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沈阳市招投标专项监督中,沈阳市纪委监委深度应用大数据技术,发挥“室组地”联动协同优势,对全市招投标领域29个大数据监督模型和140余万条采集项目基础数据进行深入分析、整合梳理,首批筛选出9条高风险疑似问题,推动主责部门及行业监管部门进行核查处置。
今年以来,沈阳市纪委监委不断创新方法路径,成领域、成体系推进全市大数据监督建模工作,深入推动大数据监督和大数据办案“双轮驱动”,积极推动大数据监督迭代升级,监督治理效能稳步提升。
整合大数据监督平台数据、沈阳市监督治理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纪检监察内部数据,构建统一管理的沈阳市纪检监察大数据库。
“打通信息孤岛,打破数据壁垒,让数据应收尽收、颗粒归仓。”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立足主责主业,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执行《沈阳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条例》,调动财政、税务、审计、统计和信息中心等职能部门和单位的积极性,把分散在各部门的数据归集起来。
推动监督建模由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特别是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不断提升监督质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民生、营商环境、粮食购销、招投标等领域建设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停车场”、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等专项监督模型,挽回经济损失及收缴违纪款,有力地守护群众切身利益,大数据监督工作的覆盖面不断拓展,影响力不断增强。
围绕营商环境、民政、环保等重点领域,加强监督模型的整合优化,采取技术转化手段,推动在全市乃至更大范围推广复制,有力推动实现监督模型价值的最大化。
将“两个体系”建设作为全市“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赛道项目,推动打通建设中的各类痛点、堵点、难点问题,着力推进营商环境、粮食购销、招投标等重点专项大数据监督和交通、教育、人社等领域“两个体系”和数字政府建设。
促进监督与治理同步提升,推动主责单位压实主体责任,将监督模型转化为治理模型、嵌入行权监督治理平台的同时,市纪委监委推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六家新增试点单位,结合数字政府建设要求,持续推进数据开放共享,完善行权监督治理体系,拓展应用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