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大学毕业。在乡镇纪委待了10年,我从“社恐”变得健谈,变成同事口中“果敢勇毅”的女纪委书记。十年间,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我们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与群众的关系也变得越来越亲近。
2015年,我任职镇纪委副书记。在一次下乡走访时,一位奶奶拦住我,跟我反映问题:“小姑娘,老人家行动不便,也不知道应该去哪里举报,有事情只能憋在心里,太难受了。”
原来,老奶奶的邻居违章搭盖铁皮房,遮挡了她房屋光线,可是邻居是村干部,老奶奶有苦,却不知道该向谁诉说。回到办公室后,我们立马对她反映的情况展开核查。后来,该名村干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两违”建筑也被拆除。
2017年,我转任新度镇纪委书记,我常常和同事走出办公室,下乡进村,入户走访。一次,有群众向我们反映,厝柄安置房回迁逾期多年,相关职能部门迟迟未回应群众诉求。
我们追溯调查发现,原来安置房的基础工程已经完工,但因相关配套设施涉及多个部门,加上存在资金问题,导致安置房无法验收,回迁工作无法推进。种种客观原因,责任方“剑指”上级部门,仅靠镇纪委的力量难以解决问题。
维护群众利益容不得畏难情绪。我们将问题上报区纪委监委,安置房回迁专班工作很快展开。我们建立一月一汇总、一事一清单工作机制,实时跟踪进度,压紧压实职能部门责任。仅用一个月时间,厝柄安置房问题就得以解决,群众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有人拉住我的手说:“纪委就是我们群众的自家人,有问题找你们准能解决。”
2021年7月,福建省纪委监委下发通知,要求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传承弘扬“四下基层”“四个万家”优良作风,把主要时间、精力、工作安排放在一线,以乡镇纪委的作风转变来监督和推动基层工作作风转实。
为了进一步紧密与群众的关系,让群众感受到纪委就在身边,监督就在身边,我们搭建起“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廉情监督站”的监督格局,强化镇纪委作用,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村(社区)一线,在与群众家常闲聊、交心谈话中捕捉问题线索,维护群众利益。
十年光阴转瞬即逝,星光不负赶路人。群众的笑脸和肯定在我的记忆里汇聚成一个又一个印记,为了守护这些印记,我也将在乡镇纪检监察岗位上继续当好群众的“自家人”。(作者系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 黄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