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张某某、何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经县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张某某政务降级处分。”
“作为单位‘一把手’,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深感内疚和自责……我诚恳接受组织的处理。”
近日,在台前县城市管理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上,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现场宣读对张某某、何某的处分决定,张某某、何某分别作出深刻检讨发言,该局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及执法大队中队长以上等20余名党员干部零距离、面对面接受警示教育。
“虽然这件事原来已有耳闻,但是在这种庄重、严肃的氛围下宣读处分决定、开展警示教育,切身感受更强烈、认识也更深刻。”参加完警示教育会议后,该局多名党员干部表示。
这是台前县纪委监委做实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将处分决定宣读现场变为警示教育课堂的生动实践。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利用身边“鲜活教材”,坚持每查处一起典型案例,便以现场宣布处分决定为契机,在案发单位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通过现场剖析,当事人现身说法,重点人员表态发言等一系列动作,使宣读处分决定和警示教育同频共振,协同发力,让处分决定“一张纸”变为警示教育“一堂课”,引导党员干部反躬自省,以案为戒,自觉筑牢思想防线,真正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效果。
“下一步,我们将紧盯查纠整改,督促指导案发单位以召开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的形式认真查摆问题、分析原因,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切实把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做好做细做到位,有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杜来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