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好了,我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到自己的户头,以后房子公共维修就有了保障。”9月27日,面对前来回访的福建省莆田市纪委监委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家在仙游县兰溪国际小区的陈女士高兴地说。
前一段时间,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下沉一线监督时,群众反映:自己明明交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可是资金账户查询显示余额为零,需申用则要另行缴费。
经查,该小区业主购房时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给开发商由其代为缴纳,但开发商未及时存入业主专户。为此,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对所联系的市城市管理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约谈,督促职能部门落实追缴职责。
今年以来,莆田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与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依托室组联动工作机制,将“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列为“一年一专项”工作,通过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监督走好理账清缴、平台建设、建章立制“三部曲”,办好群众民生大事。
为了推动工作取得实效,室组联动通过督促部门组建工作专班、施行项目清单式管理,采取工作周报评析、督促部门带问题深入指导、不打招呼实地抽检,共发现问题16个,先后约谈9人次,发出1份书面工作提醒单,已有13个问题得到整改。
为了增强监督工作质效,莆田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关于深化“室组”联动监督的若干规定》,注意发挥协同落实、传导推动的作用,促进监督融入部门、行业治理之中,帮助职能部门发现短板弱项,勇于探索创新,堵塞监管漏洞,实现标本兼治。
“我们把监督合力用在刀刃上,督促职能部门落实问题‘当下改’,并深化机制‘长久立’,补强薄弱环节,构建长效机制,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更可持续、更有保障。”莆田市纪委监委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潘文锋说。
目前,莆田市城市管理局已制定资金利息分配、对账等方面制度,并牵头组织《莆田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立法调研工作,进一步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法规制度体系。(莆田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