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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督查+评估”双管齐下助推巡察整改提质增效

  • 时间:2022-12-13
  • 文章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表态再坚决,整改报告再漂亮,如果工作不往实处抓、深里做,一切都归零。通过成效评估,对没有整改到位的再督办,对整改不深入的再提醒,问题整改不彻底坚决不收兵。”近日,云龙县委巡察办负责人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问题线索办理成效评估督查会上提出要求。

  开展巡察不能“一巡了之”,巡察整改也不能“过关就好”。为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见底见效,云龙县成立了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人员和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3+N”督查评估组,采取“督查+评估”方式,对十三届云龙县委第三轮巡察的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等8个县级单位共291个问题整改情况逐一进行“把脉会诊”,对整改成效进行了全面督查评估。

  为让督查成果真实有效,督查评估组采取“现场督查+打分评估”工作机制,通过听取情况汇报、座谈交流、查阅台账资料、实地走访、满意度测评及考核评分等方式,围绕领导重视情况、组织实施及成果运用情况、问题销号情况,紧盯被巡察单位问题整改、责任追究、警示教育和机制建立等方面,查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是否全面完成、整改成效是否明显,是否建立巡察整改长效机制,是否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是否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促进标本兼治。通过核对台账对账销号,赋分量化考核,确保督查评估既能了解掌握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总体情况,又能汇总分析整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督查评估组坚持问题导向,现场向各被巡察单位反馈了督查中发现的“佐证材料不齐全”“分管领导跟踪问效力度不够”“未做到举一反三”等问题,并要求其进一步落实整改责任,坚持举一反三,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固化整改成果。通过督查评估,切实强化了巡察整改成效,进一步巩固了巡察整改成果运用,解决了一批群众痛点、难点和历史遗留问题。

  “评估后,我们形成评估报告,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该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评估结果同时抄送县委组织部,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对整改落实不到位、整改成效不明显、管党治党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该县将评估内容细化为整改研究部署、整改组织落实、整改任务落实、满意度测评、综合测评五项指标,定制巡察整改成效量化评估表,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成效进行评分,量化评估。分级、定级评定。依据得分情况确定评分结果,最终将评价等级划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同时,按照等级分类处置,强化整改成效评估结果运用,对被评为“一般”的,由县委巡察办按程序报请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由县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责令被巡察党组织在2个月内重新整改,并对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被评为“较差”的,依据巡察工作相关规定视情况提出问责建议,并责令重新整改。

  截至目前,完成了十三届云龙县委第三轮巡察的8个单位的成效评估工作,最终评价等级为“好”的有6个单位、2个单位为“较好”,巡察反馈的291个问题,完成整改255个,整改率达87.63%,推动制定整改措施446项,建立完善制度90项,清退违规资金2.25万元。

  “我们将持续强化整改落实,建立完善整改责任机制、督促和评估报告机制,切实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推动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云龙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马小婷 杨银湘 || 责任编辑 李羽佳)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xunshixuncha_1125/1158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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