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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监督护航生态环境

  • 时间:2023-02-11
  • 文章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作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福建省长汀县纪委监委始终坚守政治站位,持续强化基层监督,护航生态文明建设。

  聚焦重点领域持续发力。针对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聚焦水土流失治理,发挥“室组乡”联动监督优势,围绕责任落实、干部履职、项目推进、资金使用等情况开展监督,着力打通难点堵点,以铁纪护航水土流失精准治理。聚焦耕地红线保护,重点围绕耕地撂荒治理、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情况开展督查,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失职失责等问题。

  推动基层监督力量贯通融合。坚持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交叉巡察和延伸巡察相结合、巡审联动和巡纪联动相结合,建立健全“巡审联动”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协作配合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派驻(出)机构发挥近距离监督优势,形成“发现问题-建立清单-定向反馈-跟进整改-回头跟踪”全链条全贯通监督闭环。

  强化监督成果运用,提升监督质效。突出当下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认真抓好问题整改,防止监督“走过场”“一阵风”。注重长久立,坚持问题整改落实与建章立制并举,一手抓问题整改,一手抓制度建设,以制度建设固化政治监督成果,充分发挥巡察标本兼治战略作用。持续深化监督成果运用,不断将制度优势转化为生态文明建设效能。(长汀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html/jyjl/20230210/17188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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