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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微故事 | 被疏忽的助学金发放细节

  • 时间:2022-12-13
  • 文章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吴同学你好,我们是县委第三巡察组的工作人员,2020年你在县红十字会申报过一笔圆梦大学博爱助学金,这笔钱你是否领到,领到了多少?”近日,华坪县委第三巡察组在巡察县红十字会时,查阅了该单位发放的圆梦大学博爱助学金花名册,并抽取助学对象开展电话沟通核实。

  “我考取大学时家中比较困难,的确向县红十字会提出过助学申请,但是否领到补助我不是很清楚,等我向父母了解一下情况再回复你们。”吴同学回答道。

  次日,巡察组接到了他的回电,“我问了我母亲,她说并未领到县红十字会给予的助学金。”

  在圆梦大学博爱助学金发放发名册上,领取人签字栏是吴同学的名字,但她本人却不清楚是否领取过这一笔钱,而且她母亲也不知道,是当时有人冒领了?还是存在侵占困难群众补助的情况?带着疑问,巡察组工作人员与县红十字会的主要负责人开展了沟通谈话,“请问你单位的助学金通常采用什么方式发放?如何确保发放到位?”

  “助学金大部分都是现金发放,有些是入户发放,有些是通知来办公室领取。我们发放的时候有2名工作人员同时在场。若本人无法到场,可以由直系亲属来代领,工作人员要核实代领人及补助对象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并将身份证复印件附在领条上留存装档。”县红十字会的主要负责人答道。

  “我们在翻阅圆梦大学博爱助学金发放情况时,发现吴同学的领条后面没有附身份证复印件,而且她本人和母亲表示没有领到这一笔钱,这一笔钱到底发放到位了没有?请你们尽快核实清楚。”巡察组将问题反馈给县红十字会。

  经过县红十字会和巡察组的一再确认,终于弄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当时是吴某的父亲来代领的助学金,并且在他签字时未注明代领以及与代领人的关系。同时,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也没有将身份证复印件等档案资料收齐归档。

  “助学金不仅是经济上的帮助,更是对学子们的一种激励。吴某本人不清楚是否领到助学金,可见你们对资金发放的宣传教育引导工作是做得不到位的。并且,你们发放后资料不及时归档整理,工作有不细致的地方,请立即整改。”随后,巡察组工作人员对县红十字会干部开展了提醒谈话,并提出现金发放补助金存在廉政风险,应采取收集银行卡号由第三方进行发放,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做细现金发放工作等工作建议。

  一直以来,县委巡察组始终坚持把发现和推动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作为巡察工作的生命线和落脚点,紧紧围绕被巡察单位的职能职责,下沉一线,推动被巡察单位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搭好党和群众的“连心桥”。(华坪县纪委监委 周蓉 谷福迪 || 责任编辑 宋凯文)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xunshixuncha_1201/1158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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