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组长,此次我们清理收缴的工会违规发放节日慰问品折合人民币共计30500元,已存入指定账户,完成整改。”澜沧县东回镇党委向县委第三巡察组报告了立行立改问题办理情况。
不久前,澜沧县委第三巡察组进驻东回镇党委开展巡察,在查阅镇工会账务管理台账时,一份镇工会委员在同一法定节日领取两份节日慰问品的清单,引起了巡察组的注意。
带着疑问,巡察组找来镇工会委员进行谈话了解。
“你还记不记得在2019年的中秋节和国庆节你领了几份节日慰问品?”巡察组对第一位进来谈话的工会委员开门见山地问。
“领了两份。一份是镇工会全体工会会员都有的价值200元的食品,还有一份是我们工会委员单独发放的价值300元的智能电饭煲,每个委员都有1台。”这名工会委员淡定地回答。
“工会委员领取双份节日慰问品是否有相关的政策依据?”巡察组的同志继续追问。
“这个……我不清楚,这几年来镇工会都是这样做的,我们也是按惯例来。”从淡定到吞吞吐吐,这名工会委员的回答让巡察组对“惯例”二字产生了疑问。
令巡察组感到意外的是,其他几名工会委员的回答也如出一辙。大家都认为,工会委员都是兼职的,比其他会员多承担了工会的工作任务,经常组织开展活动,没有额外领取报酬,也没有什么津贴补贴,法定节日额外给工会委员发一份慰问品是应该的。
随后,巡察组再次对该镇2019年以来的工会账目进行了认真查阅、比对、核实,发现该镇工会7名委员在以会员身份领取节日和生日慰问品的同时,在同一节日或生日又以工会委员的身份重复领取另外一份慰问品,甚至有的法定节日仅向工会委员发放节日慰问品的情况。
经查阅相关文件和政策并向县总工会进行了解咨询,巡察组认定,镇工会、镇中学工会从2019年以来存在违规使用工会经费的问题。
“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兼任工会委员,‘双重身份’意味着‘双重责任’和‘双重担当’,不代表可以享受‘双重福利’或‘特殊福利’”。在组务会上,巡察组组长说,对此类违规行为习以为常,反映出来的问题是对公职人员身份的认识模糊,对于相关政策规定的学习掌握不够,折射出了思想认识中存在的误区。
“职工正常福利不可少,但工会经费的使用一定要掌握好相关政策,严格执行‘八不准’要求,不能‘按惯例’‘想当然’,将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和开展工会活动以外的开支。”巡察组组长对该镇工会主席严肃指出。
随即,巡察组按照规定将此问题移交东回镇党委立行立改,要求该镇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巡察工作要立足‘小切口’,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能及时整改的突出问题,督促有关单位立行立改,让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立竿见影’,以有力监督推动‘清廉云南’建设行动澜沧实践向纵深推进。”澜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表示。(澜沧县纪委监委张瑜 蓝蓉 || 责任编辑 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