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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兴县委关于十四届省委第十四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时间:2022-11-30
  • 文章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日至4月1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长兴县开展了巡视“回头看”。5月9日,省委巡视组向长兴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长兴县委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高站位把握整改要求。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贯穿巡视整改全过程,始终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以过硬的政治担当引领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狠抓问题整改,强化举一反三,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向纵深发展。二是强有力推进整改落实。县委第一时间启动巡视整改工作,及时召开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先后3次召开县委专题会议,专门研究省委巡视“回头看”整改方案制定和整改工作。期间,县委常委会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扎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进一步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保障整改落实和推进。三是闭环式狠抓整改推进。县委第一时间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其他县委常委为成员的长兴县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清单》,逐一分解具体问题整改措施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建立“信息共享、每周督查、每月通报、及时会商、销号管理”整改机制,构建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闭环。成立巡视整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推进情况强化督查检查。

  在巡视整改工作中,给予党纪处分14人(党内警告12人、开除党籍2人);政务处分2人(开除2人);诫勉6人,教育提醒15人;建立完善制度51项;清退款项21.752万元。

  一、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县委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召开十五届县委第12次常委会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召开县委常委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问题根源,提出相互批评意见。专题召开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会,督促各县委班子成员和相关单位严格落实《中共长兴县委员会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要求,确保压实整改责任。

  (二)以“七张问题清单”推动整改责任落实。成立县“七张问题清单”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好省市反馈各项问题的具体整改推进工作。制定《“七张问题清单”工作考核细则》,将“七张问题清单”整改工作纳入县对乡镇和部门综合考核,全面压实责任。建立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责任追究机制,对未按时整改到位的,由牵头责任领导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由县纪委县监委予以追责问责。

  (三)强化党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委对经济工作领导的意见》,完善修定《中共长兴县委“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实施办法》。坚持县领导领衔攻坚,落实每月亮晒、季考实绩、年比综合机制,推动经济工作领先争先、争创一流。

  (四)健全项目风险防范机制。由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每两周召开项目引推工作例会。落实“2345+节能减排”准入标准,发现有不实承诺的,取消项目上会评审资格。今年以来,已放弃跟踪在谈项目16个,召开项目评审会7次,暂缓7个项目,否决项目1个。完善修定《关于2022年度长兴县招大引强工作的实施意见》《2022年度长兴县招商引才片区(产业组)工作管理细则》《长兴县产业项目准入预评审机制》,以制度建设巩固提升项目招引成果。

  二、关于“落实整改监督责任存在缺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县委常委会听取“一岗双责”履行情况和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情况汇报制度。制定《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和《关于加强“一把手”领导班子监督“五张责任清单”》,梳理责任清单119条。十五届县委第17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半年度“一岗双责”履行情况和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检察院、县法院5个党组半年度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情况。

  (二)健全巡视整改追责问责机制。制定《中共长兴县委巡视巡察整改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全面压实巡视巡察整改责任。制定《关于开展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专项监督的实施方案》,设立11个专项监督组,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截至目前,督促各单位开展自查134次,开展监督检查20余次,制发督查通报3期。

  (三)提升纪检干部监督执纪能力。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提升“红色课堂”“理论课堂”“业务课堂”“实践课堂”。今年以来,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四个课堂”集中学习6次,参与学习共718人次。积极选派优秀干部上挂学习、参与巡视巡察、办案等,进一步提升干部监督执纪能力水平。

  (四)开展“知责履责践初心”活动。组织开展“清廉润长兴、喜迎二十大”警示教育月活动,开展专题警示教育12场次。创新开展“知责履责践初心”主题活动,组织全县764名县管领导干部进行线上应知应会测试。创新运用“任务提醒单”“履责督促单”“廉情抄告单”“整改反馈单”四单机制,发出“任务提醒单”3期、“履责督促单”40份、“廉情抄告单”7份、“整改反馈单”31份。

  (五)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定完善《长兴县政府投资项目全流程管理操作手册》《长兴县水利建设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村级小额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制度管理机制。督促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部门开展岗位风险排查,共排查风险点79个,制定防控措施75条,督促部门完善监督管理机制11项。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选取10项重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三、关于“整改实效和长效机制不够牢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扛牢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制定《长兴县重大巡视清单指数考核细则》,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启动十五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对4个部门、3个乡镇街道、58个村社党组织开展巡察,将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列为县委巡察关注的重点内容。

  (二)强化巡视整改和“七张问题清单”考核。制定《2022年乡镇(街道、园区)、县级机关部门七张问题清单工作考核细则》,坚持将巡视反馈问题和“七张问题清单”整改情况作为对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年底责任制考核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三)提升纪检监察组织执纪办案业务水平。优化乡镇、派驻机构干部队伍结构,今年以来,新引进乡镇纪检监察优秀年轻干部4人,优化调整13人。召开执纪办案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组织乡镇、派驻、国企专职纪检监察干部95人开展专题培训。举办基层监察监督专题培训,对农村“三资”管理、限额以下工程监督管理及基层监督方式方法等内容专题培训。开展“一月一主题”监督检查,累计组成37个检查组对63家单位开展正风肃纪专项督查。

  (四)完善“室组地巡”联动监督工作机制。制定完善《长兴县“室组地巡”联动监督工作办法》,将全县纪检监察组织由原来的5个片区减少为2个片区,全面增强片区监督力量。落实县纪委县监委1名班子成员全面分管负责片区工作,确保片区协作实体化、常态化。

  (五)加强“三重一大”事项规范决策监督检查。出台《中共长兴县委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县纪委县监委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落实情况作为“一月一主题”监督检查内容,组织县纪委县监委各派驻(出)机构、各乡镇(街道、园区)纪(工)委力量,开展“乡镇查部门、部门查乡镇”交叉检查活动,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具体决策的内容和程序。

  四、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健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制。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完善县委理论中心组和常委会学习内容征集制度,进一步规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建立健全“第一议题”“党性党纪教育一刻钟”等机制,严格落实常态化交流研讨制度,今年以来,县委理论中心组已开展学习交流12次。

  (二)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系统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通过县第十五次党代会、县委十五届二次全会、月度乡镇(街道、园区)党工委书记交流会、季度比学赶超会议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注重对标找差、坚持以学促干,动员全县上下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以纺织印染、铅蓄电池、耐火等重点行业为切入点,大力推广应用绿色低碳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装备,全力推动制造业“凤凰涅槃、腾笼换鸟”攻坚行动。加快传统产业绿色智能低碳转型,持续降低传统产业碳排放占比。截至9月底,累计完成数字化、绿色化改造项目75个;全县纺织印染、铅蓄电池、耐火材料等传统产业碳排放量已降至73.6%。

  (四)加快新兴产业培育。围绕“1+4”新兴产业,全面开展产业创强争示范攻坚行动。上半年,“1+4”新兴产业完成产值394亿元,占全县规上产值43.9%,较去年同期提高8.8个百分点。加快纺织散户入园集聚、耐火材料企业数字化改造。上半年,全县完成规上工业增加值169.3亿元,占全市比重达到25%。

  (五)深化企业污水零直排建设。推进太湖沿岸1km内30家企业绿色化发展以及污水零直排创建工作,完成“一企一策”整改通知单编制,30家企业已按整改要求完成改建任务,由省环科院出具验收报告。注重长效管理,要求30家企业严格按照“巡查”“养护”“维修”等落实日常检修和维护,确保污水零直排创建工作长效保持。持续开展不定期动态巡查检查,已开展专项检查共8次,发现“隔油池不规范、无标识牌”等问题15处,均已按要求立行立改。

  (六)深化工业废气治理。狠抓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玻璃企业绿色化改造工作。推进工业炉窑治理,今年7月底,36台重点整治的工业炉窑已全部完成验收。委托省环科院对全县涉VOCs企业进行排查,逐一编制“一企一方案”,并全部按要求完成整改。

  (七)加大扬尘治理力度。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标准,截至目前,相关部门开展执法4次,累计检查工地480余个,督促整改问题1100余处,下发整改意见书257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9份。将国省道入境段作为执法保障重点区域,严查货运车辆抛洒滴漏等违法运输行为。累计检查交通项目52次,下发扬尘整改意见书20份,涉及扬尘治理问题37项。

  (八)扩大餐饮油烟净化设施安装范围。组建专班集中力量抓好油烟治理,今年开展餐饮选址150多次,减少油烟扰民问题60多处,坚持每周不少于4次的日常巡查。截至目前,已发现油烟扰民隐患150个,目前均已整改到位;发现老旧油烟净化设施及时要求更换,今年已更换老旧油烟净化设施70台。加大油烟在线监测安装推广工作及重点区域餐饮单位油烟排放监测力度,截至目前,开展餐饮油烟治理专项整治行动26次,已安装油烟在线监测250余套。

  五、关于“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专题研究谋划“扩中”“提低”工作。制定《长兴县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工作要点暨全民创富争示范工作方案》《长兴县共同富裕工作考核细则》《长兴县“扩中”“提低”工作清单》,对困难群体、低收入农户激励帮扶工作提出具体部署,清单化落实省市有关部署要求。

  (二)创新实施“一减一增双提升”“低收入农户入社”行动。制定《长兴县促进“低收入农户入社”助力共同富裕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和《长兴县“一减一增双提升”助力共同富裕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聚力助民增收。通过实施“低收入农户入社”和“一减一增双提升”行动,困难群众和低收入农户数量逐步减少。

  (三)完善困难人群准入与清退机制。严格申请、核查、公示、审批等环节审核,加强困难人群的准入和清退工作。今年以来,对困难群体累计复核6628次,新增低保、低边、特困、支出型贫困等四类对象434户839人;取消四类对象551户1159人。将四类对象情况在长兴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同时在乡镇(街道)、村居公示栏长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健全“医保+慈善”救助长效机制。按病种分类确定资助项目,项目化方式帮扶困难群众就医。对去年患大病、重病的困难群众给予住院费用再资助。将慈善资助费用纳入医保刷卡结算项目,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慈善资助“四费一站式”精准结算。加强慈善助医资金的运作和监管,对帮扶对象上年度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实施慈善资助。

  (五)强化山海协作赋能。县政府专题研究山海协作工作,制定长兴县2022年山海协作工作任务书,明确10项年度重点任务。完善对口帮扶工作推进机制,成立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帮扶三门县经济开发区工作专班,与三门县开发区每季度开展1次交流互访,双方已在长兴国家大学科技园共建长兴-三门科技项目孵化基地,成功帮助三门县开发区招引年产1200台注塑机整机设备项目。

  (六)谋划助推庆元县高质量发展。把助推庆元高质量发展作为我县共同富裕“1+7+N”重点工作纳入我县推进共同富裕建设体系。建立招商引才联动机制,截至9月中旬,今年对接庆元项目累计达到12个,社会资本投资项目占比达到58.3%。建立长兴-庆元产业转型联动机制,筛选企业赴庆元考察,截至目前,已有两家长兴企业在庆元布局总部经济项目。完善财政援建项目遴选管理机制,今年确定5个援建项目,其中产业化项目占60%。创新社会领域合作交流机制,形成教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科技等4个合作协议。

  六、关于“推进公共服务优质共享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养老服务兜底保障力度。深入调研供养现状,制定吸引特困老人和社会老人入住机构相关政策,为入住老人提供护理和床位补助。开展护理员持证培训,积极帮助养老机构招工。定期对全县养老机构开展交叉检查,切实提高养老服务兜底保障力度。

  (二)降低特困供养机构空置率。制定《长兴县长期护理保障制度试点方案(2022-2025)》,加快实施《长兴县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实施办法》,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建立养老机构星级奖励政策,鼓励特困供养机构开展星级养老机构创建,建立低保重度失能和低保低边重度残疾老人免费入住特困供养机构政策,提升特困供养机构入住率。

  (三)提高乡镇福利中心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对全县所有在册分散供养特困对象进行集中走访宣传,加大对新申请特困人员的宣传引导,鼓励失能失智特困人员入住机构。开展集中供养需求排摸,对有集中供养需求的对象,100%办理集中供养。

  (四)建立养老人才激励制度。制定《长兴县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激励办法》,全面提升养老服务人才薪资,普通大学生入职养老机构可享受购房、租房和生活补贴。发动养老护理员参加社会工作师、康复护理员、红十字救护证等职业能力提升培训,强化养老护理员综合能力。

  (五)深化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专题商议教育布局规划、教育投资项目建设以及加大教育投入、提高财政保障力度等工作,协调解决学校布局、经费保障、项目建设等问题。修改完善《长兴县学前教育近期布点规划2021-2023》和《长兴县教育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将《长兴县教育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纳入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启动李家巷镇中心幼儿园等7所幼儿园新建(改扩建)、职教中心和虹星桥小学扩建、和平小学和图影小学食堂新建、17所中小学塑胶跑道改造等中小学项目。

  (六)强化教育资源配套跟进。我县义务教育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在上年提高的基础上,今年继续提高。加大义务教育财政保障力度,明确2022年安排公共财政教育预算中义务教育经费比上年增长5.5%以上。

  (七)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加强医共体建设和专科联盟建设,两大医共体集团推进“联合门诊”“联合病房”建设,建立常态化专家排班下沉至每个乡镇卫生院坐诊机制,确保每周至少3个学科专家下沉至基层。建立健全定向培养制度,今年定向培养社区医生招聘15名,30名定向培养毕业生全部分配至基层。创新“杏林大学”人才培养,建立基层医生培训提升长效机制,实现全科医生和乡镇医生培训全覆盖。健全药品调拨制度,推进“医共体总院—卫生院—服务站”统一采购药品目录。

  (八)实现院前急救站点全覆盖。优化城区急救保障体系,龙山街道、画溪街道、太湖街道由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保院、博济医院、雉州医院等5个院前急救站点覆盖保障。新增夹浦、小浦、洪桥、吕山四个院前急救站点,实现院前急救站点乡镇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县共有17家院前急救站点、26辆救护车,车辆纳入县急救中心统一指挥调度,平均反应用时缩短至10分钟。

  下一步,中共长兴县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在整改责任落实上持续发力。县委主要负责人将坚决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继续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动态掌握面上整改进展,强化重点问题整改解决,推动问题清单逐项销号。二是在提升整改质效上持续发力。针对已经限时整改完成的事项,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查漏补缺、跟踪问效,严防问题反弹回潮。针对接下来需要限时整改完成的事项,严格按照既定时间,挂图作战、压茬推进。三是在强化成果运用上持续发力。在抓好点上整改的同时,持续督促各级党组织围绕巡视反馈的意见,更大力度开展自查自纠、专项治理工作,着力在县级顶层设计、建章立制上下功夫,不断推动标本兼治、长效常治,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巡视整改取得实际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2-6256235;邮政信箱:湖州市长兴县龙山街道广场路1号行政中心B座7楼县委办;电子邮箱:hzcxxwbgs@163.com。

  中共长兴县委

  2022年11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xunshixuncha/202211/t20221122_76216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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