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兰考县纪委监委大力开展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工作,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保驾护航,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为干事者鼓劲,给清廉者撑腰,该县纪委监委出台《兰考县纪检监察机关澄清保护党员干部暂行办法》,建立信访、案管及承办部门沟通机制,定期对不实举报的案件进行会商和研判,启动澄清工作程序,根据澄清对象的任职经历、性格特点等进行综合评估,科学制定澄清正名方案,在征求澄清对象意见的基础上,灵活采取书面澄清、会议澄清、公开反馈、通报澄清等方式,为被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澄清事实,帮助恢复名誉、还其清白。截至目前,已召开澄清正名工作研判会3次,研判不实举报案件5件,为干部澄清正名5名。
为防止“一澄了之”,该县纪委监委认真做好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开展暖心回访,面对面倾听澄清正名者心声,帮助其卸下包袱、解开心结,鼓励其继续前行,并对所在单位开展成效回访,了解干部工作表现、思想认识等情况,督促单位加强教育,引导认真履职尽责。
除此之外,该县纪委监委持续畅通信、访、网、电举报渠道,广泛宣传《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利用“清风兰考”微信公众号通报曝光诬告陷害典型案例,强化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从源头上减少错告、诬告行为。截至目前,已通报诬告陷害典型案例2起。
下一步,该县纪委监委将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既引导群众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举报,又加大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还干部清白,让群众明白,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内生动力。(卢秋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