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小时以外’监督让我们的圈子变得更加干净了,可以有更多的精力思考工作、照顾家庭,让我们在‘八小时以外’更守规矩,真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长葛市纪委监委机关干部路鹏辉说。
为强化“八小时以外”监督,长葛市纪委监委近日出台《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实施办法》,从目标任务、监督内容、监督方式、责任追究等方面细化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工作,扫清监督死角,进一步提高自身“免疫力”,严防“灯下黑”。
该市纪委监委把生活圈、社交圈、朋友圈、休闲圈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重点,建立负面清单,列明“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活动”“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规办案、以案谋私”等十五项禁止规定,明确“八小时以外”仍属于纪检监察干部身份,工作时间外也要心存戒尺。
“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八小时以外’监督工作,既是对干部的严管,也是一种厚爱。”该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主任杜静介绍,通过与机关党委、办公室、组织部、派驻机构管理办公室以及巡察机构形成监督合力,盯住干部“八小时以外”廉政风险易发期,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制作《纪检监察干部谈心谈话登记表》,通过专项监督检查、谈心谈话、廉政家访、个别征求意见等,及时了解掌握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表现情况,不断织密内部监督网。
同时,与公检法及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遵纪守法情况。对发现的 “八小时以外”问题,视情节给予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整改、诫勉谈话或党纪政务处分,对触犯法律、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队伍建设永远在路上,‘八小时以外’监督让我们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逐步实现监督全天候、全时段、全覆盖,让纪检监察干部谨记监督没有‘休息区’‘空档期’。”该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普敬表示。(曹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