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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心回访唤初心 激励担当勇作为

  • 时间:2022-12-24
  • 文章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受到处分后,在单位觉得很没面子,情绪也比较低落,干工作有时会有抵触心理,但组织对我开展回访谈话后,让我心里觉得热乎乎的,如今也能够放下包袱,重新投入到工作中去。”日前,面对前来回访的濮阳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一名曾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党员感叹道。

  “处分不是对你的全盘否定,而是警醒你及时纠偏纠错,避免犯下大错难以回头。”回访教育中,该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秦争上对该同志说。

  处分只是手段,教育才是目的。今年以来,濮阳县纪委监委将回访教育作为做细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抓手,通过制度建设、精准回访、跟踪管理等方式,达到“个体式推进、普遍式教育”的回访效果,案件查办的附加值在关怀教育中全面提升。

  为加强对受党政纪处分人员的关爱、教育、监督和管理,今年,该县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暂行办法》,按照“室组地”的管辖范围分级分层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工作。回访小组针对回访对象处分原因、性格特点、岗位特点等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实行“一人一策”,为回访对象“量身定制”回访方案,并向所在党组织详细了解他们执行处分决定和各方面的表现情况,获取客观综合评价。

  “对于犯了错的党员干部,不能一‘查’了事、一‘处’了之,而是既要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又要扶一把,让他们跟上来。”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陈美玉介绍,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计回访教育110余人,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和社会效果。

  “‘惩前毖后’是手段,‘治病救人’才是目的。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做实做细受处分对象的回访工作,推动党员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让监督执纪既有‘硬度’又有‘温度’,不断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王明亚 周红瑜)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dfzf/article5e7590957ade4449a5937772b7639b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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