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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访教育有温度 执纪走心有力度

  • 时间:2022-12-13
  • 文章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记得刚宣布处分决定时,我内心还有些许的不理解,但组织不离不弃,回访教育给了我温暖和力量,帮我消虑解惑、重拾信心,如今,我已经调整好心态,一定不辜负组织信任。”近日,在开封市鼓楼区纪委监委开展的“回访教育月”活动中,五一街道滨河社区被回访的党员干部面对回访教育工作组时敞开心扉交流道。

  今年以来,鼓楼区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深入开展回访教育工作,聚焦回访教育前、中、后三个重要阶段,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和教育,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激励干部重整行装再出发,切实提升回访教育实效。

  在回访教育前,该区纪委监委细致梳理回访教育人员名单,由分管副书记牵头,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综合分析研判,确定回访教育对象。案件审理室联合受处分党员干部所属单位党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或街道纪工委成立联合回访教育工作小组,根据不同对象、不同处分类型定制个性化的回访教育方案。

  贴心的个体面谈,公开的集中座谈,公平的民主测评,与回访对象所在党组织负责人、单位同事、其他党员了解回访对象在受处分期间的现实表现、心理变化、生活状况,帮助他们查摆剖析犯错误的思想根源,并建议单位领导、同事多关注关怀、开导帮助,让回访对象化解消极情绪,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同时,该区纪委监委将回访教育与警醒震慑相结合,播放廉政教育片,发放“清风”廉政教育警示书签和笔记本,教育和警醒其身边的党员,将“回访教育极少数”向“警醒教育大多数”转变,实现回访一人、警醒一片的良好效果。

  为进一步亮明“改了就是好同志的”工作导向,该区纪委监委在回访对象处分期结束后,由回访小组向回访对象所在单位发放回访教育调查问卷,并对调查问卷内容进行梳理汇总,综合分析研判,形成客观真实的回访教育综合调查报告,对彻底改正错误、工作表现突出的,按期恢复党员权利、解除处分,并按规定向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推荐使用。(王亚楠)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dfzf/articleb320b6b3893542da83bc7c8ab5f54d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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