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决策部署,推动省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直单位巡察队伍建设有关事宜的通知》落实落地,近期,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成立4个专职巡察组,任命8名同志分别担任组长、副组长,实现巡察组负责人专职化,积极打造基层巡察业务“强将”,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该集团公司党委以优化结构、理顺关系、提升质效为目标,结合工作实际,从纪检、运营管理等业务板块,机关部门负责人、二级单位纪委书记、三级项目公司负责人等领导层中选配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4名中层正职担任专职巡察组组长,4名中层副职担任专职巡察组副组长,明确巡察组、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职能职责,配备固定办公室及办公设备。巡察组组长和副组长专职化,让巡察组成为常设机构,从根本上解决巡察工作人员经验不足、培训跟不上、队伍不稳定、管理难度大等问题,为巡察工作的连续性和巡察“后半篇文章”落实落细,高质量开展巡察监督发挥积极作用。
4个专职巡察组的成立,正值集团公司党委第十四轮巡察进驻。为帮助新任专职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尽快熟悉工作流程、进入角色,该集团公司党委将8名专职巡察组组长以普通组员的身份编入第十四轮3个巡察组进行“轮岗交流”。深入一线参与组内巡察工作的各个环节,专职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尽快适应了从其他岗位到巡察干部角色的转变。
“轮岗交流”的方式促使专职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全方位、多角度了解掌握巡察工作全过程,在学中干,在干中学,进一步提升巡察干部履职能力。同时,利用他们的专业优势,对重点和疑点问题分析研判,延伸巡察深度,提升巡察队伍发现问题的精准度。
组建专职巡察组,旨在打破巡察组与巡察办的界限,将巡察组与巡察办的工作同步管理、同步谋划,推动双方在思想、队伍和工作上有序衔接,做实巡察机构内部深度贯通融合,构建“组办一体化”联动工作机制,在被巡察单位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应如何改、按什么标准改的“整改辅导机制上”同用力、共促进。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和省委《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若干措施》中,巡察办、巡察组认真履行整改工作“五级验收机制”,对验收工作中发现整改不到位、有差距的问题严肃纠正,责令限期重新整改,以强有力的措施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下一步,该集团公司党委将积极发挥专职巡察组长“强将”传帮带作用,通过制作内容详实、流程更加规范的工作规程,强化岗前业务培训、开展集中学习研讨等“持续充电”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性和业务指导,切实打造一批基层巡察“精兵”。(责任编辑王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