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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关于十四届省委第十四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时间:2022-11-16
  • 文章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日至3月31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开展了巡视“回头看”。5月7日,省委巡视组向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以壮士断腕、刀刃向内的勇气,整改不彻底不罢手、不见效不收兵的决心,全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以赶考的清醒和谨慎,驰而不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巡视反馈会后,迅速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全面领会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6月9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反馈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第一时间成立厅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闭环。针对巡视反馈的2方面11个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及“四张清单”,梳理提出32项148条具体整改举措。三是发挥头雁效应,强化首位意识。厅主要领导坚决扛起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听取汇报、亲自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领衔督办深化数字化改革等重大整改任务,全面部署、纵深推进防范利益冲突专项治理工作,明确提出“两个决不允许、两个彻底改变”的目标要求。四是突出高质高效,从严跟踪督导。建立每周调度、半月督导、每月汇报、销号管理的“严督实导”闭环监督机制,做好嵌入式监督检查,按照牵头处室初审、专班会商、分管厅领导审核、驻厅纪检监察组抽查的流程,对每项整改措施销号情况“逐一过堂”。五是注重标本兼治,推进系统重塑。针对廉政风险防范、选人用人、财经管理、项目审批、监测执法等重点领域,认真抓好建章立制,党员干部对整改阶段性成果总体评价满意率达98.3%。

  在巡视整改工作中,给予组织处理3人(调离岗位1人,其他2人);教育提醒23人;建立完善制度49项;清退款项1.002万元。

  一、关于“压紧压实整改责任还有差距,坚持开门整改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茬推进。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召开厅党组会、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厅长专题会等,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四张清单”。厅党组书记与分管厅领导、各设区市局党组(党委)书记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将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建立实施严督实导闭环监督机制,联合驻厅纪检监察组开展嵌入式监督,强化整改质效。

  (二)加大遗留问题整改力度。狠抓统筹协调和整改督办,厅领导多次实地调研,每月开展驻点督导,推动舟山绿色石化基地项目建设。指导舟山市编制实施《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减污降碳高质量发展协同创新示范建设方案》。开展生态环境安全“除险保安”督导帮扶,指导企业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截至目前,中央督察办交办问题已上报整改完成24项,均已通过省级核查。全面梳理厅属事业单位整改落实情况,采用岗位和人员双向选择的方式,积极稳妥推动编外人员清理规范。督促指导各单位研究制定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编外用工全过程监管。截至7月底,厅属事业单位借用下属企业348名人员全部规范到位。

  (三)加快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大重点问题督导盯办,完成我厅牵头督导的7个督察反馈问题的验收销号现场核查。针对“我省海洋生态环境问题仍较突出”问题,部署实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开展新一轮主要入海河流(溪闸)断面总氮、总磷浓度控制。针对“全省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不到位”问题,开展新一轮排查整治,全省1458个问题点位已全部完成整改。

  (四)加强信息公开确保整改情况公开透明。在政务内网设立动态专栏,定期公开巡视整改工作情况,印发工作动态13期。将巡视整改“四张清单”分发各责任部门,向离退休党员干部、民主党派、群众代表通报巡视整改工作情况。落实厅领导联系市县制度,广泛征求巡视整改工作意见建议32条。

  二、关于“动真碰硬抓整改不够有力,一些重点问题尚未清仓见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入开展防范利益冲突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把防范利益冲突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召开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强调全省系统务必做到“动真格、下猛药、见实效”,务必达到“两个决不允许、两个彻底改变”的目标要求。联合驻厅纪检监察组,组织全省系统上下联动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完成2轮自查。研究《厅领导干部有关亲属经商办企业涉嫌利益冲突组织处理操作规程》及有关禁业清单、从业限制清单,加强对联合惩戒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省系统已形成动真碰硬治顽疾、不获全胜不收兵的良好氛围。

  (二)深入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攻坚。联合印发《浙江省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督促指导7个沿海设区市编制市级实施方案。编制主要入海河流(溪闸)入海断面总氮浓度控制计划,“浙里蓝海”应用中初步完成全省入海排污口溯源。全面启动美丽海湾建设,25个美丽海湾建设单元印发“一湾一策”方案,先行单元建设工作加快推进。2022年春季,全省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为42.9%,较上年同期上升6.8个百分点。

  三、关于“整改存在就事论事倾向,举一反三带动面上问题整改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整改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问题。配合省建设厅实施《浙江省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督促全省89个填埋场制订“一场一策”治理方案,目前已完成86个。余姚小曹娥工业区垃圾堆场已完成整治工程78.6%;永康市花川垃圾填埋场已完成治理方案编制,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已通过审批。部署开展“净水”“蓝天”专项执法行动,共检查生活垃圾填埋场610家次,立案处罚1件。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多次赴宁波、温州、金华等地调研督导,督促问题整改落实。

  (二)联动整治混凝土企业环境违法问题。依法对曝光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查处,共处罚款319.28万元,行政拘留6人,刑事拘留4人,曝光问题全部处罚、整改到位。开展混凝土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共排查企业1033家,发现问题593个,对59个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处罚,处罚款878.642万元。将预拌混凝土行业纳入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联合制定《浙江省预拌混凝土行业环境保护联合执法监管工作机制》等,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

  (三)督促规范厅属事业单位及其下属企业集体决策。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督促指导厅属事业单位及其下属企业完成自查自纠,修订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细化清单,编制风险敏感点排查及管控措施清单,将“三重一大”涉及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支付纳入内控审批环节,使制度从“人控”转到“机控”,确保制度落到实处,监督得到闭环。

  四、关于“整改长效机制不够健全,巡视成果未得到有效巩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制度建设,强化执行力度。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定期开展督查督办。修订我厅《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工作要求,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中同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深化落实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有关制度,完善《厅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办法》等人事制度。组织开展厅属事业单位2019年以来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情况自查、专项检查,修订《公务支出报销管理办法》《采购工作管理规定》等6项制度,督促厅属事业单位修订完成本单位下属企业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二)加强源头治理,提升治水成效。将巡视指出的水质下降断面纳入省控以上重点断面管控清单,实施省级督导帮扶和市级包干落实责任制,指导督促地方印发实施“一点一策”综合治理方案。召开全省水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暨巡视反馈涉水问题整改推进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良好水生态环境普惠度的通知》,全面实施8大治水机制。会同省治水办印发《关于加强蓝藻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持续加强处置工作,坚决打好蓝藻阻击战。

  五、关于“驻厅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存在不足,整改问责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落实巡视整改监督责任。驻厅纪检监察组成立由组长牵头的整改监督专班,将巡视整改监督作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政治监督的重点内容,推动厅党组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组长在厅党组廉情沟通会等多个场合作监督情况报告,就进一步高标准推进整改提出建议。完善监督机制,开展整改任务抽查,推动整改质效提升。巡视整改以来,共约谈9人、谈心谈话11人。

  (二)紧盯问题从严监督执纪问责。驻厅纪检监察组用好“四边工作法”,对近年来全省系统腐败问题进行深入剖析。跟踪监督纪检监察建议书落实情况,会同厅党组制定《处理检举控告及问题线索工作细则》,推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督促建设固危废交易平台,联合开展全省系统防范利益冲突专项治理工作、“拒腐防变守内心、清正廉洁作表率”警示教育活动。

  六、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对标打造‘重要窗口’的要求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出打造生态文明“六个高地”的奋斗目标,谋划“八个更进一步”的实现路径。建成浙江生态文明实践与示范基地展厅,培育首批13个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体验地,形成《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浙江的实践创新研究》等一批理论成果。开展“六五”环境日浙江主场活动、浙江生态日主场活动。组织开展新一轮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遴选培育,指导5个项目入选生态环境部的EOD项目试点。持续对26个山区县的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低(零)碳示范村评价体系研究、石化行业VOCs治理、“无废城市”创建等工作提供科技帮扶。

  (二)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生态环保铁军。开展全员谈心谈话,严管厚爱并举,增强“没有走在前列也是一种风险”的忧患意识。健全完善赛道竞跑和擂台比武机制,每季度开展实绩晾晒,每年开展述职评议。绍兴市局局长方林苗同志获评“浙江省担当作为好干部”,宁波市局宁海分局获评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举办“我运动 我健康 我争先”文体周系列活动,常态化开展“向组织说说心里话”活动。

  七、关于“发挥职能作用尚有欠缺,统筹推进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生态文明系统谋划。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课题研究,推动出台《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全力做好全省建设新时代美丽浙江推进大会暨生物多样性保护大会筹备相关工作。出台助力经济稳进提质攻坚行动十条硬核政策措施和33项细化措施清单,全链条保障重大项目落地,全方位深化建设项目“区域环评+环境标准”等惠企改革。研究提出我省减污降碳协同指数、良好生态环境普惠度概念和实现路径,以及加强陆海统筹、区域协同等方面的对策建议。着力推动“双碳”集成、环境准入制度、危险废物闭环监管“一件事”、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等一批重点改革。

  (二)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编制《浙江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浙江省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浙江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以及七大高耗能行业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制定《浙江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创新区建设实施方案》,生态环境部复函支持我省建设全国首个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上线“减污降碳在线”场景应用,创设浙江省减污降碳协同指数。指导各地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评工作,部署开展“净水”“蓝天”专项执法行动,检查“两高”行业企业3875家次。

  (三)推动压实各方环保主体责任。制定2022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方案,重点围绕省委“七张问题清单”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对11个市开展专项督察。制定出台《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2年度省级成员单位美丽浙江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考核评分细则和重点工作任务书》。认真做好人大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相关工作。依托“浙样生态”系统,完成省直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管理模块初版开发,加强调度管理和检查评价。

  (四)数字赋能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厅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厅数字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着力推动“双碳智治”“五水智治”“无废城市在线”等重大应用建设,加快建设“浙样生态”。构建“平台+大脑+应用”架构体系,率先完成精准治气智能模块建设,推动我省成为生态环境部数字化改革和生态环境“大脑”建设试点省。加速推进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智能化项目,全面推进应急监测和生态能力提升。

  (五)系统谋划深入推进垂管改革。建立全省生态环境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指标体系,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落实年度互派培养工作计划,构建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万名干部人才信息系统,对各设区市生态环境部门领导班子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持续改善班子结构。指导市局加强县级分局领导班子建设,督促市局落实垂管主体责任。推动“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强化部门与乡镇(街道)协同、执法队伍一体联动,全面提升执法效能和监管能力。

  八、关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不够到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认真做好厅领导接访下访工作,加大举报投诉类信访办理情况抽查力度。组织开展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信访工作岗位练兵比武,修订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问题清单,实现全省生态环境领域信访积案清零。完成生态环境部交办的7个重点信访问题的现场核查,对发现的3个违法问题交办属地立案处罚。组织各地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评估,协调落实各类噪声整治。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编制我省《2022年度设区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指标评分细则》,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良好水生态环境普惠度的通知》等。完成1023个重点行业治气项目,向相关市政府主要负责人通报提醒空气质量有关情况。强化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联动监管,全省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印发《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我省成为全国唯一设区市全覆盖省份,建成“无废细胞”1911个。抓紧编制我省新污染物治理方案,将塑料污染治理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全域“无废城市”建设评价体系。

  (三)全力推进大气、水环境专项治理。研究编制全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督导重点地区制定实施臭氧污染应急管控方案,对重点市县进行“一对一”现场指导帮扶。开展走航监测排查,完成环杭州湾6个市VOCs治理问题整改。会同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共同推进环杭州湾地区石化化工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治理“三统一”行动。督促各地全力抓好巡视反馈涉水问题整改,将7个市(区)2022年县控以上断面优良水质目标纳入相关市“五水共治”“河湖长制”工作责任书,加强“一县一策”综合治理。对督导帮扶重点县实施专家精准帮扶和“点对点”技术指导。

  (四)推进解决天子岭垃圾填埋场臭气问题。厅主要领导带队进行调研督导,要求继续高标准、严要求推进生态治理。结合“绿剑2022”专项执法行动,加强现场执法检查,及时帮扶指导企业做好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会同省建设厅对园区臭气污染问题进行整改销号现场核查。2022年以来,生态环境部门未收到对天子岭园区臭气异味的投诉。经现场监测,园区厂界硫化氢、氨气等污染物指标均已达标。

  九、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够扎实,重点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开展全省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研究进一步推进清廉生态环保建设的对策措施。健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机制,与驻厅纪检监察组联合下发《关于处理检举控告及问题线索工作细则》,出台廉情沟通会商工作细则。针对廉政风险重点领域,查找廉政风险点,分析问题原因,形成廉政风险排查与化解清单。深入推进固体废物数字化改革,加快开发危险废物交易监管场景,优化完善涉疫废物处置监管机制,加快推进“浙里净土”应用场景建设。从严规范项目环评审查审批,制定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内部审查实施细则。联合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纪检监察联动机制(试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与纪检监察对接协作工作制度(试行)》,严格执行项目申请报批与实施建设相分离机制。

  十、关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有力,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底线。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联动开展“拒腐防变守内心、清正廉洁作表率”警示教育活动,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议2次。对厅机关、厅属事业单位及其下属企业开展正风肃纪检查,督促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厅属事业单位及各设区市局党务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调研。组织全省系统党组织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围绕利益冲突整改等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对个别单位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进行专项核查整改。督促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对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的资金使用情况特别是三公经费开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延伸对厅属事业单位及学会、协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督促落实“日提醒、月自查、季分析、年评估”和未发现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信息“零报告”制度。

  (三)对个别下属企业违规业务接待问题进行督促整改。督促开展内部专项审计,对反馈问题进行“地毯式”审计排查,逐项提出整改建议。督促修订企业财务、人事管理办法,制定出台《下属企业管理实施细则》。督促召开审计反馈意见座谈会,对相关人员进行组织处理、批评教育,退回相应费用1.002万元;督促进行廉政谈话,要求企业班子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

  十一、关于“自身建设存在不足,干部队伍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领导班子整体合力。厅主要领导带头宣讲省党代会精神,召开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举办专题报告会,组织党员干部深学细悟《习近平在浙江》等辅导读本。及时修订《厅党组工作规则》,完善政治理论学习相关规定,补充党内监督和纪检监督等相关内容,细化重大事项清单。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优化调整厅领导分工,营造忠诚干事、科学干事、创新干事、团结干事、干净干事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干部轮岗交流。修订完善《厅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办法》,按照不同层级细化明确交流轮岗要求,有序推进轮岗交流工作。组织开展干部“画像”工作,精准提出每名干部的培养使用建议,初步制定干部轮岗方案。组织全省系统全面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形成专题分析报告28份,梳理廉政风险点365个,制定防控措施86项。

  (三)加强市、县局班子教育监督管理。在全省系统深入开展防范利益冲突专项治理工作,建立亲属从业报备、冲突甄别、岗位回避等制度,制定相关禁业清单、限业清单。出台市管县指导意见,建立约谈提醒制度,健全谈心谈话、廉政教育机制,推动教育提醒全覆盖、常态化。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更加责无旁贷地扛起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进一步拉高标杆、深化整改,自我革命、实干担当,以巡视整改成效加快打造新时代党建高地、清廉建设高地和生态文明高地,为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推进“两个先行”提供坚强保障。一是在忠实践行“两个维护”上持续用力。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省党代会精神,深刻把握生态环境工作新要求,切实做到“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号召,浙江见行动、环保见真章”。二是在巩固良好政治生态上持续用力。深入实施“双建争先”工程、“党建红引领生态绿”工程,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进一步理顺垂改运行机制,加强垂直领导和设区市局班子建设,推动干部队伍纵横立体式发展。三是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持续用力。加强清廉环保建设,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强化“四责协同”,持续深入开展防范利益冲突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构建从严教育管理监督体系和亲清政商关系。四是在抓本治源拓展成果上持续用力。加强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扎紧织密行政审批、人事财经、监测执法等重点领域制度“笼子”,增强制度刚性,防止“破窗效应”。五是在打造生态文明高地上持续用力。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围绕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扎实推进智治、法治、共治,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数字化改革,提高治理现代化水平,不断放大生态文明新优势,加快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和美丽中国省域标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1-28860870;邮政信箱: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117号省生态环境厅机关党委;电子邮箱:zhangheng @zjepb.gov.cn。

  中共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党组

  2022年11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xunshixuncha/202211/t20221110_74492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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