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他地区相比,江苏省苏州市农村集体“三资”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经济体量大。截至2019年底,苏州全市共有1258个村及涉农社区,农村集体总资产达3413亿元,村均可支配收入936万元。集体净资产总量、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经营收益均位于江苏省前列。
大的经济体量容易引发大的管理风险。苏州市纪委监委对以往查办案件进行统计发现,2013年至2016年四年间,苏州全市共立案审查乡科级以下党员干部4542起,其中在农村工作的乡科级以下党员干部有1466起,占近三分之一。
搞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对苏州市纪委监委来说,是挑战,更是责任。
监管新模式实现便民富民双提升
立足“监督的再监督”,督促市农业农村等部门在全市推广施行“制度化+信息化+公开化”的监管模式。
近日,张家港市晨南村的陈大姐想了解村里一笔集体资金支出情况,便打开张家港市基层监督信息化平台——“网上村委会”,动动手指,“村级资金收支”“民主理财”“我家福利”等每一笔款项都看得清清楚楚。陈大姐说,这个平台特别好,处处是公开榜,人人成监督员。
农村“三资”管理不透明,极易引发腐败问题。对此,苏州市纪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自2017年起便督促市农业农村部门在全市推广施行“制度化+信息化+公开化”的监管模式,即“151”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新模式。其中,“1”指一个基础——通过统一资产编码、统一工作规程等步骤开展资产清理,明确监督底数。“5”指五个全面——包括全面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全面推行线上交易、全面强化村级资金使用监督、全面深化党务村务公开、全面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等项内容。最后的“1”指一个平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信息平台,以资产管理为核心,将“一个基础,五个全面”工作集成在其中,实现对村集体“三资”情况的“全天候”实时监督。
结合实际,苏州各地还自行探索创新监管方式。常熟市引入“互联网+”理念,开发建立农村集体资金监管系统,将村级所有资金监管“一网打尽”。
“推行资金监管系统,一方面倒逼村一级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杜绝私设‘小金库’、账外账、挥霍浪费等违纪违法行为;另一方面,也倒逼村干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常熟市监委委员沈建环告诉记者,这一系统的使用,为资金监管插上了科技的翅膀,成为纪检监察机关和职能部门监督管理的“千里眼”“探照灯”,实现了远程监控、精准监督,有利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苏州市纪委监委强化监督职责,积极保障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新模式落地有效,先后多次开展专项监督,对“三资”监管要求落实不到位的,及时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群众认可度、满意度不断提升。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农村集体“三资”领域信访举报212件,同比下降27.4%。
专项行动让集体资金颗粒归仓
聚焦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事关农业农村发展问题开展专项行动,督促基层党委政府深入整治,维护好集体利益。
在积极推动“151”监管模式落实到位、执行有力的过程中,苏州市纪委监委着眼查漏补缺、深化完善,又发现了一些侵害集体利益、侵蚀群众获得感的问题。为进一步拓展“三资”监管工作成效,该市纪委监委聚焦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19年以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纠偏清违镇村行”专项行动,整治“倒挂”就是其中一项内容。
作为常见的农村集体资产经营方式之一,农地发包在农业生产中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随着各类涉农补贴的发放,加之农地租金的相对稳定,在一些以复耕地为代表的低租金土地上,开始出现涉农补贴与农地租金“倒挂”现象。租金“倒挂”让集体收益减少,引起群众不满。
“针对群众反映,我们督促农业农村、财政、行政审批等职能部门自查自纠,排查出存在土地租金与涉农补贴资金‘倒挂’情况的农田34宗6761亩。职能部门采取收回补贴、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今年3月底前已全部完成整改。”苏州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介绍。
“倒挂”之外,长期、超长期合同涉及的集体资产、资源价值易被低估,降低了群众收益;租金欠缴容易滋生权力寻租空间,引发基层腐败。这两种现象也成为专项整治的重点。
苏州市通安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是苏州高新区一家负责集体资产运营的平台公司,拥有厂房3.2万余平方米,年可收租金890余万元。今年年初,高新区纪工委在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租赁合同遗失、清租清缴不力等问题,多家企业长期欠缴租金达69万余元。区纪工委经过调查,发现公司原总经理谢某任职期间存在监管不力、合同管理混乱、财务管理松懈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其通报问责。通报后,该公司积极整改,加大对租金的催收催缴力度,目前已全部催缴到位。
对部分地区存在的租金欠缴情况,苏州市纪委监委着眼于纠正其背后存在的党员干部失责失职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各市(区)党委政府按照“细化到村、具体到人”的工作原则分类处置、逐个清缴。
“我们就是要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事关农业农村发展的问题加强监督,通过专项整治,督促基层党委政府切实履行好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确保所有的资产资源得到有效利用,确保所有的租金应收尽收,真正实现集体资金的颗粒归仓。”苏州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王辉斌说。
推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和监督机制
针对重点问题,推动有关部门完善监管制度,搭建“镇、村、网格”三级廉勤监督网,构建基层监督体系。
今年4月,在专项行动“回头看”中,苏州市纪委监委结合案件查办中发现的“先招标、后补手续”以及通过拆分项目规避公开招标等问题,联合市行政审批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等部门,确定昆山市作为苏州农村工程建设招投标试点地区。
苏州市行政审批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昆山试点成熟后,将在全市逐步推广“统一信息发布、统一制度规则、统一代理机构库、统一专家评审库”的农村工程建设招投标模式。
找准“小切口”,解决“大问题”;建立“小制度”,养成“大规矩”。为推动形成规范化的“三资”监管制度体系,苏州市纪委监委针对重点问题推动制度完善,督促农业农村部门就第三方代理、财务公开、非现金结算等出台工作要点,提出操作性更强的工作要求;推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立法列入该市人大立法规划,提升农村集体资产法治化管理水平。同时,积极创新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大数据的优势,推动“三资”管理监督工作提质增效,推动监管系统深度融合,并嵌入监督模块,从源头实现闭环管理和有效监督。
今年7月,张家港市出台《关于推行农村集体“三资”评级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通过设立20项评级监管指标,明确“三资”监管风险等级和负面清单,为基层工作落实提供菜单式指引,并配套制订了《张家港市村属集体企业管理办法》《关于推进村属集体企业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在张家港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推动下,该市农业农村局专门开发了农村“三资”监管平台,嵌入纪委监委监督模块,实现全流程、全过程、无死角监督。
监督力量是监管制度和机制有效实施的必要保障。农村集体“三资”运行在基层,对其监督也要下沉基层,真正发挥“就近监督”的作用。苏州市纪委监委通过推动村纪委书记(纪检委员)与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肩挑”,搭建“镇、村、网格”三级廉勤监督网,构建基层监督体系,有效解决“谁来监督”的问题,同时将“三资”监管等事项列入监督清单,以监督实效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对纪检监察机关而言,要履行好监督首要职责,就要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要总结规律、查找漏洞,加强制度建设,弥补监管薄弱环节和短板,推动完善农村基层监督机制和监督体系,以强有力监督确保乡村振兴决策落地生根。”苏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乐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