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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做实同级同类警示教育

  • 时间:2022-09-23
  • 文章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一个乡镇财政所干部挪用资金竟然上亿元,非法所得20多万元,真是不可思议!看着被告席上的同行因一时贪念,致使美好的前程戛然而止,幸福的家庭毁于一旦,也真替他惋惜……”两个小时的旁听庭审,让洛阳市涧西区瀛洲街道财政所所长牛新凤沉浸案中,既震撼又痛惜。

  为实现“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的转变,切实增强警示教育的感染力和针对性,9月22日,涧西区纪委监委组织区财政局和全区14个街道财政岗位党员干部到涧西区人民法院,旁听一名乡镇原财政所干部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违纪违法案例庭审,“零距离”接受“沉浸式”警示教育。

  庭审现场,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进行了多轮举证、质证,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进行了法庭辩论和陈述。清晰地展示了被告人一步步突破底线,跨越红线,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过程,让旁听的党员干部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

  庭审结束后,该区纪委监委组织召开座谈会,大家畅所欲言,交流旁听庭审的认识和体会,结合财政岗位深入剖析案发原因,并结合自身查摆问题。为深化警示教育成果,该区纪委监委要求旁听庭审的干部要时常进行“课后复习”,以案为鉴常敲自我监督“警示钟”。

  今年以来,涧西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同级同类靶向警示教育,密织典型案例“筛查网”,聚焦不同领域、不同行业,通过把庭审现场变警示教育课堂、把送达处分决定书现场变“案发地”警示教育课堂、把同类案变警示教育教材等形式的“订单式”警示教育,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延伸。

  “为强化警示震慑效应,避免‘看客心理’‘局外人思想’,涧西区纪委监委在精准上做文章,在实效上下功夫,分层分类精准施教,因人因事精准警示,强化以案促改、推进标本兼治。”该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海峰表示。(张颖 侯艳)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dfzf/articleefcd1665d4454bb9b466908232c051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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