域治理”专项行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为着力实现“巡察一地、整改一片、治理全域”,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今年4月温州市委巡察办按照市委指示要求,部署实施“三全”行动,对上一届市县两级党委巡察发现的典型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形成市直机关、市属国企、县级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高职院校等6类清单共计659个问题,通过市县联动、专班推动,督促各级党组织对照清单、深度检视。
温州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各地各单位“三全”专项行动开展嵌入式监督检查,推动复查自查到位、延伸检查到位、整改措施到位、制度完善到位。各地各单位做好结合文章,将“三全”行动与自身中心工作相结合、与抓好巡视整改相结合,深入查找推进共同富裕、数字化改革、“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疫情防控等方面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强化整改,推动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部署要求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截至目前,市委巡察办梳理省委巡视县(市、区)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45个,已推动问题整改销号38个。各巡察组对照市县巡察发现问题清单和被巡察单位自查问题情况,深入印证分析,精准查找问题,移交问题线索30件,留置2人,释放了严查严办的强烈信号。
治标更要治本,温州市委巡察办聚焦共性问题抓整治,推动各地各单位开展全域性、系统性专项整治97项,实现全线改、全域治。如该市国资委牵头开展国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针对资产管理、资金管理、工程建设、选人用人等方面进行深入治理,推动市属国企高质量发展;市民政局组织开展社会组织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推行社会组织便民惠民举措,为企业减负1779.61万元,促进社会组织服务“一老一小”“一病一残”。平阳县对村社高利举债用于非生产性开支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督促举债村社按计划偿还债务1600万元,出台《村级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加强村社举债规范化管理。
据介绍,在“三全”专项行动中,温州全市99家市直单位党委(党组)和12个县(市、区)党委共发现各类问题1284个,除列入长期整改问题外,目前整改率95.52%,建章立制698项,追责问责531人。“下一步,我们将聚焦问题、细化举措,全力做好清单审核、实地督导、明查暗访等工作,深入做好‘整改’‘治理’‘发展’三篇文章,不断放大‘三全’专项行动工作成效。”温州市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表示。
(温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