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县纪委监委还了我清白,卸下我心中的包袱,我一定不辜负组织对我的信任和关怀!”2月10日,修武县郇封镇纪委召开不实信访举报澄清正名会,被澄清对象、东常村党支部委员李某某一扫心里的阴霾。
此前,一封举报信打乱了李某某正常的工作生活节奏。原来,有群众向纪委举报,反映他有贪腐行为并违规修建宅院。
“被群众举报后,心里就像压着块大石头,干工作提不起劲来。”李某某感觉很委屈。
为给群众明白、还干部清白,该县纪委监委接到举报后,第一时间组织专班进行调查,经调取材料、实地走访、谈话了解,均未发现李某某存在相关问题,举报失实。该县纪委监委随即召开会议,提醒郇封镇纪委启动程序,公开为李某某澄清正名,帮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基层干部奋斗在干事创业、服务群众的第一线,很多工作都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沟通协调不充分时难免会受到误解和质疑,这个时候就需要为他们撑腰鼓劲。尤其是对恶意中伤、诬告陷害的,我们必须为干部主持公道。”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马小芳表示。
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近年来,修武县纪委监委相继印发《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容错免责清单》《关于进一步支持改革创新激励干部担当有为容错纠错的实施办法》等制度措施,细化出台6章27条容错免责清单,对符合优化营商环境、处置突发应急事件等方面出台15条容错情形指引,坚决做实做细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回访教育三项工作,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强化澄清保护,跟进关怀帮扶。
实施容错纠错,绝不意味着纪律“松绑”。该县纪委监委在注重容错免责情形的同时,紧盯5类不予容错的“负面清单”,对该容的大胆容,不该容的坚决不容,真正实现保护改革者、鼓励创新者、保护干事者的目的。
该项工作开展以来,修武县纪委监委以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累计为7名党员干部澄清不实举报,有效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崔利军 范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