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一分醉,事后一生悔。韩某、刘某因醉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教训深刻,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严守纪法红线。”10月8日,新县浒湾乡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全乡党员干部纷纷表示,要争做文明“驶”者,不当交通“醉”人。
9月以来,该县纪委监委集中梳理10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在全县组织开展专项以案促改活动,重点关注酒驾醉驾行为易发多发的行业部门,全面剖析酒驾醉驾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深入查找制度漏洞和监管盲区,着力实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案中人警醒“打盹人”,切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为提升警示教育震慑效果,该县纪委监委先后下发20份以案促改提醒书、3份以案促改通知书,压紧压实全县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建立酒驾醉驾专项以案促改工作台账,开展集中督查2轮,督促各单位以召开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干部职工大会、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同步开展警示教育,推动专项以案促改从案发单位向关联单位、系统领域、县内全域延伸覆盖。
同时,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把整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作为深化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坚持改作风、强党建,改管理、促发展,改监督、严约束,改制度、堵漏洞一体发力,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向酒驾醉驾及其背后隐藏的工作日午间饮酒、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四风”顽疾“亮剑”,坚决做到查清饮酒原因、查清参与人员、查清饮酒场所、查清费用来源“四查清”,严防由风及腐、由风变腐,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目前,全县共开展警示教育大会、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等80余场,覆盖党员干部5200余人,完善制度20余个。(岳锋 汪梦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