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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事项报告岂能"缺斤少两"

  • 时间:2022-12-24
  • 文章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2019年,省委巡视杭州市萧山区时指出,有关单位存在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不严格问题。对此,萧山区纪委监委联合区委组织部共同研讨制定相关制度,要求全面强化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的报告,制度有否执行到位,这是近年来巡察关注的重点。

  “这个事情确实是我疏忽,以后对自己的近亲属也要多多关心了解啊。”近日,萧山区殡仪馆主任高峰在接受组织批评教育时表示。

  2022年3月,在巡察区民政局党委时,一封反映民政局下属殡仪馆主任高峰的信件引起了巡察组的关注。

  这封信落款是2020年3月,信中反映:“殡仪馆主任高峰妻妹俞某某在萧山区殡仪馆‘公建民营’项目实施单位杭州市萧山区殡仪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任主管职务,有裙带关系”。进一步查询资料显示,当年调查确认高峰的妻妹俞某某确系萧山区殡仪服务中心有限公司部门主管,但无硬性规定必须与高峰的任职回避,俞某某本人为了避嫌,于2020年4月主动离职。

  “从高峰的年龄推测,这个俞某某的年纪也不小了,转行的可能不大。从单位离职后,会不会仍然从事殡葬行业,跟殡仪馆有着业务关联?这个问题我们还是需要再核查一遍。”组务会上,区委第三巡察组组长盛学锋指出了下一步的工作方向。

  工作人员立即调阅了高峰的《领导干部有关亲属从业及从事经营性活动报告表》,报告显示俞某某现任职于杭州某殡仪服务有限公司,进一步核对工商注册信息发现,该公司注册地在滨江区。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俞某某的问题应该已经整改到位了,虽然仍然从事殡葬行业,但已经不在我区范围内。但考虑萧山区殡仪馆服务范围涵盖滨江区,我们就再深挖一步,看看俞某某现在公司的相关信息。”盛组长决定再进行深一步核查。

  果然,俞某某并非任职那么简单,实际是持股100%的全资股东。这与高峰填报的《领导干部有关亲属从业及从事经营性活动报告表》情况存在明显出入。

  于是,工作人员找到高峰询问情况。

  “工商信息显示,你妻子的妹妹现在是所在殡仪服务公司的全资股东,这与你在《领导干部有关亲属从业及从事经营性活动报告表》填写的情况不一致,请说明下原因。”简单说明来意后,工作人员切入了正题。

  “填报前我问她的,她发过来单位名称,但没写是股东,我不知道这个情况。”面对巡察组的提问,高峰有些意外。

  “据了解,她是2020年12月成为股东的,从那时开始,这家公司和你们殡仪馆有没有业务往来?”工作人员接着问。

  “没有。”

  问题线索基本明确了,巡察组随即将其移交给区纪委监委调查处理。

  经详细核查,高峰曾通过微信及电话向俞某某了解工作情况,但俞某某只是说了从事业务工作,并未告知持股情况,导致高峰未能如实填报《领导干部有关亲属从业及从事经营性活动报告表》。

  至于巡察组关注的业务往来问题,进一步调查显示,受地域及行规制约,俞某某现任职的公司主要业务经营地局限于滨江区的三个街道,和萧山殡仪馆无直接业务关联。

  最终,区民政局党委根据区纪委监委的建议,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给予高峰批评教育处理。

  “我们的工作要仔细,更要顶真,不能放过任何一个可能性。”高峰问题复盘组务会上,新来的工作人员小高有感而发。

  巡察的目的不仅是治已病更是防未病,要善于抽丝剥茧,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为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提供坚实政治保障。

  (杭州市萧山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xunshixuncha/202212/t20221207_77450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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