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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实巡视整改 推动"挂证取酬"专项治理

  • 时间:2022-12-24
  • 文章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发现挂证取酬问题46起,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7人,党纪政务立案3人,追缴违纪违法所得99余万元,建立健全相关制度8项……”日前,温州市瓯海区“挂证取酬”专项治理交出了一份出色的成绩单。

  针对“一些领导干部在专项清理中不如实报告,存在规避应付情况”的巡视反馈问题,根据温州市瓯海区委统一部署,区委巡察机构与区纪委监委“双剑”联合,在完成巡视整改基础上,结合近年来巡视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以“挂证取酬”专项治理为切入口举一反三,按照“全面清查、分类处置、源头规范”的思路,聚焦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挂证取酬”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推动巡视巡察标本兼治,巩固深化巡视巡察成果。

  为提高发现问题精准度,避免“走马观花”,区委巡察机构将“挂证取酬”问题纳入巡察重点内容,开展“顽瘴痼疾”大起底。瓯海区纪委监委组织全区82个单位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挂证取酬”开展自查自纠,并综合运用大数据手段对重点人员进行核查,精准锁定问题线索18条。在此基础之上,区委巡察机构通过函询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谈话等,全面了解被巡察单位相关人员的“挂证取酬”情况。截至目前,区委巡察机构共发现违规“挂证取酬”问题7个。

  “故意隐瞒事实,或伪造篡改银行交易流水明细意图逃避调查,这些行为必须严肃查处。”“挂证问题属实,但挂证期间未领取报酬,后主动向巡察组报告问题,建议予以从轻处理。”……在“挂证取酬”问题核查处置研判会上,一场“风暴式”讨论正在进行。

  瓯海区委巡察机构会同瓯海区纪委监委不定期召开核查处置研判会,对发现存在的违规“挂证取酬”问题、违规挂证未取酬问题、因工作需要挂证问题,综合考虑公职人员身份、挂证时长、金额和主观态度等因素,逐一会商会审后进行“分类施策”交办处置。

  “处置过程中我们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特别是2019年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以后,对仍顶风作案、边治边犯的8名干部予以严肃处理。”瓯海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与此同时,瓯海区纪委监委还以“主动从轻、被查从严”为原则,对在规定期限内如实报告问题、取消挂靠并上交违纪所得的28人,予以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对长期挂证、涉及金额较大的3名干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既严抓个案整改,又带动面上整治。瓯海区纪委监委对“挂证取酬”问题实行挂账销号,对各单位自查自纠的情况进行跟进核实,实现所有挂证人员取消挂证,所有挂证费应退尽退。同时,区纪委监委还将“挂证取酬”问题纳入季度党风廉政专题例会指导清单,由区纪委监委联系领导列席案发单位专题例会,通报典型案例,并要求分管领域人员出现“挂证取酬”问题的班子成员进行深刻剖析,深挖问题根源,指导帮助相关单位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专项治理以来,瓯海区纪委监委针对“挂证取酬”问题突出的住建、水利、交通、卫健等领域进行面上专项治理,向分管区领导报送廉政抄告单4份,向职能部门发放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6份,督促其全面开展防控廉政风险、防范利益冲突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预防和监管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加强对公职人员的各种执业资格证管控,堵塞“挂证”兼职各种漏洞。

  “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关键要在整改上发力。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把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确保巡视巡察整改落地见效。”瓯海区委巡察机构相关负责人表示。

  (温州市瓯海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xunshixuncha/202212/t20221212_77843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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