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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访教育让受处分干部从“有错”变“有为”

  • 时间:2023-02-17
  • 文章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刚受到处分时,总感觉抬不起头,思想包袱很重,干事没有底气,是你们的谈心谈话,让我调整好了心态,重拾了信心,我将用心工作,决不辜负组织的信任。”近日,面对唐河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暖心回访,该县某单位受处分的干部敞开心扉说道。

  去年以来,唐河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扎实开展回访教育工作,让监督执纪有力度、更有温度,促进受处分干部从“有错”到“有为”转变。

  该县纪委监委建立与受处分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回访教育协同联动机制,通过“党委+纪委”双重管理,推动“两个责任”协调贯通、一体落实。一方面,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梳理汇总受处分干部回访名单、制定计划、下发通知,案件承办部门按照“谁查处、谁回访”的原则,采取“一人一访”的模式开展回访教育;另一方面,压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加强对受处分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并及时向县纪委监委反馈相关情况。

  回访前,该县纪委监委结合被回访对象的级别、岗位职责、违纪事实、性格特点等情况,“一人一策”制定个性化回访教育方案和谈话提纲;回访中,通过查阅档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了解情况、与本人谈心谈话等方式,全面掌握受处分干部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认错态度、廉洁自律等情况,根据表现分类帮扶,引导其知错改错、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回访后,结合有关情况,形成回访评价结论,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和组织人事部门反馈。

  为拓展回访教育效果,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一案一档”,建立回访教育档案,区分不同情形,分类提出评价结果及运用建议,并作为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截至目前,先后回访教育受处分干部120余人次,取得良好效果。

  “处分是手段,挽救才是目的,绝不能一‘处’了之。”唐河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要持续加强回访教育工作,让受处分干部真正感受到组织的良苦用心,帮助其打开心结、重拾信心、振奋精神、担当作为。(王存杰 谢英英)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dfzf/article35acc9f398da4640aec4604fe90bfd0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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