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五月份,猪肉市场价只是12元左右一市斤,供货单位提供给学校的猪肉却是25元一市斤,远高于市场价。”日前,广南县委第三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对第三中学校开展常规巡察时,一份食堂食材采购清单引起了巡察组的注意。
带着疑问,巡察组调取该县教育体育局五月份下发的《市场询价表》进行核验。《市场询价表》是县教育体育局每月随机抽调不同学校的老师,结合市场物价与相关供货商开展询价、议价,为县域内学校制定的食堂食材价格参考表。各学校食堂购入食品的价格原则上均不能高于询价表上的议定价格。
“涉及的钱虽不多,但这里面肯定有问题,得找相关人员把问题核实清楚。”巡察组核验发现,该笔购买猪肉的交易价格高于询价表两倍。
“请介绍一下你们学校食堂食材是如何采购的?”巡察组找到食堂采购负责人周某了解情况。
“我们有固定的供货商,一般是把菜品、数量提供给供货商,然后参照县教育体局每月下发的《市场询价表》进行采购,高于询价表的我们都不会要。”周某底气十足地回答。
“那这份采购清单显示你们学校高价购买猪肉,是怎么回事?”巡察组将食堂食材采购清单放到周某面前。
“这……”看到采购清单,周某一脸疑惑,立即联系了财务人员和学校食材供货商等相关人员,经过一番核实,终于弄清缘由。
原来,当时食材供货商提供的供货凭证上,将公斤错写成了市斤,而食堂采购负责人也没有认真对照《市场询价表》就进行了验收,随后财务人员在做账过程中同样没有对单据进行认真审核,一连串的“疏忽大意”竟让这笔交易顺利走完了所有流程,最终在结算时,学校多支付供货商648元。
次日,巡察组将立行立改通知书送达到该中学,并再次督促相关负责人加强食堂采购管理工作,全面排查、堵塞制度漏洞,夯实食堂采购员、财务人员责任,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供货商也将学校多支付648元猪肉费用退回了学校账户,并将收款凭证交给了巡察组。
就这样,食堂的“高价”肉事件终于尘埃落定。(广南县委第四巡察组罗立高 || 责任编辑 陈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