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纪委法治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纪委知识

山东潍坊高新区:构建三级基层监督体系

  • 时间:2023-03-04
  • 文章来源:中共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 作者:佚名

  近日,在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宝通社区东里固股份经济合作社回迁小区物业公司招投标过程中,合作社监督工作组主动介入,全程参与监督招投标工作各个环节,确保了招投标公开透明和“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制度规范落实。

  “我们重点针对招投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规招标、低价竞标、虚假应标、倾向评标等问题,采取登记备案、审阅材料、列席会议、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全程监督,提出意见建议3条,均被合作社采纳。”该合作社监督工作组组长王法文表示。

  潍坊市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紧盯基层小微权力运行,依托现有组织架构,探索建立街道、社区、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三级基层监督体系,着力防范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高新区整合社区纪检委员、合作社监事会等基层监督力量。在辖区47个社区设立监督小组、114个合作社设立监督工作组。其中,合作社监督工作组通过查阅资料、财务审核、项目监督、走访党员群众等方式,重点对合作社所辖党员及管理人员遵规守纪情况、合作社事务决策及公开情况、“三资”开发利用和管理情况等进行日常监督;社区监督小组针对监督工作组日常监督反馈问题,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重点加强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街道纪检监察工委统筹调配社区、合作社两级监督力量,紧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对“三资”规模大、矛盾问题集中的重点合作社进行提级监督和交叉监督。

  为确保各级监督力量在轨运行、高效履职,高新区建立区纪检监察工委、党群部、软环境局等职能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组织领导体系,加强对基层监督工作的统筹调度。各街道成立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的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基层监督工作专题会议。各社区监督小组每月召开监督工作组全体会议,研究有关工作,推动解决问题。建立重大事项报备及列席会议制度,凡合作社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前,在向社区党委报告同时一并向社区监督小组报备,监督小组派员列席相关会议,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截至目前,各街道纪检监察工委及所辖社区、合作社监督机构共开展各类监督检查213次,发现问题38个,提出意见建议47条,对监督发现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27名基层党员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处分7人。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tszs/202302/t20230221_7826517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