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纪委印发的《职能监督责任清单》(下称“清单”),解决了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够清晰的问题,能够从机制上防止职能部门出现监督零开展、问题零反馈、整改零措施情况。”福建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负责人坦言,有了这份清单,各职能部门就能更主动、具体、有效履行监管职责,在管理权限内管出规范、管出安全、管出效率。
今年以来,福建师范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对标省纪委监委要求,突出“见人见事见效”,持续念好“督”“引”“贯”三字诀,让“1+X”监督“动”起来。
强化“督”促推动,有效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职责
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该校纪委制定职能部门监督责任清单,建立责任清单23份,明确监督事项87项,做到职责清晰、任务明确、措施精准、责任到人。
通过定期召开“1+X”监督工作推进会、开展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点穴式”检查、加强与分管校领导对接、常态化约谈提醒等方式,对部门履行职能监督情况实时监督、过程把控、动态纠偏,有力推动职能部门提升监督的自觉性、精准性、实效性。
今年以来,福建师范大学纪委先后开展了常态化疫情防控、思政课建设、校史文物保护修缮等“1+X”监督12次,发现有关问题38个,发出工作提示6件,并对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时进行约谈提醒。
强化“引”领带动,推动形成立体监督格局
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并不是当甩手掌柜,而是更加聚焦主责主业,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有效发挥监督主体作用,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今年以来,该校纪委带头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先后开展了校园安全稳定、意识形态工作、巡视整改“回头看”等监督;组织修订《“1+X”监督机制的实施办法》,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明确了6个监督重点,确保方向不偏。
在校纪委的引领带动和督促推动下,各职能部门自觉强化监督意识,实现“要我监督”向“我要监督”转变,有效发挥了专业特长和近距离监督的天然优势。如,宣传部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狠抓实验室危险源排查整治;资产管理处建好用好“校内采购招标管理系统”,对二级单位自行采购动态实时监管等,让监督实实在在成为常态。
强化“贯”通联动,充分释放监督治理效能
在贯通融合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是健全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福建师范大学纪委通过建立“专项督查、联合检查、重要事项报告”三项机制,实现了纪委专责监督和部门职能监督贯通协同,先后开展了点题整治、作风建设、科研经费管理等专项督查,督促职能部门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同频共振、同向发力;针对内容相似、职责相通的监督事项,开展综合性联合检查,凝聚监督力量,避免重复检查,如探索开展“四合一”联合检查,有关经验做法获《中国纪检监察报》等刊发;印发通知,扎实做好重要情况报告工作,明确职能部门须及时报告的重要情况,规范问题线索移送流程。
“‘1+X’监督机制的深化运用,充分整合了纪检监察和职能部门的力量与优势,形成纪委专责监督和部门职能监督同频共振、贯通协同的监督体系,让监督治理效能得到有效提升。”福建师范大学纪委书记表示,将继续坚守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持续探索实践“1+X”监督机制,以高质量监督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福建师范大学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