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永康市积极探索“四项监督”统筹衔接、贯通融合的有效路径,出台《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的实施意见(试行)》,围绕巡前、巡中、巡后各环节,健全完善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的信息共享、协作配合、联动促改等工作机制,“纪”为“巡”的支持,“巡”为“纪”的延伸,提升融合监督质效。
巡前“共商共议” 信息交换“无缝对接”
“徐组长,这是市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的电子廉政档案……”日前,市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与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接有关情况。
在每轮巡察前,永康市委巡察办与市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组织都要通过联席会议、会商通报、信息共享等机制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确定巡察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初步判断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生态环境。
注重巡前信息交换的同时,永康市统筹调配监督力量,抽调市纪委监委相关片区协作机构的纪检干部参与巡察工作,发挥熟悉被巡察单位情况的优势,无缝衔接巡察期间调阅资料、巡后整改和案件查处等工作,实现协作监督效能最大化。截至目前,永康市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巡察97人次,其中,担任巡察组组长或副组长的49人次。
巡中“快查快办”开辟问题线索“绿色通道”
协作联动不仅让巡察工作更具针对性,也有利于“纪巡”双方对巡察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及时进行会商研判,确保审查调查精准及时。
永康市委巡察办建立重要问题线索快查快办机制,出台《永康市纪委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处置流程》《关于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线索移送及整改问责工作机制》等制度,坚持巡察中期线索会商,开辟“绿色通道”,针对巡察中发现的群众反映强烈、违纪事实清楚的问题,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和巡察干部召开问题线索分析研判会,即时启动快查快办程序,放大巡察震慑作用。
如市委第五巡察组对经济开发区开展常规巡察期间,发现该辖区黄城里村原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委员、出纳林某某重复报销24万元误工工资并非法占为己有的问题线索。市纪委监委立即启动快查快办程序,市委第五巡察组配合外围了解。最终,林某某违纪违法问题被查实,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据统计,巡察期间移送问题线索、启动快查快办程序25条,党纪政务立案13起。
巡后“成果共用”共性问题“梳理整治”
查处问题不是目的,确保问题及时得到整改落实才是关键。在探索“四项监督”贯通融合过程中,永康市不仅将纪检监察日常监督重点纳入巡察监督重要内容,而且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纪检监察日常监督,建立“巡察办、巡察组、纪检监察机构”问题整改“三方联动”机制,完善监督整改链条。
相关纪检监察室和派驻机构通过参加巡察问题反馈会、班子会议、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体责任检查等方式,动态跟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整改情况,压实责任,确保巡察整改措施逐条落实落细。
此外,紧盯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和重点问题,市纪委监委及时在面上开展专项整治,放大巡察的遏制治本功能,实现“巡察一处、净化一片”的效果。如巡察发现“私车公养”问题较为普遍,市纪委监委部署开展“私车公养”问题专项整治,共发现问题74个,下发纪检监察建议或工作建议9份,清退违规资金39.4万元,党纪政务立案3人,诫勉处理2人,责令检查、批评教育等第一种形态处理9人。
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永康市将进一步深化数字赋能,充分运用机制化方法和数字化手段,深挖细找问题存在的根源,深化巡察整改纪检监察监督,注重建章立制、抓本治源,将纪巡监督从打破界限向集成贯通跃升,实现“整改一个问题、固化一项机制、完善一项制度、治理一片领域”的良好效果。
(永康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