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人成为‘案中人’,让我们深受震撼,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我将以案为鉴、反躬自省,严守纪法红线、筑牢思想防线,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12月19日,参加完本单位警示教育后,党员干部陈某感慨道。
为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做实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今年以来,新县纪委监委坚持在宣布处分决定时,同步开展警示教育,着力打通纪律审查“最后一公里”,真正让“写在纸上的教训”变成“刻在心里的敬畏”。
该县纪委监委制定下发《党纪政务处分执行和宣布工作暂行办法》,规范处分决定送达、宣布、执行流程及要求,明确处分决定作出后,由案件审理部门在30日内向受处分人及其所在单位全体人员宣布,领导班子成员受处分的还向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宣布,并将宣布程序细化为“宣读决定+剖析案例+以案明纪+自我批评+现场表态”的警示教育“套餐”,形成审理人员通报案情,以案释法明纪正德;案件当事人现身说法,作检查、谈认识、明方向;案发单位以案促改,查短板、补漏洞、强管理的模式,切实让处分决定“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一堂课”,不断提升纪律处分的震慑力和警示教育的感染力。
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全程跟进监督,紧盯受处分人员的考核评议、民主(组织)生活会上公开说明、职务或工资变动、处分文件入卷归档等环节,强化对纪律处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防纪律处分“打白条”。同时,积极开展回访教育,努力帮助“掉队”干部解开思想上的“扣”、迈过心中的“坎”,从“有错”走向“有为”,让纪律处分决定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共对99名受处分对象宣布处分决定,受教育党员干部5000余人次,实现了“一人违纪违法、集体预防免疫”,达到了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岳锋 汪梦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